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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提案|吳志明:建議強化我國主要超級平臺反壟斷監管

全國政協委員吳志明。 受訪者供圖
2024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澎湃新聞(www.kxwhcb.com)3月2日了解到,全國政協委員、民建福建省委員會主委吳志明擬向大會提出《關于強化我國主要超級平臺反壟斷監管的建議》。
吳志明指出,近年來,得益于5G技術、人工智能、云計算等互聯網技術的突飛猛進,互聯網平臺經濟蓬勃興起,孕育出阿里巴巴、騰訊、百度、抖音、美團、拼多多、京東、滴滴等一批大型互聯網平臺企業。這些企業利用網絡技術高效聯結雙邊用戶,形成強大的市場規模效應,便捷選購,降低交易成本,為經濟增長注入了新活力。
他表示,大部分頭部平臺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逐漸占據優勢地位后,將市場資源加速向自身集中,導致平臺經濟從多元競爭過渡到少數巨頭主導的局面,這些巨頭在掌握大量數據和市場份額后,開始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制定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機制。這不僅導致資本報酬在平臺收入中的占比持續攀升,擠壓廠家生存空間,加劇了資本所有者和普通勞動者之間的收入差距,還降低市場經濟效率、破壞公平競爭、阻礙科技創新,甚至對國家安全、經濟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比如:一、平臺收取高額傭金。平臺利用資金、數據、流量等優勢地位實施不正當競爭、甚至壟斷,導致行業陷入混亂無序,并對底層的就業和實體經濟等造成不良影響。如平臺的抽成比例較高,使得入駐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缺乏議價能力,個體收入受到嚴重擠壓。
二、平臺收取高額流量費及廣告費。部分平臺利用優勢地位、壟斷地位收取高額流量費及廣告費,導致中小微商戶無法承擔成本而被排除在市場競爭之外。這不僅降低了整體創新能力和服務質量,還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和購物選擇權;同時,高昂的廣告費和流量費加劇了數字鴻溝,許多商戶無法充分利用平臺資源。
三、平臺做法容易形成寡頭企業。互聯網企業的特質是“贏者通吃”,以金融手段擴張成為寡頭壟斷企業,阻礙其他中小企業進入行業參與競爭。這些寡頭企業不僅妨害了公平競爭,遏制了市場活力,還可能通過資本擴張形成新型“大而不能倒”公司,給社會經濟運行帶來了潛在風險。此外,部分由外資直接或間接控股或深度介入的超級平臺,不但被海外分走高額回報,還可能對國家安全、經濟安全造成嚴重影響。
吳志明為此提出三點建議:一、制定公平的利潤分配政策。加強互聯網平臺監管,引導平臺設立公平的利潤分配政策,確保各方利益得到平等對待。提高分配透明度和公平性。合理調整傭金、流量費、廣告費等收費標準,將部分收益回饋給商戶和消費者。
二、建立健全平臺權力約束機制。加強對平臺經濟的反壟斷監管力度,從事后監管向事前事中監管轉變。對頭部平臺企業和網紅大咖進行重點監管和風險防范,有效落實合規經營和并購擴張行為。加強監督機構投訴處理機制,保護中小微商戶和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
三、提升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執法能力。建立、完善“雙反”執法體系和合作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加強“雙反”人才隊伍建設和綜合能力水平。鼓勵高等院校開設“雙反”相關專業,為行業管理培養更多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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