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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維權|陜西漢中一景區內酒坊被指賣“三無酒品”,店家、市監局回應
近日,陜西漢中的趙先生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今年2月,他在漢中寧強縣青木川古鎮景區旅游時,在“屠師爺酒坊”店內先后兩次購買了5瓶酒。
趙先生說,幾天后,他才發現酒瓶的標簽是手寫的,既沒有生產日期和廠家,也沒有檢驗合格標志。他聯系商家無果后,在12315投訴平臺進行投訴。他希望能退款,并賠償他的損失。
3月11日,寧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青木川鎮市場監管所等相關部門對投訴進行了立案處理,目前正在調查中。
消費者投訴:
趙先生告訴澎湃新聞,2月19日,他在青木川古鎮景區旅游時,途經“屠師爺酒坊”時,店家攬客稱售賣自家釀的酒,賣得很好,回頭客多。他隨即買了一瓶玉米酒。
次日,趙先生又在該店內復購了四瓶酒,其中兩瓶是12度的果酒,一瓶75度的精品高粱酒,另一瓶是62度的玉米酒。
趙先生提供的2張購買憑證顯示,他兩次購買酒品共計花了680元,銷售方為“青木川鎮屠師爺酒坊”。他回憶稱,當時店家說酒賣得很好,他沒有留意看產品的標簽。
兩天后的2月21日,他發現其中一瓶酒的瓶口有酒溢出,于是打開嘗了一下,感覺味道不對。他隨即拿起瓶子檢查,發現標簽是手寫的,且沒有生產日期、廠家和檢驗合格標志。

趙先生購買的桑葚酒 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他提供的酒品照片顯示,其中一瓶手寫著“桑葚12度”的酒,品牌為“老屠家酒坊”,瓶身標注了生產地址和店家的電話及微信號,另附有一個“青木川老屠家酒坊”的微信二維碼。
趙先生認為,店家賣給他的酒屬于“三無產品”。隨后,他給店家打了兩次電話,均無人接聽。于是,他在2月21日及22日兩次在12315平臺投訴,要求店家退款,并且賠償損失。
市場監督管理局、店家回應:
據趙先生介紹,寧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曾在3月6日聯系過他,稱經過核查,發現他所購買的酒品標簽不規范,至于其他情況,仍在調查中。
趙先生說,“標簽不規范”和“三無白酒”是兩個概念,他認為酒能進入市場銷售就得是合格產品,消費者才能買得放心。此前他詢問市監局這些酒是否為“三無產品”時,未獲正面回復。

趙先生購買的玉米酒
對此,“屠師爺酒坊”店家3月13日回應稱,該店賣的酒是自家釀制,是傳統工藝,白酒沒有保質期,只有出廠日期,出廠日期會標在標簽上。但趙先生表示,他再次檢查了5瓶酒的瓶身,未發現有標注出廠日期。
3月11日,澎湃新聞致電寧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就趙先生投訴的事情,青木川鎮市場監管所等相關部門已對投訴進行了立案處理,目前正在調查中。
上述工作人員還稱,因此事仍在調查階段,具體情況尚未清楚,無法進行詳細回復。此外,該局也已將書面回復郵寄給了投訴人趙先生。
澎湃新聞注意到,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曾發布《陜西省白酒小作坊生產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其中要求開辦白酒小作坊應當符合當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允許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目錄,并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取得食品小作坊生產許可證。白酒小作坊每年應至少1次將所生產的白酒送至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檢測,并保留檢驗報告。檢驗項目包括酒精度、甲醇、氰化物、鉛、糖精鈉、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等。
店家則向澎湃新聞表示,自家的酒屬于散裝酒,生產日期會貼到大酒缸上面,銷售的時候根據顧客需要現場裝罐,所以包裝跟正規的酒廠不一樣。
店家還表示,平時會根據批次將酒送去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但檢驗報告不能向記者提供。店家稱,政府部門3月13日和他們進行了溝通,又對該店的酒和全鎮的酒都進行抽檢,如果抽檢不合格,都會有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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