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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里的文化史:從夫妻同心到懸壺濟世

任疆
2024-01-17 16:56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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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葫蘆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本草綱目·壺盧》載:“大者可為甕盎,小者可為瓢樽,為舟可以浮水,為笙可以奏樂,膚瓤可以養豕,犀瓣可以澆燭,其利溥矣。”與此同時,葫蘆還承載了諸多文化寓意,這一切都源于東方傳說中大洪水時葫蘆所扮演的“諾亞方舟”的角色。在此基礎上,中華民族的創世祖先以葫蘆為名,葫蘆成為了夫妻同心的象征。后來,隨著道教的興起,道人的葫蘆猶如一個“時空隧道”,不僅藏著別有洞天的世界,而且還存放有過往的記憶。在民間,道士葫蘆里賣的藥,還有快意消愁的酒葫蘆風靡上千年。

葫蘆身上有“百寶”

葫蘆有眾多稱謂,《本草綱目·壺盧》載,“古人壺、瓠、匏三名皆可通稱,初無分別。”直到后來,人們才基于葫蘆的形狀以不同名字加以區分:“后世以長如越瓜首尾如一者為瓠,瓠之一頭有腹長柄者為懸瓠,無柄而圓大形扁者為匏,匏之有短柄大腹者為壺,壺之細腰者為蒲蘆。”葫蘆最直接的用途便是一分為二做成水瓢。《欽定授時通考》卷三十五“瓢杯圖說”寫道:“瓢杯,剖瓢為之,制為樽,語稱‘瓢飲’是也;柸以挹(舀)水,農家便之。”《論語·雍也》中孔子贊許顏回“一簞食,一瓢飲”,也就是用簞盛飯吃,用瓢舀水喝,過著跟老百姓一樣的生活。《紅樓夢》第九十一回中賈寶玉向林黛玉表達愛意時曾說“任憑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也就是在眾多姐妹中只鐘愛她一人。可見在古代,不論貧窮富貴,家家戶戶都離不開水瓢,因此,種植葫蘆是一筆十分劃算的投資。早在西漢,著名農學家氾勝之在他的書中算了一筆經濟賬:

一本三實,一區十二實,一畝得二千八百八十實,十畝凡得五萬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錢,并直五十七萬六千文。用蠶矢(即蠶沙)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萬六千文。余有五十五萬。肥豬、明燭,利在其外。(《氾勝之書》)

按照氾勝之的計算,每畝地一年下來可以得到2880只葫蘆,十畝地的話就是28800只葫蘆,每個葫蘆可以制成兩個瓢,于是就有了57600個瓢。如果拿到市場上賣,每個瓢價值十文錢,那么一共可以獲得576000文,扣除肥料、耕牛的飼料和人的勞力支出,可以得到550000文的純利。雖然這只是理想狀態下的估計,但也足見其中利潤的豐厚。除此之外,種植葫蘆還會產出副產品——葫蘆籽,它們可以用來肥豬、明燭。

在漢代,油燈已經十分普及,而葫蘆籽是提煉燈油的主要原料之一。據《氾勝之書·瓠》載,“黃色好,破以為瓢,其中白膚,以養豬致肥;其瓣,以作燭致明”,《說文解字·瓜部》將“瓣”解釋為“瓜中實也”,也就是葫蘆籽。國內學者劉興林等在《漢代日常燈具燃料的來源與加工》中認為:“葫蘆籽扁長,殼厚仁薄,不易剝取。經試驗,無論以麻莖還是其他細軟之物夾雜瓠仁粉末都無法點燃,因此漢代人必定是從瓠籽中取油照明的。”自漢代以后的上千年里,葫蘆籽一直都被用于制作燈油。元代王禎在《農書·百谷譜集之三·瓠》中寫道,“夫瓠之為物也……膚瓤可以喂豬,犀瓣可以灌燭”;而明代《本草綱目》中也有“膚瓤可以養豕,犀瓣可以澆燭”的記載。“犀”和“瓣”同義,《衛風·碩人》中描寫美人時寫道“齒如瓠犀”,朱熹在《詩集傳》中釋義為“瓠犀,瓠中之子”,形容牙齒像葫蘆籽一樣又白又齊整。

