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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刺傷法官事件向社會昭示什么
法制日報11月24日報道,11月22日晚,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法院刑庭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田曉在法院大門附近被刑滿釋放人員曾川刺傷左右腿。就在這起血染法袍的事件發生前不久,11月16日,重慶豐都縣法院院長龔海南因病搶救無效去世;僅在龔海南去世的五天前,重慶九龍坡區法院民二庭四級高級法官黃學忠在開庭期間突發暈厥送醫急救,經搶救無效去世。
對于默默奉獻、累倒在工作崗位上的法官們要報以崇高的敬意,對于膽大妄為的行兇者要給予嚴厲的譴責和依法嚴懲。與此同時,這些不幸事件也讓我們再一次把目光聚焦到法官權益保障的問題上來。結合近些年的報道來看,“法官犧牲在工作崗位”和“法官遇襲”的新聞時常見諸報端,兩類事件概括起來就是“累”和“險”。就前者來看,法官屢屢積勞成疾猝死,昨日相見滿面春風,今日便陰陽兩隔;就后者來看,暴力襲擊法官案件每年都有發生:2015年,湖北十堰中院4名法官被上訴人捅傷;2016年,北京昌平區法院馬彩云法官被歹徒槍殺;2017年1月,廣西陸川縣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遭歹徒殺害;2017年2月,江蘇沭陽法院副院長周龍上班途中,被歹徒捅成重傷……
盡管任何職業的從業者都有可能遭遇不測,但是法官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具有更高的職業風險。進一步來說,法官是一種職業,但又不是普通的職業,它定分止爭、裁決是非,這種工作有時甚至牽扯到生死大事。如果說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那么法官就是堅守在這道防線上的重要力量。正因為如此重要,法官們面臨的危險和誘惑才更大,人們對這一職業也才寄予更高期待。
滿足這種社會期待、實現高質量的公正司法離不開嚴密的制度設計以防止司法腐敗,同樣也需要全方位的職業保障,使法官能夠更加安全、安心地從事本職工作。從現實來看,當前我國正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同時又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我國社會管理的風險和難度加大。新形勢給司法工作提出很多挑戰,法官權益保障也面臨諸多問題,除了法官人身安全屢受侵犯、超負荷工作壓力持續增加外,內外部職業風險明顯加大、職業保障補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等問題同樣值得關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2016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等,這些都為進一步加強法官權益保障奠定了政策基礎。
當然,讓法官少點“累”和“險”不只是司法系統的事情,全社會都應該行動起來。要在立法層面進一步強化對法官的職業保障,細化相關條款,對于侵犯、傷害法官粗暴妨礙其依法履職的行為要依法嚴懲。要科學設定法官權益保障的制度體系,改善法官的工作和生活狀況。同時,進一步加大普法宣傳,使公眾充分認識到法官權益保障關系到司法權力的正常行使,引導全社會形成尊崇法律、尊重法官、尊重司法工作者的良好法治環境。
(原題為《刺傷法官事件向社會昭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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