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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名退休原廳官被開除黨籍:1人嚴重擾亂地區政治生態
吉林省通化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焉再鵬被開除黨籍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通化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焉再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焉再鵬背棄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違規收受禮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協調出具證明、解決銷售管理問題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焉再鵬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焉再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焉再鵬簡歷
焉再鵬,男,漢族,1955年4月出生,吉林通化人,1978年8月參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9年9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994年3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區委副書記;
2000年8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01年1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4年5月,任通化市二道江區委書記;
2010年1月,任通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二道江區委書記;
2010年5月,任通化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6年1月,退休。
吉林省延邊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燕銘被開除黨籍
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延邊州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燕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燕銘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嚴重擾亂任職地區政治生態,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燕銘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燕銘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王燕銘簡歷
王燕銘,男,漢族,1959年9月出生,吉林敦化人,1978年6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2001年12月,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組織部干部二、三處處長、助理調研員;
2003年10月,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4年10月,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組織員辦公室主任(正處級);
2008年1月,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2012年6月,任汪清縣委書記;
2016年1月,任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0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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