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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閨閣到市井:南宋女性的才情與性情
原作者: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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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藕香殘玉簟秋,輕解羅裳,獨上蘭舟?!?/p>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
“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p>
“生當作人杰,死亦為鬼雄?!?/p>
提到南宋女性,詞人李清照的名字一定會出現(xiàn)在很多人的腦海中。這位冠絕詩壇的女性詞風清麗婉轉(zhuǎn)、婉而不媚,既有柳絮才高的才情,又頗具剛毅果敢的性情,在南宋的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靚妝仕女圖》 蘇漢臣 北宋 波士頓美術館藏
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女性似乎始終處于弱勢地位,“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的規(guī)訓仿佛一直束縛著她們。而當我們將目光聚焦于兩宋,就會發(fā)現(xiàn),相較于其他朝代,這一時期的女性具有更高的自由度和話語權。她們可以接受教育,成為不輸男子的詞家學者;她們在婚姻中獲得更多選擇,并且擁有一定的財產(chǎn)權;她們甚至可以經(jīng)商、可以投資,得以在社會生活中扮演更多角色。
教育與才情
南北兩宋,文化興盛,重文之風盛行。宋代學者耐得翁有言:“都城內(nèi)外,自由文武兩學、宗學、京學、縣學之外,其余鄉(xiāng)校、家塾、舍館、書會,每一里巷一二所,弦語之聲,往往相聞?!焙笫朗穼W大家陳寅恪也曾說:“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shù)千載之演進,造極于趙宋之世?!?/p>
此時,雕版印刷技術在宋代得到廣泛推行,北宋時期活字印刷術的發(fā)明和使用極大促進了出版印刷事業(yè)的發(fā)展。至南宋,書籍作為文化傳播的重要載體更為廣泛地進入千家萬戶,更多普通家庭也能買得起書,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宋人的文化生活,教育也因之蓬勃。

《夢溪筆談》 沈括 宋
記載世界上最早的活字印刷工藝過程
在興學重教的社會環(huán)境下,南宋女子接受教育也更加普及。宋代政治家司馬光曾在《居家雜儀》中對女子在不同年齡階段所讀書目予以設計,認為女孩子7歲時“始誦《孝經(jīng)》《論語》”,8 歲時“誦《尚書》”,9歲時“為之講解《論語》《孝經(jīng)》及《列女傳》《女誡》之類,略曉大意”。說明這一時期的女孩子自小便接受教育,以得啟蒙。
南宋理學家朱熹認為《女誡》等書有一定的局限,他否認班昭“婦德不必才明絕異”的論斷,認為“女子亦當有教,自《孝經(jīng)》之外,如《論語》,只取其面前明白者教之”。這時的女孩子雖不能進官學,但私學和書院對女子并不設限,女孩子可以通過私塾等方式獲得塾師教導的機會。
士大夫和官宦人家更加重視子女教育,父母會為家中兒女聘請教師。宋代文學家魏泰言:“近世婦女多能詩,往往有臻古人者”。說明宋代女子能為文作詩者頗多,才情不輸前人。而事實上,宋朝女性詩詞創(chuàng)作水準的確達到了中國古代女性作家創(chuàng)作水平的高峰,有諸如李清照、朱淑貞等女詞人約九十人,女詩人兩百余人。

《漱玉集》內(nèi)頁 李清照 宋 北平冷雪盦鉛印本
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稱的易安居士李清照,詞風清麗,強調(diào)協(xié)律,崇尚典雅。一首《聲聲慢》無人不知,一句“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無人不曉。朱熹曾評論:“本朝婦人能文者,惟魏夫人、李易安二人而已?!迸c李清照、吳淑姬、朱淑真并稱“南宋四大女詞人”的張玉娘,出身仕宦世家。自幼聰慧異常,工女紅,好讀書,過目成誦。張玉娘所著《蘭雪集》兩卷,曾被稱之為李清照《漱玉集》后第一詞集,世人有以班昭比之。
婚姻與愛情
南宋紹興二年(公元1132年),李清照在臨安縣衙狀告再婚丈夫張汝州。這一舉動無論在當時,還是在后世,都被視作夫權社會中難以接受的挑戰(zhàn)。但她的確是如此做的,在李清照寫給翰林學士綦崇禮的答謝信中有這樣四個字:“惟求脫去”(《投翰林學士綦崇禮啟》),可見其心。
無論再嫁,亦或提出離婚,李清照都并非孤例。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頒行的《宋刑統(tǒng)·戶婚律》載:“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夫在外三年不歸,亦聽改嫁”,在法律層面規(guī)定了夫妻和離已具有合法性,且妻子有改嫁的權利。宋真宗時有詔曰:“不逞之民娶妻紿取其財而亡,妻不能自給者,自今即許改適”,也就是說如若丈夫轉(zhuǎn)移財產(chǎn),人也走了,導致妻子無法生活自給,妻子即可單方面解除婚姻。