伏羲、女媧是“葫蘆兄妹”?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國內有一部動畫片《葫蘆兄妹》十分有名,許多人不解為什么偏偏是葫蘆,實際上,葫蘆娃的背后有華夏兩位創世神——伏羲和女媧的身影,從兩者的稱謂中便可以看出與葫蘆的深厚淵源。《名疑》卷一載,“女皇氏庖媧,伏羲女弟也,一曰?媧”;《路史》卷十載:“(伏羲)在治百六十有四載落,而女弟?媧立”。有一種觀點認為,媧與瓜有關,聞一多先生在《伏羲考》中曾考證:“女媧之媧,《大荒西經》注,《漢書·古今人表》注,《列子·黃帝篇·釋文》《廣韻》《集韻》皆音瓜。”“?蝸”諧音“匏瓜”,也就是葫蘆。如果聯想到女媧摶土造人,暗合了葫蘆籽的多子隱喻,那么很有可能女媧名稱最初的起源便是源于葫蘆。

在與女媧結為夫婦的伏羲身上,同樣帶有葫蘆的印記。《尚書正義》卷一《尚書序》中寫道:“伏犧氏,伏古作虙,犧本又作羲,亦作戲……一號包羲氏”。從伏羲的名字上,我們可以找到兩重證據:首先,“伏”最早寫作“虙”,那么“虙”的本義是什么?我們或許可以從與其字形相近的“慮”字上尋找答案。《莊子內篇·逍遙游》中記載了莊子對惠子說“何不慮以為大樽,而浮乎江湖?”意思是用連在一起的大葫蘆漂洋過海,西晉司馬彪釋義為“慮,猶結綴也”,那么“虙”是否也有“結綴”之義?我們再來看“羲”的意思,它有一個字音相同的字——“[?瓜]”,《集韻》釋義為“瓠瓢也”,也就是葫蘆。因此,“虙(慮)羲([?瓜])”就是一串葫蘆的意思。其次,《集韻》中寫道:“匏瓟……亦作包苞”,也就是“匏”通“包”。于是,“包(匏)羲([?瓜])”就是葫蘆的意思。只有伏羲成為了葫蘆,才能與女媧“門當戶對”,從而共同孕育后代。正如聞一多先生在《伏羲考》中所言:“然則伏羲與女媧,名雖有二,義實只一。二人本皆謂葫蘆的化身,所不同者,僅性別而已。”

那么,為何后來寫成了“伏羲”,甚至還出現了諸如“庖犧”、“包犧”等稱謂?原來,這源于古人習慣將許多開創性的貢獻歸為共同始祖的功勞。“伏”可以理解為俯伏的動作,而將“羲”字拆解,可以得到羊、禾、戈、丂四個字,將它們連在一起,就是祈求上天保佑,風雨順遂,糧食豐收,這便是伏羲的由來。關于庖犧,如《帝王世紀》中所載,“(伏羲)制嫁娶之禮,取犧牲以充庖廚,故號庖犧氏”,也就是因為伏羲教會了人們蓄養牲畜以供日常之需,這種巨大的進步極大地提升了人們的生活水平,于是在口口相傳中逐漸取代了原來的名字,正如《路史》卷十中對“包羲”的釋義:“世多作庖羲轉矣。”后來,當古人解決了物質世界的溫飽問題,就開始有閑情逸致追求娛樂生活了,當時有一種殘酷的娛樂方式,即讓死囚或奴隸手持戈戟,在鼓號聲中與虎豹猛獸搏斗,被稱為“戲”(這也是甲骨文“戲”字的由來)。不論是否為伏羲始創,他還是擁有了“庖戲”的稱謂。我們不得不佩服于古人“同音不同義”的巧妙設計:聽上去還是同一個人,但卻因為文字不同而擁有了多種身份。

