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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版《前海總規》和《河套規劃》 看深港融合發展模式“刷新”

文|申婷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自貿創新中心項目研究員
2023年12月21日,官方公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前海總規》),立足擴容后前海合作區的發展實際,提出四大戰略定位、三階段發展目標以及七大方面重點任務等。今年8月,國家出臺了《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河套規劃》)。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地處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東20公里處,均位于深港邊界交會處,都以“深港合作”和“制度創新”為使命,河套和前海兩地都是重要的深港合作平臺,二者并非替代關系,分別以現代服務業和科技創新為核心推進產業錯位發展。《前海總規》、《河套規劃》的出臺意味著,前海+河套這對頂流的“雙子星座”作為支持香港融入祖國發展大局、深港開放合作融合發展的國家重大戰略平臺得到更有力的夯實。
一、深港合作升級至雙城融合3.0階段的戰略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經香港、深圳兩個梯度轉換器,國內外要素相互克服了水土不服,中國順利融入國際產業分工,世界經濟也共享了中國的發展紅利。順勢而為,深港合作不斷迭代升級,歷經前期以產業為主導的“前店后廠”1.0階段、“香港服務及研發、深圳科技及轉化”的2.0階段,到現在經濟社會全方位融合發展的3.0階段。
(一)更多體現產業為主導的深港合作發展階段
一是起步階段即“前店后廠”的1.0階段。深圳利用土地、自然資源和勞動力優勢,進行產品的加工、制造和裝配,扮演“廠”的角色;香港利用海外貿易窗口優勢,承接海外訂單,扮演“店”的角色,形成發展“三來一補”的“前店后廠”產業合作模式。
二是“香港服務及研發、深圳科技及轉化”的2.0階段。在這一階段深圳開始轉型發展高科技產業,深港合作主要以商品要素型開放為主,CEPA更多是邊境措施,開放面臨著諸多“玻璃門、彈簧門”的問題。
(二)經濟社會全方位融合發展的新階段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范區建設的縱深推進,香港提出“雙城三圈”概念區,深港迎來全新發展機遇,深港合作也應進入“雙城融合”的3.0階段,在經濟、社會、科技、民生等全方位全領域開展合作。當下,深港合作、融合發展不僅是豐富“一國兩制”大政方針內容、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關鍵一環,也是順應新的國內外形勢之必要選擇。過去40年,從產業合作主導的“前店后廠”的跨界生產網絡到如今經濟社會全方位合作的“雙城三圈”,深港經濟總量合計已超過5.7萬億人民幣,占大灣區比重超43%,深港融合發展穩步推進。
二、新階段深港融合的“前海模式”和“河套方案”
深港合作進入經濟社會全方位融合發展的新階段,河套和前海作為支持香港融入祖國發展大局、深港開放合作融合發展的國家重大戰略平臺,都以“深港合作”和“制度創新”為使命,但二者在戰略定位、空間、產業等方面各有側重,錯位發展,提供了不同的發展模式。
(一)共同特征
1.全方位融合
前海河套都肩負深港合作的重任。前海在設立之初便被賦予“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的使命,河套是深港合作真正的空間連接,也是香港連接全球和向內地延伸的重要橋梁。新版《前海總規》首次提出“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的戰略定位,“融合”一詞體現了在新階段深港一體化需在規則機制銜接、基礎設施聯通、民生領域融通等多方面全面發力;《河套規劃》中“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的定位,也表明新階段深港在科技創新領域探索開放合作,不僅體現在香港園區和深圳園區的兩個園區基礎設施、資源集聚等層面,還體現在對接香港及國際先進科研規則、制度環境等體制機制層面。此外,兩個規劃中都對人才的引進和服務機制、就業和社會保障機制、對外交流合作機制、高品質生活圈建設等社會生活多方面進行了部署。
2.以制度創新為核心
前海河套規劃中都強調了深化改革開放、強化制度創新,在關鍵領域發揮先行示范作用。如《前海總規》提出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臺”,要求“堅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在區域治理、營商環境、現代服務業發展、科技創新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先行先試,打造一批首創性、標志性改革品牌,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河套規劃》提出“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要求“營造高度開放的國際化科研制度環境,對接香港及國際先進科研規則,加快形成靈活高效、風險可控的跨境科技創新體制機制,為新時期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擴大開放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3.政府與社會協同
