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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7點至22點禁止遛狗”,正反意見都該聽聽
養狗不拴繩、遛狗不清理糞便、烈性犬不戴嘴套……一直以來,一些不養狗人士和“鏟屎官”們矛盾不斷。10月29日,云南文山市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強文山市區犬類管理的通告”,其中一條規定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7:00~22:00禁止遛犬。
支持者說,這樣散起步來安心多了;反對者則認為,難道讓我早起或熬夜遛狗?應該說,這兩種意見都可以理解。從效果看,文山市城管執法大隊稱,以前遛狗的人多,影響市民鍛煉、上下班,每天都有兩三個投訴電話,通告出來后還沒接到舉報。
囿于規定剛出臺,是否真的有如此神奇效果,可能還得繼續觀察。但限制遛狗時間這一思路,正反面意見都值得聽聽。
理想狀況下,限制遛狗時間,實現人與狗的“錯峰出行”,不文明養狗能夠得以控制,的確有利于減少“人狗矛盾”。但是也得看到,禁止白天遛狗,很可能令遛狗行為過于集中,由此可能帶來糞便扎堆、狗叫聲集中等現象。同時,不排除此做法可能對遛狗者形成一種消極暗示,認為在可以遛狗的時間段,狗就可以隨意撒歡,從而降低約束。這些不能不有所警惕。
實際上,文山出臺的犬類管理規定已比較全面。像“犬類一律實行拴養或圈養,不得放養;攜犬出戶時,犬只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并由成年人牽引”等,切中了時下的種種遛狗惡習。如果這些低限度要求能夠嚴格執行,限制遛狗時間與否,其實已沒那么重要。
更應意識到的一點是,限制遛狗時間未必能帶來真正的養狗文明。時下,飼養寵物已經越發普及,要減少這一社會現象對外界的干擾和風險,只能依靠文明的逐步發育成熟。一味要求“錯峰出行”來減少矛盾,反可能弱化文明意識的生成。另外,從管理角度說,不能總寄望于找到一種一勞永逸的方式來規范文明養犬,而忽視對一些基本規則的執行。
當前各地出臺的犬只管理規定,其實大同小異,這表明文明養狗的標準是具有普適性的,但它們執行得并不好。于此背景下,對遛狗時間作出限制,雖顯“一刀切”,但也可能是無奈的源頭管理。比如杭州已執行了多年的遛狗限時制,不過規定的是“7點至19點”。相對來說,這個限時似乎更人性化。而隨著社會養狗文明水位的提升,對遛狗時間的限制也未嘗不可以放松。事實上,杭州就曾考慮增加白天遛狗時間。
據稱,目前文山城管隊員對于白天遛狗的情況,以勸導、教育為主,并無實際處罰。這或在事實上表明,該規定目前更傾向于一種倡導,其“尺度”把握還是較為合理的。
綜合看來,對于“7點至22點禁止遛狗”的規定,固然需要對其執行情況以及可能產生的新問題予以審慎,但同時也不必一味否定,可以權當一次犬只管理的地方嘗試。但更理想的效果是,該規定引發的正反觀點碰撞,能夠促進養狗市民和不養狗市民的換位思考。前者應意識到,文明養犬,既是對他人權益的起碼尊重,也是為自己爭取“養犬自由”的最大砝碼,否則自身權益也必受限制;后者也該認識到,不能因為存在不文明養犬現象,就對所有養犬者的正當權利予以否定。這既可能產生逆反效果,也容易造成群體之間的割裂和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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