之所以伏羲、女媧與葫蘆有關,這源于一萬多年前冰河時期末期的大洪水。國內學者宋兆麟在《洪水神話與葫蘆崇拜》一文中,對我國南方少數民族如壯族、侗族、布依族、水族、白族、彝族、拉祜族、哈尼族等的傳說進行了收集整理,上古時代的葫蘆就像西方世界的諾亞方舟一樣,拯救了我們的祖先。雖然不同民族的故事情節有所不同,但是大體主線十分相似:當洪水來臨時,絕大部分人都死于洪水,只有兄妹兩人逃進了大葫蘆里,最終保全了性命;后來當洪水退去后,兄妹兩人組建了家庭,人類才得以延續。兄妹的身份恰好與女媧是伏羲“女弟”相一致。正是因為葫蘆在洪水中拯救了人類,所以周天子要用葫蘆祭祀天地。據《禮記·郊特牲第十一》載:“郊之祭也……掃地而祭,于其質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

葫蘆渡水與“腰舟”

雖然兄妹二人逃進大葫蘆躲避洪水的傳說很可能是杜撰的,葫蘆里根本無法載人,但由于葫蘆密封性好,如果將葫蘆綁在身上完全可以使人漂浮在水面上,從而在洪水中幸存下來。事實也確實如此,古人很早就學會了用葫蘆來渡水。《物原》中寫道:“燧人以匏濟水。”身處舊石器晚期的燧人氏因“鉆燧取火,以化腥臊”而得名。后來,隨著造船技術的發展,“伏羲始乘桴,軒轅作舟楫,顓頊作蒿漿,帝嚳作柁櫓,堯作維牽,夏禹作舵,加以篷碇帆檣,伍員(即伍子胥)作樓”,盡管春秋時期已經出現了樓船,但是對于普通百姓而言,仍然更愿意用葫蘆這種最簡單和經濟的方式渡河。

《詩經·邶風·匏有苦葉》中寫道:“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這首詩描繪的是秋日里一位女子在濟水岸邊,盼望著心上人過河與她相會;她堅信,他一定會背著葫蘆渡水來找她。于是,《匏有苦葉》就帶上了必定渡河的隱喻。《國語·魯語下》中記載了魯襄公十四年(前559年)的夏天,晉國率領其他諸侯國討伐秦國,當時聯軍部隊在涇水邊停了下來,晉國的叔向就前去詢問魯國大夫叔孫豹緣由,叔孫豹委婉地回答說:“豹之業,及《匏有苦葉》矣,不知其它。”叔向聽罷恍然大悟,回去后立刻召見分掌舟船和兵馬的屬官,并對他們說:“夫苦匏不材于人,共濟而已。魯叔孫賦《匏有苦葉》,必將涉矣。具舟除隧,不共有法。”叔向憑正是借叔孫豹口中的《匏有苦葉》,認定他一定會渡河;后來的事實也確實如此。

黎族“腰舟”,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文化館藏

戰國時期,除了上文所談到的《莊子內篇·逍遙游》中莊子認為可以將大葫蘆連在一起幫助人渡水,《鹖冠子·學問篇》中還記載了:“中河失船,一壺千斤,貴賤無常”,北宋陸佃作注時寫道:“壺,瓠也。佩之可濟涉,南人謂之腰舟。”也就是在古代行船,船上要放一些葫蘆,當不幸翻船了,葫蘆就能發揮像現代的救生圈類似的作用,宋代南方人稱其為“腰舟”。明清時期,《明史·孫傳庭傳》中記載了崇禎十六年(1643年),闖王手下的士兵身掛葫蘆渡河作戰:“當是時,(李)自成已據有河南、湖北十余部,自號新順王,設官置戍,營襄陽而居之。將由內、浙窺商、雒、盡發荊、襄兵會于汜水、營澤,伐竹結筏,人佩三葫蘆,將謀渡河。”

