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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閑漁業公司租船給魚販禁漁期出海非法捕撈,涉案35人被抓
澎湃新聞記者 鐘常宇 通訊員 黃凌昊 李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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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閑漁業公司在禁漁期租船給魚販,打著出海游玩的幌子出海打漁販賣。澎湃新聞(www.kxwhcb.com)1月16日從溫州瑞安市公安局獲悉,當地警方日前破獲全國首例由休閑漁業公司和魚販共同組織的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共查獲非法捕撈漁獲1.5萬噸,查清涉案金額100萬元。涉案3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涉案漁船 本文圖均由瑞安警方提供
去年6月,瑞安警方發現當地某休閑漁業公司漁船在禁漁期頻頻出海,且每次回港后都有冷鏈運輸車跟隨。按規定游客租船出海打漁的漁獲物不得超過20公斤,一般不需要動用冷鏈車。發現異常后,民警立即展開偵查,發現這些漁船上的“游客”是來自溫州瑞安市、平陽縣的7伙魚販,他們長期利用這些休閑漁船到飛云江以外的海域捕撈,隨后到各地販賣漁獲。

警方查獲魚販非法捕撈的部分漁獲。
掌握嫌疑人的作案規律和手段后,去年7月5日,瑞安警方聯合溫州海警、瑞安飛云江海事處出動150余名警力,開展集中收網行動。行動當天,民警趁著7艘漁船回港之際迅速登船搜查,除在各艘漁船船艙門口發現了幾個裝有少量水產品的泡沫箱外,還在漁船甲板底下、廚房柜子等地陸續發現了大量子梅魚,以及部分水潺和青蟹。經清點,共查獲子梅魚、鱸魚、水魚、青蟹等水產品103箱,總共1.5噸。據嫌疑人交代,他們將捕撈上來的魚整齊裝箱,只要一上岸,就立即交給冷鏈車銷往周邊,售價可達每斤兩三百元不等。
經查,這7艘漁船全部隸屬于瑞安某休閑漁業公司,他們無視禁漁期相關規定,以每天近萬元的價格將多艘漁船租給一些不法魚販,由魚販冒充游客出海非法捕撈,牟取暴利。
責任編輯:謝春雷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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