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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5年跑百萬公里無法計程,的哥想換車公司稱不到報廢年限

每天堅持運營,極少停車休息,湖北武漢的哥李師傅和副班司機只用了5年時間,運營里程就達100萬多公里。如今,這輛步入“暮年”的出租車“疾病”纏身,狀況頻發,李師傅想換輛新車,但出租車公司稱,這輛車得再跑一年,才能達到報廢年限。
李師傅是武漢國興實業有限公司主班司機,從事的士運營10余年。昨日上午,他向楚天都市報記者介紹,2013年10月,他和國興公司簽署為期5年的出租車經營合同,同時接手一輛全新愛麗舍出租車。“這幾年,我和代班司機兩班倒,馬不停蹄地跑,人休車不休。”李師傅說。武漢的出租車一般每年跑10萬至18萬公里,而他的車一年跑20萬公里左右。前日上午,該車運營里程超過100萬公里,達到了里程計數器的最大值。
記者看到,李師傅的這輛出租車,里程表停在999999公里上,已經失去計數功能。“發動機大修過三次,底盤、離合器、助力泵、剎車也都出過問題,有的問題現在還沒修好。最近2個多月,我光是修車就花了近4000元。去年年檢,我費了好大功夫才通過。”李師傅說。現在,車一開起來就到處響,他很擔心安全問題。
李師傅與國興公司的合同,于今年9月30日到期。8月,他找到公司,希望換輛新車繼續運營。“5年前簽合同的時候,公司說合同期滿就換新車、簽新合同。”他說。但公司表示,只能與他續簽一年合同,且使用原來的車輛。
國興公司司機楊師傅證實,5年前,公司的確向司機們承諾過,合同到期就換新車。
國興公司一位黃姓負責人表示,李師傅與公司的合同已經到期,目前雙方還沒續簽合同。他之前曾拖欠公司租金,雖然后來補交了,但雙方都有權審視是否以及如何簽訂新合同,公司提出續簽一年合同。至于李師傅車輛里程數過高的問題,因武漢市出租車的報廢年限是6年,對行駛里程沒有限制,他的車只使用了5年,他提出更換新車的理由站不住腳。
按照2013年5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要強制報廢,行駛60萬公里應實行引導報廢。
武漢市客管處相關人士表示,武漢市出租車報廢政策,應該遵照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執行。
(原標題:《的士5年跑百萬公里無法再計程,的哥想要換輛新車;出租車公司稱未到報廢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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