除此之外,葫蘆舟還是直通仙境的交通工具。《逸史》中記載了天上的仙女相中了洛陽的盧杞,于是派麻婆傳遞心意,并交給麻婆兩粒葫蘆籽。麻婆回去后,與盧杞“清齋七日,斸地種藥(即葫蘆籽),才種已蔓生;未頃刻,二葫蘆生于蔓上,漸大如兩斛甕”,葫蘆籽剛種下便生出藤蔓,頃刻間已經長成了能裝兩百多斤糧食的大葫蘆,于是麻婆用刀割下兩只葫蘆并掏空,與盧杞各自鉆入后,“風雷忽起,騰上碧霄,滿耳只聞波濤之聲……長久,葫蘆止息,遂見宮闕樓臺,皆以水晶為墻垣,被甲伏戈者數百人”,就這樣他們二人乘坐葫蘆舟來到了仙人的居所。

婚禮中的“合巹”禮

也許是因為伏羲、女媧兄妹在葫蘆中保留了人類延續的火種,葫蘆成為了夫妻同心的象征,以葫蘆為道具的“合巹”禮成為了古代婚禮中的重要環節。早在西周時期,《禮記·昏義》中就記載了新郎將新娘迎娶回來后,“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少少飲),所以合體、同尊卑,以親之也”,也就是當新娘子來到夫家后,新郎官拱手作揖將她請入門,然后兩人一起吃飯,飯后少飲“合巹”酒,象征著夫婦從此合為一體,同尊卑,相親相愛。孔穎達疏云:“共牢而食者,同食一牲,不異牲也……合巹,則不異爵。合巹有合體之義,共牢有同尊卑之義。體合則尊卑同,同尊卑則相親而不相離矣。”《三禮圖》中對“合巹”的解釋為:“破匏為之,以線連柄端,其制一同匏爵”,也就是將一個葫蘆一分為二,制成酒瓢,然后用線將兩個瓢柄系在一起,其中的寓意為夫婦原本為兩個個體,通過線連在一起,合上后可以天然地融為一體。

影視劇中曹丕與甄宓大婚時同飲“合巹”酒

除此之外,以葫蘆作為婚禮中的禮器還有更深層的內涵。明代田藝蘅在《留青日札》中寫道:“用匏有二義,匏苦不可食,用之以飲,喻夫婦當同辛苦也;匏,八音之一,笙竽用之,喻音韻調和,即琴瑟之好合也。”也就是說,人們以葫蘆本身發苦,來喻指今后生活中會遇到的諸多辛苦,夫婦二人要齊心協力,同甘共苦。與此同時,早期的笙和竽都是將嵌有簧片的竹管插入去掉瓤的葫蘆里,以這兩種合奏樂器喻指音樂的和諧,象征著夫唱婦隨、夫妻和睦。

《東京夢華錄·娶婦》記載了宋代婚禮中在“合髻”禮后,“然后用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飲訖,擲盞并花冠子于床下,盞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則眾喜賀,然后掩帳訖。”宋人將兩只酒杯用彩結聯系在一起,象征夫婦是聯成一體的;而飲酒結束后將酒杯和新娘所佩戴的花冠放在床下,并且兩只酒杯的杯口一仰一合,象征了天覆地載,夫妻之間陰陽和諧,都帶有“合巹之禮”的古義。后來,元代賈仲明創作的雜劇《蕭淑蘭情寄菩薩蠻》中有“香馥馥合巹杯交換,正良宵勝事攢”,作為“交換”的合巹杯也是后世“交杯酒”的由來。

葫蘆里面有乾坤

也許是因為葫蘆曾經扮演過可以載人的“諾亞方舟”的角色,所以后人才會將葫蘆內的空間不斷進行夸張演繹,正所謂“葫蘆里面有乾坤。”

首先,葫蘆里裝著道人的仙境,那里有亭臺樓閣,錦衣玉食。《神仙傳·壺公》中記載了得道高人“壺公”在汝南市場上賣藥,“常懸一空壺于屋上”,每當日落閉市后,“公跳入壺中”。后來,市場管理員費長房被“壺公”請到壺中,“入后不復是壺,唯見仙宮世界:樓觀重門閣道,宮左右侍者數十人”。《原化記》中記載了元和年間,一位潘氏老翁從南岳北游太原,也隨身攜帶一只葫蘆,夜宿少林寺時,僧人“見老人所宿屋內,設茵褥翠幕,異常華盛;又見陳到肴饌,老人飲啖自若”,驚異之余,他們發現了其中的秘密:“(老人)懷中取一葫蘆子,大如拳,遂取床席帳幕,凡是用度,悉納其中,無所不受。”于是,“壺中天地”成為了道人眼中的仙境的代名詞,繼而引申為道家悠閑清靜的無為生活。唐代李白《下途歸石門舊居》詩云,“何當脫屣謝時去,壺中別有日月天”;李中《贈重安寂道者》詩云,“壺中日月存心近,島外煙霞入夢清”。在后世崇尚道教的帝王宮苑和文人私宅中,常常可以見到用“壺”來命名的景致,比如圓明園四十景之一的“方壺勝境”,還有揚州個園抱山樓的“壺天自春”。