《夫婦宴飲圖》河南禹縣宋墓壁畫
《名公書判清明集》是研究南宋法律制度的重要史料。集中有言:“不逞之民娶妻,紿取其財而亡,妻不能自給者,自今即許改適”,意思是說如果丈夫沒有能力養(yǎng)活妻子,妻子就有權利離婚。此外還有:“被夫同居親屬奸辱,雖未成,而妻愿離者,聽”,即如果妻子遭遇了夫家親屬的侵犯,即便未遂,也是可以離婚的。
除此之外,宋代筆記小說中也多見對于倫理道德和世情世貌的探討描摹。南宋筆記小說《夷堅志》記錄了南宋高宗到寧宗年間的志怪故事,其中女子再嫁甚至三嫁者多達六十多則。志怪小說雖然不能作為歷史史料,但其中收錄的故事也可佐證南宋婦女改嫁已非稀事。

《繡櫳曉鏡圖》 王詵 北宋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或許有人疑問,南宋程朱理學主張“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豈非與上文所述矛盾?實際上,這是理學在傳播過程中的誤讀。程頤在其《河南程氏遺書》中記載:“或曰:古語有之:‘出妻令其可嫁,絕友令其可交?!舜艘夥??曰:是也?!庇纱丝梢?,程頤本意并非反對女子再嫁,而是強調(diào)士大夫的氣節(jié)。
朱熹在《答李敬子余國秀》中也有言:“夫死而嫁,固為失節(jié),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庇纱擞^之,程朱理學并非堅決反對女子改嫁的行為,也對不得已的具體情況有所體察,實則是在本源上進行倫理層面的探討,而不是一以貫之對女子改嫁的具體事件進行否定和批駁。
與“女子再嫁為恥”的固有印象不同,兩宋時期女子婚嫁具有較高的自由度,甚至在財產(chǎn)權上也有所傾斜和保障。
北宋文學家范仲淹幼年喪父,隨母改嫁,長大后才認祖歸宗。后來他給范氏宗族訂立的《義莊規(guī)矩》中記載:“嫁女支錢三十貫,再嫁二十貫;娶婦支錢二十貫,再娶不支”,對再嫁女子的資助優(yōu)于男子再娶。在家族本位主義的標準下,這樣的規(guī)矩充分證明了女子在婚嫁方面的自由程度。

長柄鳳凰紋銅鏡及鏡架 南宋 福建博物院藏
圖源:微博@動脈影
《名公書判清明集》中記載:“在法:父母已亡,兒女分產(chǎn),女合得男之半?!薄霸诜ǎ浩藜宜弥?,不在分限。又法:婦人財產(chǎn),并同夫為主”表明宋代女性已具有財產(chǎn)繼承權,女兒不僅可以繼承父母之財產(chǎn),成婚后夫妻二人的共有財產(chǎn),妻子按律也是有一半的。
女子從父母處繼承的部分財產(chǎn),通常叫作“奩產(chǎn)”,即以嫁妝的名義給予女兒的財產(chǎn)。女子所得奩產(chǎn)一般為兄弟所得的一半。宋代劉清之編纂的《戒子通錄(卷五)》中有這樣一句:“處女亦蒙首執(zhí)牒,自訐于府庭,以爭嫁資”。雖然此時的法律與習慣法明確了女性的財產(chǎn)繼承權,但也有家族原因無法獲取的情況,甚至因此出現(xiàn)了女子為爭家產(chǎn)將兄弟告上法庭的事情。
風俗與性情
服飾風格的變化是宋代推崇的理性美的體現(xiàn)。不同于唐代崇尚自然奔放的著裝風格,宋代轉(zhuǎn)向端莊典雅的審美趨向。尤其在南宋后,理學對儒家義禮的重新解讀,使得“尚質(zhì)”成為外顯的審美標準,女子服飾也從華麗轉(zhuǎn)為質(zhì)樸。
秦觀在《南歌子》中描述了宋代女性的服裝儀態(tài):“揉蘭衫子杏黃裙,獨倚玉欄,無語點檀唇?!陛p柔外衫,杏黃長裙,質(zhì)樸清雅的著裝自成風韻。是宋代“惟務潔凈,不可異眾”之美學心態(tài)的最佳體現(xiàn)。

