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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保障“離線休息權”,讓員工遠離工作群“轟炸”
據工人日報客戶端2月28日報道,針對當前勞動者渴盼更多休息休假時間的呼聲和期待,今年兩會的多位代表委員發聲,呼吁“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建議“將離線休息權入法,提高企業隱形加班違法成本”。
“離線休息權”指勞動者在工作時間之外,拒絕通過數字工具進行工作聯絡或處理工作事宜的權利。
“剛想躺下睡覺,就看到工作群中不停彈出的消息”“害怕休息時關手機看不到工作消息,第二天被領導批評甚至處罰”……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辦公突破了時間與空間的界限,下班與上班的邊界也變得逐漸模糊,移動通訊軟件成了工作交流和聯系的首選后,更是擠占了員工不少休息時間和空間。
移動通訊軟件本身是人們溝通和交流的工具,但工具往往是一把“雙刃劍”。比如,有些員工下班后仍會收到跟工作有關的信息,有的要時刻關注工作群看看是否有工作布置和安排,有些會議或者工作溝通也是下班后通過數字工具進行的,但絕大多數企業都沒有將類似情況視為加班。而勞動者迫于工作與生活的壓力,哪怕在這種“隱形加班”上花了不少精力,往往也只能選擇忍氣吞聲。
許多工作安排看起來只需要發個信息、查個數據就可完成,但正是這些看起來隨手可做的事,容易讓工作變成隨時要做的事,甚至成為24小時的事、365天的事,從而嚴重影響職工的心情和健康。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同時應向勞動者支付加班工資。現實中,不少職工下班后花在工作群的時間遠遠超過一小時,但并未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近年來,有關“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將離線休息權入法,提高企業隱形加班違法成本”的呼吁不斷增多,也多次引發熱議,如今相關內容走進政協委員的提案,體現了兩會對于社情民意的關注。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在提案中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在勞動立法層面引入離線休息權。同時,修訂標準工時,對線上加班和工時補償作出明確界定。厘定線上線下工作時間邊界,針對依托網絡工作時間不固定、工作強度大的崗位作出工作時限的制度性安排。將當前以工資為重點的集體協商拓展為包括工時等勞動基準在內的綜合性集體協商,綜合考慮線上加班頻率、時長、工資標準、工作內容等因素酌情認定加班費。指導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列入界定、補償離線休息權的條款,約定線上加班補償標準。
保障勞動者的“離線休息權”,有關部門應健全維權機制,加大監督和保護力度,讓勞動者在面對不合理無償加班時有底氣說“不”,有維權渠道,不再因拒絕加班而被區別對待甚至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應履行社會責任,對勞動者給予更多人文關懷,合理安排工作定額和休息時間。
“離線休息權”再次引發關注,對企業來說也是一種提醒——工作群不要隨意建、隨意用,非緊急事項,休息時間不要發信息,切實保障員工的休息權利。對于工作群里布置職工的工作,要求在非上班時間完成的,應視為加班,落實加班工資。讓員工下班后盡可能享受自己的時間,不被工作群的消息“狂轟濫炸”,這一難題應該盡快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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