其次,葫蘆里還可以藏兵百萬。《升仙記》第二十九回記載了明朝嘉靖年間,韓慶云葬母歸來,帶著濟小塘贈予的葫蘆做了一個夢。在夢里,韓生將葫蘆獻給烏衣國國王,成為了當朝駙馬。當時正值黃衣國十萬大軍進犯邊境,韓生臨危受命,在一陣祝贊之后,從葫蘆里倒出了天字、地字和人字三卷兵書,其中“天字號乃安營下寨,地字號乃聞隱埋伏,人字號乃攻城略敵,其法滿詳”。然后,韓生又來到了后花園,將宮官取來的一升黃豆裝在葫蘆里,又念了一陣祝贊之后,“摔出了無數的人馬,旗分五色,在五方站住。當先還有一員大將,黑盔黑甲,豹頭環眼滿部虎須,面如鍋底一般,坐下黑馬,手中使長槍,那一團的殺氣令人可怕”,一下子就解了烏衣國缺兵少將的燃眉之急。

再次,葫蘆中還藏著道士的仙術秘法。《薛丁山征西》中記載了薛仁貴的兒子薛丁山將青龍關總兵趙大鵬斬于馬下,趙大鵬的師父蓬萊山朱頂仙來給徒弟報仇,他有一個紅葫蘆,葫蘆中藏著極其厲害的“烈焰陣”:“(朱頂仙)打開了蓋,放出無數烈火,頃刻之間,滿陣大火”;薛丁山之妻女將樊梨花陷于烈焰陣,進退不得,就用師父贈予的金錢焚香禱告,求請上仙,召喚來了蓬萊山散仙謝應登:“大仙聽了,解下背上葫蘆,揭開水晶蓋,放出雪白一道亮光,變成四條白龍,張牙舞爪,頓見滿天烏云,落下傾盆大雨,立刻將烈火撲滅。”

不止如此,從葫蘆里還可以窺見前世今生。《八仙得道》第三十九和四十回中記載了鐘離權被鐵拐李告知他與被他打伏的花豹之間有一段“世誼”,不解之余,“鐵拐先生并不答言,袖中取出一個小葫蘆,葫蘆上面有個洞兒,可容兩眼觀望”,于是鐘離權湊上前去,從葫蘆中看到了自己的前世:老仙的牧童因貪玩誤將青牛打入凡間,結果青牛“闖出許多大禍”,其中有一件便是跟花豹生下一頭小豹;后來老仙將牛重新帶回,“卻把原來牧牛童子貶入下界,投胎在一家人家”,那童子的相貌身段完全與鐘離權一個樣,原來鐘離權就是那看牛的童子投胎轉世。

中醫何以“懸壺濟世”?

長久以來,傳統中醫便有“懸壺濟世”的美譽;實際上,這源于道教的傳統,正所謂“醫道通仙道”。中國歷史上最早“懸壺”治病的是《神仙傳》中的“壺公”,他的身份就是一位道人。據書中記載,“今世所有《召軍符》《召鬼神治病玉斧符》,凡二十余卷,皆出自公,故總名壺公符”,可見壺公是憑借道符去治病的。后來,壺公將“封符”賜予了費長房,并囑咐他:“帶此可主諸鬼神,常稱使者,可以治病消災”,也就是用封印鬼神的道符來給人治病,免除災禍。到了唐代,《三洞珠囊》中記載了壺公的名號和祖籍,“壺公謝元,歷陽人,賣藥于市,不二價,治病皆愈”,并且講述了他將醫術傳授給費長房:“公攜長房去,授以治病之術,令還。”雖然這里沒有提道符,但從壺公的師承來看,“戴公柏有太微黃書十余卷,即壺公之師也”,治病的方法依然是憑借道術。