《宮女圖》 劉松年 南宋 東京國立博物館藏
宋代商品經(jīng)濟發(fā)達,社會流動性增強。在一個商業(yè)繁榮的社會環(huán)境中,女性的形象也變得更加多元。從閨閣到市井,從家庭到巷陌,女性更廣泛地參與到社會經(jīng)濟生活中。
生在南宋,即便尋常人家的女兒,也會被父母家人捧璧擎珠般對待,關愛有加。待女兒逐漸長大,父母便依其性情或喜好,培養(yǎng)她們學習不同的技藝,比如茶道、歌舞、棋藝、戲劇表演、縫紉刺繡、廚藝等等。本事人、供過人、針線人、堂前人、拆洗人......一些營生因此有了特定的稱謂。而這些都是市井階層極為常見且體面的職業(yè),收入也相對穩(wěn)定。
“京都中下戶,生女長成,隨其姿質(zhì),教以技藝,名目不一,有所謂身邊人、本事人、供過人、針線人、堂前人,劇雜人、拆洗人、琴童、棋童、廚娘等級。就中廚娘最為下色,然非極富貴家不可用,蓋以其靡費也?!薄ㄋ危┝维撝小督须s錄》
由上文可知,雖然廚娘為眾多女性職業(yè)中等級較低的一種,但大戶人家聘請廚娘也是極為昂貴的。宋朝廖瑩《江行雜錄》中記載:“廚娘至,從者數(shù)百十計,己則珠圍翠繞,高座指揮,諸人奔走刀砧,悉仰頤氣?!睆N娘穿戴著珠寶玉器,居高而坐,進行指揮,幫廚的人聽從廚娘號令,拿著刀在菜板上忙碌著,只有富貴之家才能見此場面。

《歌樂圖》(局部) 佚名 南宋 絹本設色
上海博物館藏
風俗的開化為宋代女性帶來更多可能性,她們得以擺脫“重男輕女”的宿命,得以學習不同的才藝和技能。財產(chǎn)權的擴大賦予了宋代女性前所未有的經(jīng)濟獨立性,家境尚可或擁有一定財產(chǎn)的女性,還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從事商業(yè),走動于客邸酒肆之間,或經(jīng)營茶樓藥鋪,活躍在市井舞臺之上。
南宋市井生活之活躍,尤以都城臨安為盛。宋人筆記《雞肋編》中記述了一位開茶坊的少婦:“嘗泊舟嚴州城下,有茶肆婦人少艾,鮮衣靚妝,銀釵簪花,其門戶金漆雅潔,乃取寢衣鋪幾上,捕虱投口中,幾不輟手,旁與人笑語,不為羞。”不矯揉造作,不小家碧玉,個性鮮明的女性形象活躍在這個物質(zhì)豐饒的時代。

《清明上河圖》(局部) 仇英 明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宋孝宗隆興年間,宮中燈會準備宴席。京城店家李婆婆的魚羹,名聲穿過勾欄瓦舍,飄進廟堂之高的皇帝耳中,擺上了宮中酒席?;实蹣O為喜愛,特意多賞賜一貫錢以為酬勞。女性經(jīng)營店鋪也成風尚,時有“九市官街新筑成,青裙販婦步盈盈”的繁盛景象。
“隆興間,德壽宮與六宮并于中瓦相對,令修內(nèi)司染坊,設著位觀,孝宗冬月正月孟享回,且就看燈買市。簾前堆垛見錢數(shù)萬貫,宣押市食歌叫直一貫者,犒之二貫。時尚有京師流寓經(jīng)紀人,如李婆婆魚羹、南瓦張家圓子之類。”——《癸辛雜識》
南宋女性可從事職業(yè)十分豐富,還有相當一部分口齒伶俐、能言善辯的女性成為牙人。所謂牙人,類似于今天的中介或中間商。牙人兼有兩種職能,一是溝通斡旋,將買賣雙方聯(lián)系在一起,從雙方交易中收取手續(xù)費;二是經(jīng)紀職能,根據(jù)他人委托購買商品再售出,從差價中賺取利益。

《文會圖》 趙佶 (傳) 北宋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由此可見,南宋女性的職業(yè)選擇擺脫了諸多限制,可以根據(jù)個人性格和特長從事擅長的工作,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更多具有自主意識和獨立精神的女性成為南宋歷史上一個又一個獨特的人物畫像。
結(jié) 語
財產(chǎn)是自由與地位的基礎。在經(jīng)濟繁榮,文化包容,教育開明的兩宋時期,獲得財產(chǎn)權的女性得以選擇更為精彩的豐富的人生。她們可以有琴棋書畫、賭書潑茶的閨閣風雅,也可以有風生水起、嬉笑怒罵的市井生趣。她們不被閨閣所束縛,不被教條所限制,在追求自我價值和生活方式的道路上,南宋女性成為歷史長卷中獨樹一幟的范例,她們的生活濃墨重彩,張揚恣意。先人尚此,況吾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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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趙國權:《社會大變局中的兩宋女子教育生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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