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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展播 | 為家人祈福放生外來物種 引發公益訴訟
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傳活動網絡投票正式啟動。45個廣受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在網上進行展示,并接受社會公眾投票。從12月21日起,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對其中的典型案例進行展播,一起來見證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前進步伐。敬請關注《為家人祈福放生外來物種 引發公益訴訟》。
接下來的案件和一個外來物種非洲鲇魚相關,當事人因為放生大量非洲鲇魚造成了生態資源等損失,引發了公益訴訟,被追究民事責任,這也是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20年12月,徐某為了給家人和朋友祈福,從劉某處購買了9萬多元的鲇魚,在未向主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來到江蘇省常州市的錢資湖放生,被相關工作人員和周邊群眾阻止并報警后,徐某偷偷轉至常州長蕩湖繼續放生,共放生了25000斤鲇魚。由于這些鲇魚屬于熱帶魚類,不耐低溫,隨后大量死亡。
長蕩湖水產管理委員會管理處副主任 徐俊華:巡查的時候,巡查至溫洛港水域,發現了水面有死魚,然后我們的執法人員就下車進行檢查,檢查時發現水面有漂浮著大量的革胡子鲇的尸體,因為我們漁政部門都知道革胡子鲇它屬于外來物種,所以我們及時把這個情況向上進行了匯報。

革胡子鲇屬外來物種 具有很強的入侵能力
漁政監督大隊立即組織人員打撈,歷時10天累計打撈出死亡鲇魚20208斤。經鑒定,死亡鲇魚為革胡子鲇,屬于外來物種,原產于非洲尼羅河流域,食性雜,生長速度特別快,是本土鲇魚生長速度的5到6倍、繁殖能力很強,耐污水、耐低氧,甚至能離水爬行,具有很強的入侵能力。
南京警察學院副教授 劉昌景:一旦它形成入侵之后,一方面對本土的鲇魚形成很強的競爭性,會占領本土鲇魚的生存環境,然后擠壓本土鲇魚(生存空間),另一方面它對水生生態系統里面底棲的水生生物消耗量很大,就會造成整個水生生態系統的紊亂。

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要求賠償共五萬八千元
案發后,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徐某、劉某違反國家規定故意向長蕩湖投放大量外來物種,嚴重危害長蕩湖水生態系統安全,對徐某、劉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徐某、劉某連帶承擔漁業資源直接損失、服務功能損失、事務性費用及懲罰性賠償共計58000元。
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程曉燕:徐某向長蕩湖一次性投放25000斤外來物種革胡子鲇的行為,她違反了國家關于增殖放流以及投放外來物種的國家規定。其次她的行為現實中也造成了長蕩湖的生態環境的破壞以及生物安全的風險。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她提起了訴訟,訴請追究她生態環境損害的賠償責任以及懲罰性賠償責任。

非法投放外來物種,嚴重危害長蕩湖生態系統安全。本案是全國首例非法投放外來物種民事公益訴訟案,那么什么是外來物種?投放外來物種會有哪些危害呢?
南京警察學院副教授 劉昌景:咱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沒有自然分布的,然后由自然擴散或者是人為引進的都叫外來物種。本身外來物種它是一個中性的詞匯,像胡蘿卜番瓜番石榴這些其實都是外來物種,甚至于是很早的年代引進的,但是外來物種一旦形成了生物入侵,變成了外來入侵物種,則會產生很多危害。具體來說對我國的生態環境造成影響,然后損害農林牧漁的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的外來物種,就是外來入侵物種。

外來物種入侵危害大 存在滯后性
專家介紹,外來物種入侵有很多危害,包括損害人類健康、造成惡性種間競爭、繁殖干擾和基因污染等,還會在動植物間傳播疾病,產生動植物疫情,造成棲息地環境改變,甚至導致本土物種滅絕。而且外來物種入侵危害存在滯后性,對這些危害的監測、防范和治理都面臨很大的困難和挑戰。

專家評估,本案中未打撈上岸的4792斤革胡子鲇若存活,將會成為優勢物種,捕食各種魚苗和底棲水生動物,嚴重損害長蕩湖生物多樣性。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庭長 陳迎:專家就認為存活下來的非洲鲇魚它帶來的危害要比死亡的非洲鲇魚帶來的危害更大,因為死亡了之后它只是污染,一旦存活下來的,它就帶來了生物安全的風險。所以在整個的評估的時候就把它分成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涉及到污染的,還有一個部分就是涉及到生物安全的帶來的危害方面的。

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劉某在未向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擅自向長蕩湖投放大量外來物種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導致該水域環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發生不利改變,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及生物安全風險,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及懲罰性賠償責任。判決徐某、劉某承擔生態資源損失、服務功能損失、事務性費用及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8000元。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庭長 陳迎:一個方面是針對污染,因為造成了污染的損害,她應當賠償生態環境損害的相應的費用。還有一個是生物安全的風險,生物安全風險這一塊也有相應的損害的賠償,除了這個之外,我們還有一個部分就是針對懲罰性賠償的,她在錢資湖投放的時候,執法人員已經阻止了,但是在阻止了之后,她跑到另外一個地方繼續放,像這樣的情況符合懲罰性賠償的相應的要求。
判決中明確將5000元懲罰性賠償金委托當地管委會,用于生物安全風險防范科普、法治宣傳。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庭長 陳迎: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習慣,比如說向天然水域投放一些魚苗,投放一些東西,實際上他可能是善意的,但是結果不一定是良好的,帶來的風險往往是不可控的,所以想通過這個(案件)讓公眾提升意識,不僅僅是科普的意識,包括法治意識,同時通過這樣讓公眾增加了解的同時,他就更多地提升他的關切,當公眾都參與的時候,我們的生物安全的真正的堅實的屏障就建立起來了,我們的治理體系就能夠更加的完備 。

隨意放生外來物種 損害生態系統
不少人認為放生是一種善舉,是在做好事、做善事。現在我們知道,盲目隨意的放生不僅會傷害到生物本身、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還會給生物安全帶來巨大風險,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了解,隨意放生已成為外來物種入侵的重要渠道,給生態系統造成損害。外來物種不能隨意放生,那么其他生物,特別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生物就可以放生了嗎?
缺乏科學指導和法律監管的盲目放生會對本地的生態系統造成損害,并給生物安全帶來巨大風險。我國生物安全法、長江保護法、濕地保護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等多部法律法規均明確禁止擅自投放外來物種的行為。因此,違反國家規定,擅自投放外來物種,將可能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外來物種不能隨意放生,那么其他生物,特別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生物就可以放生了嗎?據了解,對于放生,我國法律有著嚴格的要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規定: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放流。
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展規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的,應當提前15日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增殖放流的種類、數量、規格、時間和地點等事項,接受監督檢查。

南京環境資源法庭庭長 陳迎:即使本土的物種,實際上在自然界它的生態它是一個動態平衡的體系,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輕易地去打破它的平衡體系的。如果不科學地投放,我們這時候的放生就有可能變成“殺生”,而且這是大概率事件。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新聞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視頻剪輯:平鈺驍
記者:張賽 張斌 鄭玉鍇 崔善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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