常言道:“葫蘆里賣的什么藥?”如果說壺公只是將“懸壺”作為一個招牌,那么后來的道士就開始用葫蘆來裝藥了。《續仙傳》中記載了賣藥翁“常提一大葫蘆賣藥,人告疾苦求藥,得錢不得錢,悉與之無阻,藥皆稱神效”;當有人假裝生病去求藥時,“得必失之”,因此被人們敬為神明。在賣藥翁的葫蘆里,有一顆號稱可以起死回生的藥丸——大還丹,他出價一千貫,卻被時人當做笑話,他嘆口氣說道:“有錢不買藥吃,盡作土饅頭(即墳墓)去。”后來他來到長安賣藥,葫蘆里只剩下了這顆大還丹,“出極大,有光明”,他感慨一番后,自己吃了下去,“足下五色云生,風起飄飄,飛騰而去”。在宋代,尋常百姓家里也習慣用葫蘆來裝藥,陸游《午坐戲詠》詩云:“貯藥葫蘆二寸黃,煎茶橄欖一甌香。”到了明代,陸粲在《庚巳編》卷四中記載了一位道人用葫蘆中的仙丹“紅藥一丸,如大芥子”治好了長洲十四都黃長子久患的膈氣之癥,黃長子認為“道人為仙,不然亦一奇術士也”。

民間道士背著葫蘆,治病救人的故事也影響了明清時期的文學作品。《東游記》中記載了鐵拐李神游太虛,他的肉身被回家探母的徒弟燒掉,只好還魂在一個餓死的拐子身上。當他拄著拐杖、背著葫蘆找到了徒弟,看到徒弟因自責而要自刎,被其忠孝所感,于是不計前嫌,“于葫蘆中取出一丸與之,以水調灌母口中”,不久后,楊母“氣續臉紅,長嘆一聲而起,如素無病者”;臨別之際,鐵拐李還將一顆可以延年益壽的仙丹贈予徒弟。《何仙姑寶卷》中記載了尚未成仙的何姑娘問呂洞賓:“仙長,你這葫蘆內中,可有甚么妙藥?”呂洞賓回她道:“我這葫蘆之內,有古佛靈丹。若是善男信女有緣得受,萬病除根。”何姑娘不解,就接著問道:“你這葫蘆內的靈丹妙藥,能治那些大病那?”這一問可了不得,且聽呂洞賓說道:

十惡人,遇靈丹,敬重天地;忤逆人,遇此丹,孝順雙親。

生分人,遇靈丹,兄愛弟敬;攪家人,遇此丹,永不分離。

欺公人,遇靈丹,奉公守法;不義人,遇此丹,和睦相鄰。

狠毒人,遇靈丹,恩來義往;奸狡人,遇此丹,作事公平。

耳聾人,遇靈丹,聞經說法;瞽目人,遇此丹,普放光明。

啞吧人,遇靈丹,談經說法;愚蠢人,逢此丹,智慧聰明。

上等人,遇靈丹,超凡入圣;中等人,逢此丹,了道成真。

下等人,遇靈丹,不信正法;串四生,轉六道,永墮沉淪。

信心人,逢此藥,超生了死;愚癡人,不信心,受苦無窮。(《何仙姑寶卷》)

總之就是一句話,此丹可以讓惡人變好人,凡人變圣人,殘疾人變正常人,真可謂是靈丹妙藥。

葫蘆除了可以盛放丹藥,還可以練化。最著名的便是《西游記》第三十四回記載的太上老君的“紫金葫蘆”,它被看護金爐和銀爐的兩位童子,也就是金角大王和銀角大王帶下凡間,只要對方答應一聲就會被葫蘆收進去,然后在葫蘆口貼上“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奉敕”,萬物便會在葫蘆中練化成水,甚至連人也不例外:“不拘葫蘆凈瓶,把人裝在里面,只消一時三刻,就化為膿了”。

