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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為省16萬元稅費推遲一年過戶,付了房款但房子要被收走……
買新房僅一年,這套房子就糾紛不斷,引發3起訴訟,最近可能還要面臨被法院拍賣的窘境, 到底怎么回事呢?
2019年,唐女士父母的房子拆遷了,老兩口拿到300多萬元補償款后,想買一套精裝修的二手房,與女兒和外孫同住。通過房產中介,唐女士找到了上家余女士,購買了她手中一套80平米的房子。

本文圖片均為“案件聚焦”微信公眾號 圖
在這筆交易中,由于房子原先交易還未滿三年,所以有16萬的稅費需要唐女士家支付。為了省去這筆稅費,雙方約定延緩一年過戶。最后,唐女士與上家在2019年8月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300萬,留下10萬等過戶之后再給上家。合同上寫明“在2020年10月20日之前,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平靜的日子過了一年,但是到了約定的過戶日,上家余女士始終不去辦過戶手續。
求助人唐女士:“一會說他兒子今天出差了,然后不能去過戶,就各方面的理由吧,到了2021年春節前,中介就說他這個貸款還沒有還掉。”
唐女士立馬翻出當時交易的合同,發現原來在2019年簽訂的合同上,明確寫著該套房子“設立抵押,抵押權人為中國銀行。”無奈之下,唐女士在2022年6月選擇起訴要求賣家按合同繼續履行完成過戶。但是由于上家的貸款尚未還清,法院把擁有抵押權的中國銀行也列為了第三人。

銀行調查后發現,上家余女士在收到唐家300萬房款后,并沒有及時還清剩余的約160萬貸款。而且從2022年3月開始,上家連每個月1萬多元的貸款月供也不還了。在斷供5個月,也就是2022年8月,中國銀行起訴了上家余女士。這也是這套爭議房產引發的第2起訴訟。最終,法院以房屋存在銀行抵押為由,駁回了唐家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請求。也就是說,唐女士無法完成產權的過戶。與此同時,銀行勝訴,并向法院申請拍賣如今由唐家居住的這套爭議房屋。

2023年,法院執行裁定書直接貼到了唐女士家的門上,上面赫然寫著這套房子要被“拍賣、變賣”,而申請執行人是中國銀行。唐女士父母內心復雜,因為這是他們唯一的一套房屋,如果真被拍賣,他們連家都沒了。

求助人家屬唐女士母親:“我們要怎么辦呢?打電話給我女兒,我女兒打給律師,律師說你們快點去到靜安法院求助去。他們法官也很好的,說這個房子只能待到你們百年,不屬于你們遺產的。我說我這個房子是養老的,一旦生什么病,我們要拿著房子去抵押養老的。”
百年之后房子被收回,法院給出的這個方案依舊讓唐家無法接受,而此時的賣家依舊是鐵板一塊。唐女士說,有時在小區里與上家余女士和丈夫偶遇,余家人還氣勢洶洶。
求助人家屬唐女士母親:“他說,我有錢就不還,我房子多,我手里肯定比你家里有錢。你們就去報案,讓我坐牢好了,就死豬不怕開水燙。”
無奈的唐女士又把上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產買賣合同,同時要求退還300萬購房款。而這也是圍繞這套房產的第3起訴訟。考慮到唐家人的特殊遭遇,中國銀行也放寬了執行拍賣的期限。

目前,法院已經受理了唐女士的起訴,案件正在等待進一步的審理。
買房提示
近年來,受上海各種購房政策的影響,延緩過戶的二手房交易并不少見。為了幫助消費者規避延緩過戶履行違約導致財務損失的風險,市面上有一部分房產中介推出了第三方資金監管服務。
上海鏈家交易管理中心總監呂輝彪:“買方所需要付給賣方的房款,我們會倒進這個資金監管公司的這種監管賬戶里面,然后待符合資金解凍條件以后,再把錢款付給業主(賣方),我們目前設定的資金解凍條件就是等買方取得本次房屋交易的不動產權證書。”
(原標題為《為省16萬稅費推遲一年過戶,300萬房款都給了結果房子要被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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