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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環保再加碼,污染不降反升將問責地方黨政要員

中新網太原11月23日電 寒冷加深,污染來襲。山西省政府辦公廳23日下午發文稱,山西各地黨政官員履行環保職責失職失責,將面臨量化問責。
進入冬季取暖季以來,山西已有太原、陽泉、臨汾等地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23日當天,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公告,11月23日至26日,山西太原、忻州、陽泉、晉中等城市將出現一次重污染過程。
23日,山西適時推出《山西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試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問責辦法(試行)》(簡稱“《試行辦法》”),以此督促地方黨政要員履行環保職責。根據《試行辦法》,針對各地大氣、水污染防治不到位情況,相關問責將從分管副縣(市、區)長直至市委書記。
在《山西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量化問責辦法(試行)》中,山西官方明確,遇有當月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省縣(市、區)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過20%;連續3個月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省縣(市、區)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每個月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過10%;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省縣(市、區)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當年累計4個月PM2.5濃度同比不降反升等情形,應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副縣(市、區)長實施問責。
此外,根據PM2.5濃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和優良天數比例等多項指標的優劣,上述問責對象將從分管副縣(市、區)長升級至市委書記。
根據上述政策,山西設區市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及其改善幅度在全省11個設區市中排名均位列后3位,且全年PM2.5平均濃度和優良天數比例兩項約束性指標中任意一項指標較上年同期惡化的,將啟動問責市委書記。
針對水污染防治,山西亦明確量化問責。其中,設區市連續兩年水環境質量約束性指標(包括優良水體斷面比例和劣五類水體斷面比例)未完成,將啟動問責市委書記。
(原題為《山西環保再加碼 污染不降反升將問責地方黨政要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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