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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插隊懷孕被辭”:把違法事做得如此精細正式讓人詫異
“中青評論”微信公號 10月24日消息,據《檢察日報》報道,某大型集團公司創辦的幼兒園,為了破解女職工扎堆生育的困局,對申請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進行綜合考評打分,并根據得分的高低排隊,確定懷孕順序,違反規定者按自動辭職處理。一名女職工“插隊”懷孕,被單位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為此,這名女職工要求單位支付兩倍工資差額并對其進行賠償。最終,法院支持了這位女職工的維權訴求。
在“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不久,諸如“排隊懷孕”“孕前申請”之類的新聞就時不時出現。不過,像這家幼兒園這般,對申請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進行綜合考評打分,根據得分高低排隊來確定懷孕順序,同時還將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把一項違法的事情做得如此“精細”而又正式,并不多見,也足夠讓人詫異。
該做法的違法性質已無需贅言,法院的認定結果就是最好的說明。有人從中看到了全面二孩政策在落實層面的困難,也不乏有人同情企業,認為企業這么做實屬無奈。的確,面對大量女職工可能集中生育的情形,企業也有難處,這可以理解。但是,理解并不代表合理。當生育“資格”要通過被打分、排隊來獲得,并且違者被開除,這樣的荒謬現象,首先應該讓人想到的是,生育依然被當成一種可隨意“計劃”的行為,而非權利。
此類新聞容易讓人陷入兩難困境。一端,用人單位對職工生育添加限制條件的做法屬于違法,已少有爭議;而在另一邊,用人單位的難處也似乎應該被體諒。只是,如果默許用人單位的做法,很可能對用人單位乃至全社會產生一種消極暗示,讓各方無動力去竭盡所能保障社會的生育權利,到頭來可能進一步損害生育權利,出現更多的“排隊懷孕”現象。換言之,只有真正讓全社會都意識到,生育是一項不容討價還價的權利,生育配套措施的安排才可能獲得更多的重視。這里面的邏輯不應該混淆。
當然,承認生育權利不應該被隨意限制,并不是說完全無視企業的難處。當前,一些地方發出了鼓勵生育的明確信號,并且要求出臺具體的措施,如延長產假和陪護假,對生育二孩的家庭給予更多獎勵政策。可惜,對于由此提升的企業成本該如何合理消化,卻少有顧及。如這起事件中的幼兒園,幾乎全是女員工,員工若集中生育確實會給幼兒園的正常運轉帶來影響,在這個問題上,企業應該未雨綢繆,建立配套的緩沖措施,而不應該只想著讓員工以排隊懷孕的方式來應對,公共部門也有責任輔以相應的稅收或財政支持,抑或是用配套的用人資源補給,來緩解對企業的影響。
在生育政策逐步開放已成大勢所趨,鼓勵生育已具備共識的今天,生育成本的社會分擔機制不該再缺席。長期以來,我們對于生育行為的認知都停留在家庭倫理的范疇,而未將之上升到社會層面。其實,生育行為具有高度的外部性,這不僅表現為可能構成員工和企業的博弈,更表現為,生育歸根結底是社會人力資源發展的基礎。無論是鼓勵生育,還是開放生育政策,都應該在個人(家庭)、企業、社會之間確立新的生育成本分擔機制,如此才能真正減少有形無形的生育顧慮和阻力。
據媒體報道,在近日一場關于全球生育狀況的報告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副司長魏云鵬表示:“未來生育政策的大方向,簡單地說,就是群眾會獲得越來越多的自由和權利。” 這符合當前中國的人口發展現狀,也是對于生育自由和權利的進一步確認。“插隊懷孕”被辭退的荒唐現象,提醒人們開放生育政策,配套權利保障措施也得適時跟進,方能讓權利兌現不打折扣。
(原題為《“插隊懷孕”被辭退:生育權利配套保障別再拖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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