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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同樣的操作,這批司機被行拘10天記12分罰5000元
眾所周知,上海的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前都有稱重系統,是為了核查大貨車超載。系統后臺會對途經大貨車的重量和車型進行比對,一旦超載運輸,便會將數據推送給交通委執法總隊。
近期,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收到一條超載數據,一輛尾號為02M7的大貨車超載量超過了50%。奇怪的是,當這輛貨車車主來處理的時候卻大呼冤枉,稱當時這輛車并沒有經過被記錄到超載的高速公路。執法人員對車輛的GPS進行調查后,確認了這一說法。
而近期,有好幾條推送的超載信息,都發生了此類情況。這是怎么回事呢?

執法人員覺得有問題,便聯同公安交警部門一起進行追查,情況很快水落石出,原來是“02M7”的車牌有問題,“M”是貼上去的,原車牌號應為“0297”。“0297”的駕駛員、以及其他幾輛變造車牌的超載大貨車的駕駛員,很容易就被找到了。

有駕駛員承認說是自己變造了車牌,就是因為明知自己超載,為了能過一下稱重系統。交警部門對這些駕駛員處以行政拘留10天,記12分,罰款5000元的處罰。
可是,駕駛員拿的是固定工資,貨運多運少,與其收入并無關系,為啥要鋌而走險超載并且變造車牌號碼呢?終于有駕駛員承認:是老板讓改的。
原來,在貨運行業里,有不少所謂的“車老板”,出資購買了貨運車,將貨車掛在具有貨運資質的物流企業名下,再雇個駕駛員,從事貨運業務。這些“車老板”與物流企業,是所謂的“掛靠”關系。“車老板”交掛靠費,但經營業務其實都是自己在進行的。
交通執法部門找到“車老板”,對其指使超限運輸的行為予以處罰。同時,在行政部門看來,大貨車的行駛證上是物流企業所屬,物流企業就應當擔負起應有的管理責任。因此,交通執法部門聯同公安交警部門,進一步對相關的物流企業也進行了嚴查。
(原標題為《拘留10天,扣12分!這些司機變造車牌號碼,竟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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