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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土地權證說發(fā)錯就發(fā)錯,誰來擔責?
據中國之聲報道,近日多位河南商丘市夏邑縣的村民反映稱,在相當一部分村民不同意不知情的情況下,當地政府正在以棚戶區(qū)改造的名義,強行征收曹集鄉(xiāng)王樓村的近千畝耕地。
耕地竟成了棚戶區(qū),已然滑天下之大稽。更“雷人”的是,村民們去年底才領到的土地權證上顯示,即將被征收的耕地為基本農田。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征用基本農田,由國務院批準。面對這個“紕漏”,夏邑縣農業(yè)局相關負責人公然宣稱,由于他們的工作失誤,這批土地權證全部發(fā)錯了。
蓋有縣政府公章的土地權證竟然能說發(fā)錯就發(fā)錯,說作廢就作廢,如此施政簡直兒戲。
十九大報告提出,農業(yè)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而土地確權頒證是保障農民財產權益、維護農村長治久安的重要政策,也是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基礎性工作。如果真出現問題,也不是一句“工作失誤”能遮掩的。
這個“失誤”的詭異之處還在于,記者從夏邑縣國土局找到的規(guī)劃圖顯示,這塊耕地就是一般農田,而不是建設用地。夏邑縣國土局一名副局長稱,目前這塊地的用地審批手續(xù)確實還沒有,但縣國土局正在組卷報批。
審批手續(xù)還沒有,就先宣布農民手里的土地權證“發(fā)錯了”。這豈不是意味著,只要縣政府看上了哪塊地,就可以隨便宣布這塊地的土地權證“發(fā)錯了”?那么這種隨時會作廢的土地權證又有什么存在的意義呢?
如果當地政府堅持認為土地權證發(fā)錯了,那么不僅要解釋上述不合常理之處,而且必須有人為這種嚴重失信于民的行為承擔責任。施政不是過家家,不能朝令夕改。
這起征地事件的問題,土地權證只是一個方面。村民表示,曹集鄉(xiāng)黨委書記在鏟車上親自坐鎮(zhèn),推掉蔬菜果實還沒來得及采摘的土地。征地公告和補償方案都沒有在村里公示過。鄉(xiāng)黨委書記甚至坦言,棚戶區(qū)改造是縣里打擦邊球。
可知這是一起從合法性到實施過程都有很大疑問的征地。希望有關部門早日展開調查,還原真相,保障當地民眾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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