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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證券遭甘肅證監局警示:未按照債券受托管理協議履職盡責

東興證券 IC 資料圖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興證券”,601198)被甘肅證監局警示。
11月29日,甘肅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稱,經查,蘭州黃河生態旅游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黃河開發集團”)非公開發行的“22蘭旅02”、“22蘭旅03”公司債券合計6.46億元,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按募集說明書約定的用途使用。
“東興證券作為‘22蘭旅02’、‘22蘭旅03’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的約定履職盡責,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六十條的規定。”甘肅證監局進一步指出,“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東興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甘肅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0號)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黃河開發集團董事長張永才、副總經理周寧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黃河開發集團、張永才、周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于被甘肅證監局警示,東興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穩健,各項債券均按期足額付息兌付,償債能力正常。該行政監管措施決定目前對公司業務經營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公司將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整改,進一步完善債券受托管理工作,勤勉盡責履行作為債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項義務。”東興證券進一步指出。
今年以來,東興證券已數次被監管“點名”。
3月31日,東興證券公告稱,因公司在執行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項目中,涉嫌保薦、承銷及持續督導等業務未勤勉盡責,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6月26日,證監會表示,經查,發現覃新林、盧文軍在保薦廣東凱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金能源”或“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履行相關職責,未對發行人原員工陳某某部分銀行及證券賬戶的控制關系認定獲取充分證據,未發現該部分銀行賬戶存在收到發行人客戶、供應商或其關聯方多筆大額資金轉入的情形。按照相關規定,決定對覃新林、盧文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凱金能源招股書顯示,其IPO的保薦機構正是東興證券,保薦代表人為覃新林和盧文軍。
官網資料顯示,東興證券是2008年經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批準,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東方”)作為主要發起人發起設立的全國性綜合類證券公司,2015年2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是境內首家資產管理公司系上市證券公司。
東興證券總部設在北京,截至2023年6月末,在全國各地設有93家分公司和證券營業部,并擁有東興期貨有限責任公司、東興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東興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東興證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東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一級全資子公司。
官網資料顯示,目前東興證券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東僅中國東方一家,持股比例為45%。江蘇省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兩家的持股比例,分別為4.92%、3.71%。

業績方面,東興證券2023年三季報顯示,今年第三季度,公司營業收入為11.89億元,同比(與前一年同期相較)增加16.5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下稱“凈利潤”)1.20億元,同比減少56.23%。
今年前三季度,東興證券營業收入為30.08億元,同比增長7.29%;凈利潤為4.70億元,同比減少14.14%。
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東興證券總資產為963.13億元,較2022年末的總資產規模減少5.35%。
截至11月30日收盤,東興證券報收8.63元/股,漲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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