文人墨客的“酒葫蘆”

長久以來,道人隱居世外,超凡脫俗的處世態度受到了文人士大夫的青睞,歸隱田園的淡泊與閑適也成為文人墨客的一種生活理想。他們背上葫蘆,行走江湖,遠離了朝堂的爾虞我詐,在自然中追求心性的本真。葫蘆里不再是道人治病救人的靈丹妙藥,而是可以快意消愁的酒。實際上,古代的“酒壺”指的就是酒葫蘆:《詩經·豳風·七月》載“八月斷壺”,《毛詩詁訓傳》中釋義為“壺,瓠也”,而《周禮注疏》中注云“壺,酒器也。”將酒盛放在葫蘆里還有一個好處,陸佃在《埤雅》中寫道,“乘者以瓠盛酒,冬即暖,夏即冷”,也就是可以讓酒保溫,冬暖夏涼。

(明)仇英《人物故事圖冊·高山流水》,故宮博物院藏

對于唐代張祜而言,酒葫蘆是才華被埋沒時的自我慰藉。他出身清河望族,腹有詩才,《唐才子傳》中記載了他被天平軍節度使令狐楚舉薦朝廷,結果當唐憲宗問及時,卻被權臣元稹污蔑為“雕蟲小巧,壯夫不為,若獎激大過,恐變陛下風教”,于是張祜落寞而歸。杜牧聽聞此事后,作《登池州九峰樓寄張祜》詩一首,詩云“睫在眼前長不見,道非身外更何求”,前半句怒斥元稹目不見睫,后半句安慰張祜有才華在身,何必要在意外人眼光,從此張祜過上了云游四方的生活,他來到江西,在溪亭里撫琴,在水南寺看月,作詩《題上饒亭》:“唯是壺中物,憂來且自酌。”

對于元代盧摯而言,酒葫蘆是功名利祿之外隱逸生活的寄托。身為翰林學士,盧摯一生仕途順意,在文學上負有盛名,但他對閑適恬淡的隱居生活依然心生向往。在他的一首小令《殿前歡·酒杯濃》中寫道:“酒杯濃,一葫蘆春色醉山翁,一葫蘆酒壓花梢重。隨我奚童,葫蘆干,興不窮。誰人共?一帶青山送。乘風列子,列子乘風。”《列子·黃帝》載,“列子師老商氏,友伯高子;進二子之道,乘風而歸”,兩位世外高人教會了列子御風之術,此處借此典故來表現飲酒后仿若得道后的精神境界:一種如入“沖虛”之境的悠遠和安寧。

對于元代吳鎮而言,酒葫蘆是一種真正隱士的淡薄與從容。他的一生從未出仕,《全元曲》中講述他的生平時寫道:“師事毗陵柳天驥,得其性命之學,深通易理,嘗垂簾賣卜,隱居武塘”,一幅典型的道士形象,自號“梅花道人”。他的那首《漁歌子》中寫道,“舴艋舟人無姓名,葫蘆提酒樂平生。看稻飯,滑莼羹,掉月穿云任性情”,這是真正隱士的生活和內心的真實寫照。一壺酒便可以樂此一生,沒有沽名釣譽的煩惱,有的只有“掉月穿云”的真性情,從中可以感受到那份心靈的逍遙和精神的自由。

對于明代楊慎而言,酒葫蘆是他歷盡人生輝煌與谷底后的豁達。正德六年(1511年),楊慎考取了殿試第一名,被授予翰林院編修,他意氣風發,針砭時弊,因性格耿直,既失歡于皇帝,又結怨于權奸,最終在嘉靖三年(1524年)的“大禮議”中因組織朝臣據理力爭,被震怒的明世宗發配到了云南永昌衛。當他被押解到湖北江陵的時候,看到長江岸邊的漁夫和樵夫正在開懷暢飲,寫出了憤懣后的通透與豁達: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

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白發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一壺濁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臨江仙·滾滾長江東逝水》)

    責任編輯:臧繼賢
    圖片編輯:張穎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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