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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臨夏市委原書記曹正民被控受賄超3千萬元,昔日搭檔郭維安收了超4千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從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方面獲悉,2023年11月17日,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體育局原副局長曹正民受賄一案。
甘肅省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正民利用擔任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副州長、臨夏市委書記、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3079萬余元,其中300萬元未實際取得。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微博@慶陽中院 圖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曹正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曹正民作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親屬等3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曹正民,男,回族,1962年3月出生,河南開封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198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他曾任甘肅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臨夏州委常委、副州長等職,于2013年11月任臨夏州委常委、臨夏市委書記。
在主政臨夏市近8年后,曹正民于2021年1月轉任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并于次年4月退休,至2023年2月通報被查。
經查,曹正民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違背黨性原則,屢屢破紀違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指使下屬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轉移隱匿非法財產,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工作生活保障方面謀求特殊待遇;無視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在干部錄用方面謀取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形象工程,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浪費國家資財;營私舞弊,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扭曲親清政商關系,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值得一提的是,曾與曹正民在臨夏市“搭班”近6年、于2015年至2021年間擔任市長一職的郭維安,已于2022年5月通報被查。2023年1月公布的“雙開”通報指出,郭維安的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破壞任職地方政治生態。
2023年8月17日,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臨夏州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原局長郭維安受賄、洗錢一案。
甘肅省定西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郭維安利用擔任永靖縣副縣長、臨夏州旅游局局長、臨夏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款項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34萬余元;被告人郭維安為掩飾、隱瞞受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過出售或虛假交易方式將受賄所得房產、汽車和土地使用權進行了轉換、轉移,共計人民幣502萬元。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洗錢罪追究郭維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郭維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郭維安作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等20余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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