《前海總規》和《河套規劃》都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力量的共同參與。一是政府間合作對接機制,如前海健全深港各層級合作機制,加強與香港有關政府部門的日常聯絡溝通和業務對接;河套提出建立深港雙方合作區建設發展協調機制,建立定期會晤制度和專題會商制度。二是發揮深港雙方社會力量,如前海咨詢委員會運行機制、與香港重要人士以及港澳重點行業協會的聯絡機制;河套支持深港雙方聯合成立深圳園區理事會和專家咨詢委員會等。
(二)“前海模式”:圍繞現代服務業體系多向發力的全面融合模式
前海是綜合性的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在空間范圍上與香港山水相連,位于珠江口東岸、深圳南山半島西側,擴區之后與香港陸域最近距離僅5公里,擴區后共120.56平方公里,包括原前海合作區、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區、會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區、機場及周邊片區、寶安中心區及大鏟灣片區,產業空間較為充裕,因而強調更大范圍、寬領域、深層次的深港融合。
一是強調更大范圍,陸海統籌構建協同發展的空間格局。如《前海總規》提出構建“一心一帶雙港五區”的空間結構,既要將前海城市新中心打造成為灣區“國際會客廳”,還要構建面向亞太地區、連接歐美澳、銜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航線網絡的國際航空樞紐港,以及聯動香港共建輻射全球的國際航運樞紐港。
二是強調更寬領域,圍繞現代服務業體系探索深港全面合作,包括金融業、會展業和商貿物流業、科技服務業、專業服務業、新型國際貿易、海洋產業等產業,推動貨物、資金、人才、技術、數據等要素便捷流動、高效配置,提升港澳居民學習、就業、生活便利度。如《前海總規》提出聯動港澳打造優質高效的現代服務業新體系,并對金融業等七大領域進行部署。還提出,對標一流創建宜居韌性智慧樞紐新城,面向國際建設高品質生活圈等。
三是強調更深層次,加快推進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探索香港參與前海發展新模式等。《前海總規》提出先行示范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包括建立開放型市場準入體系、高標準建設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等。
(三)“河套方案”:聚焦科技創新單點突破的深度融合模式
河套是深港發展創新科技的聚集點、深港深度融合的發展區以及深港跨境互動強度最突出的地區。河套地處深港交界,位于香港特別行政區北部和深圳市中南部跨境接壤地帶,是香港北部都會區與廣深港科技創新走廊的天然交匯點,面積約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園區面積3.02平方公里,規劃范圍包括福田保稅區和皇崗口岸片區。河套合作區面積只有前海合作區的十五分之一,產業空間相對局限,相對于“前海模式”的多向發力、綜合發展,河套合作區更適合在深港科創合作上單點突破,發揮“一國兩制”下“一區兩園”的優勢,起到深港融合的杠桿和支點作用。
聚焦科技創新的從0到1的階段,《河套規劃》明確了“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聚集區”的發展定位,圍繞這三個定位從協同香港推動國際科技創新、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中試轉化基地、構建國際化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打造匯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臺四個方面部署了任務,創新了人員、物資、資金、信息等創新要素便捷流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探索構建有利于科技創新的政策規則體系、建設國際領先的科研實驗設施集群、建立更加完備的科技創新生態體系,從而推動深港在科技創新上的深度融合。
三、新階段深港融合的展望
當下,國際經貿規則向高標準化、去主權化深度調整,國家在推動制度型開放,構建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積極加入CPTPP等,這必然要求深港開放合作要從貨物貿易走向服務貿易、從邊境措施衍生到邊境內措施等等,“大門打開,小門也要開”,打破“玻璃門+彈簧門”,構建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同時,鑒于漸進式改革開放的大國經驗,以及香港作為世界先進自貿港的特殊性,新階段深港融合需要在全方位開放和完全一體化或抹平制度鴻溝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亟須通過平臺去先行先試制度型開放為主的開放合作模式,前海、河套為探索新的深港融合模式提供了不同路徑的方案和經驗。
未來,探索深港融合新模式:
一是拓展各具特色的深港合作平臺。可繼續在前海、河套、沙頭角三大開放平臺,分別聚焦現代服務業、科技創新、國際消費等特色領域探索開放合作新模式,形成西有前海、中有河套、東有沙頭角的深港合作新格局;再逐步與口岸經濟帶、大運科教城、光明科學城、北部都會區等平臺形成聯動效應,分步驟、分區域地推動深港深度融合擴展至全域。
二是向中央爭取打造三大深港合作平臺范圍內的“單一自貿區”。推動前海、河套、沙頭角三大深港合作平臺的協調聯動,在區內對標最高最好的國際經貿規則,在服務貿易+貨物貿易、邊境+邊境內措施等領域先行示范,推動深港在經濟、社會、科技、民生等全方位全領域開展更深層次的合作。
//封面圖由前海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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