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合眾資管等4家保險資管公司合計被罰840萬,15名責任人被警告并罰款

12月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4張罰單顯示,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人保資管)、合眾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眾資管)、光大永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大永明資管)、國壽投資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國壽投資)等4家保險資管公司被罰,合計被罰840萬元。
與此同時,有15名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均被警告并罰款。
具體來看,人保資管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
一、支農支小融資捆綁銷售保險產品;
二、股權投資計劃投后管理不規范;
三、通過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商業住宅;
四、投資的信托計劃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資金;
五、債權投資計劃項目資本金投后管理不規范。
金融監管總局對人保資管罰款240萬元,對時任人保資管普惠金融事業部董事總經理陳海森、時任人保資管基金投資部副總經理于立勇、時任人保資管金融市場事業部運營管理中心主任宋海燕3人警告并分別罰款7萬元,對時任人保資管金融市場事業部市場運行部助理總經理孫明杰警告并罰款10萬元。
合眾資管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
一、保險資金運用未堅持獨立運作,股東方干預保險資金運用工作
二、向監管部門報送的債權投資計劃后續管理情況報告存在虛假陳述
三、利用受托管理的保險資金為自己謀取利益
四、投資非主動管理的信托產品。
金融監管總局對合眾資管罰款430萬元,對時任合眾資管總經理時寶東警告并罰款5萬元;對時任合眾資管資產管理部總經理徐紅霞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時任合眾資管債權投資事業部副總經理、合眾資管副總經理王強,時任合眾資管債權投資事業部投資一部投資總監、另類投資事業部投資銀行一部總經理劉海寧,時任合眾資管債權投資事業部投資二部投資總監高楊3人警告并分別罰款10萬元。
光大永明資管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
一、投資銀行存款不符合監管規定
二、信托投資投前風控不審慎
三、投資非融資類集合信托不合規
四、統計數據不真實。
金融監管總局對光大永明資管罰款140萬元,對時任光大永明資管副總經理程銳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時任光大永明資管財務負責人徐曉陽、時任光大永明資管固定收益投資一部總監孫銳、時任光大永明資管另類投資部總監周凱、時任光大永明資管財務會計部副總經理張志宜4人警告并分別罰款4萬元。
國壽投資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債權投資計劃資金管理和使用違反保險資金運用相關監管規定,因此被金融監管總局罰款30萬元,時任國壽投資基礎設施投資事業部總經理嵇紹軍被警告并罰款3萬元。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