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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議|龍翔:推進志愿服務立法,盡快形成法律草案

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 紫牛新聞 圖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建議加快推進志愿服務立法,建立健全志愿服務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加大對志愿組織、志愿服務團隊及其活動的政策支持,為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的繁榮提供法律支持與保障。
龍翔表示,2017年出臺的《志愿服務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志愿服務工作精細化和精準化的需要,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近年多次提出關于制定志愿服務法的建議、議案或提案。為有效應對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加快志愿服務法的制定已十分迫切。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志愿服務法的制定納入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但尚未形成法律草案,建議加快推進,特別是圍繞志愿服務中存在的亟需立法規范的重點問題開展更深入的調研,盡快形成法律草案。
需要重點調研的問題具體包括五個方面:一是以構建系統化、有序化的志愿服務工作為目標,優化完善志愿服務工作體系;二是以專業化為導向,培養符合新時代要求的高素質志愿者隊伍;三是倡導社會化服務理念,推動志愿服務整體效能提升和質量優化;四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強化和完善政府部門間的聯動機制,提升志愿服務管理效率;五是秉持法治化原則,明晰各類志愿服務活動主體的法律責任,確保志愿服務在法治軌道上健康有序發展。
龍翔建議,應當重視并切實保障志愿者權益,建立健全志愿服務評價和激勵機制,加大對志愿組織、志愿服務團隊及其活動的政策支持與實質性扶持力度,完善稅收支持、接受捐贈等的規定,完善財政資金用于志愿活動各方面支出的范圍、要求等。
龍翔提出,要完善涵蓋志愿組織及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保險制度、強制保險制度、后續保障和撫恤制度,可參考借鑒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經驗,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和組織中推廣設立專門的志愿服務保障儲備金,解決志愿者在非責任事故中遭受意外傷害時的補償問題。
針對重特大事故搶險救災等緊急公共服務場景下,民間志愿組織等與相關政府部門間的協調,龍翔建議,以信息化手段為引領,完善政府跨部門、跨層級的協同配合,包括協調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規定,明確志愿組織在參與如應急救援、抗震救災等緊急行動時依法享有的快速通行、緊急通行權利,并明確應當具備的條件和申請的通道或機制。明確災害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完善與志愿組織等力量的互動機制,健全向志愿組織等力量公開或提供必要的地理信息、城市管網信息、設施設備和人口分布信息等的制度,協同各方高效開展應急救援志愿服務,提升整體響應和救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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