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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報團后被扔在半路,地鐵小廣告上的“中國青旅”是冒牌貨
你收到過非法旅游小廣告嗎?
9月14日,來滬游客王先生在地鐵車廂內就收到了旅游廣告單,單子上寫的旅行社名稱是“中國青年旅行社”。王先生稱,他想這是一家國有大旅行社,于是當天晚上撥打廣告上的聯系人電話報名參加了上海-杭州-烏鎮-蘇州三日游的旅游項目。
出發當天,旅行社在車上向其收取旅游費用,沒有簽訂旅游合同,也未出具發票或收據。在第二天烏鎮旅游時,剛從烏鎮景區出來,王先生發現大巴車已開走。他聯系旅行社,要求退還第三日蘇州旅游的費用,但旅行社對其不予理睬。
事后,王先生撥打上海旅游咨詢投訴電話,才知道自己報的“中國青年旅行社”并非上海注冊的旅行社,系相關人員冒用“中國青旅”名義開展經營活動,使游客誤認為其為大型知名的旅行社,不簽合同且沒有發票或收據。
為做好進口博覽會服務保障工作,10月23日下午,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軌道和公交總隊、上海申通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等六家單位在人民廣場地鐵站,共同舉行 “拒絕‘非法旅游小廣告’從你我做起”為主題的宣傳咨詢活動。

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從上海市旅游局了解到,在“非法旅游小廣告”背后的經營主體是未取得旅游經營資質的“黑旅行社”。游客通過“非法旅游小廣告”報名參團,在行程中往往會遭遇景點縮水、強制消費、以次充好、“黑車”“黑導”等一系列問題。因這些“黑旅行社”冒用“中國青旅”、“中國國旅”等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發布虛假經營主體信息,且一般不與游客簽訂合同、開具發票,很容易發生游客投訴、維權困難等問題。
因此,鐵路運輸檢察院和申通地鐵集團牽頭,開展“軌交安全秩序整治專項檢察監督”活動,聯合旅游、工商、文化執法、軌交公安等多個部門,形成整治地鐵“非法旅游小廣告”工作機制,在聯合執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日常監管、消費提示等方面加強協作與配合。
強化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突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推進非法“一日游”“周邊游”的“行刑銜接”工作,從聯合行動、案件查辦、共商對策等方面入手,加大旅游行業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合力維護良好的地鐵乘車環境。
同時,為了滿足市民游客的旅游需求,旅游部門還將進一步做大正規“一日游”、“周邊游”旅游產品市場,鼓勵上海知名旅行社積極開發形式多樣、類型豐富的“一日游”“周邊游”產品,增加優質“短途游”旅游產品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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