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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徽州何以成“學”
2018年9月27-28日,由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課題組籌辦的“徽學研究系列演講”在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一連舉辦了兩場學術講座。兩場講座分別由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王振忠教授、南開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常建華教授主持,發表演講的學者分別為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周曉光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阿風研究員、欒成顯研究員、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卞利教授,四位學者從不同的角度深入探討了徽學研究的諸多側面。
徽州傳統學術史的書寫
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周曉光教授就徽州傳統學術史的演進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周教授指出,徽州是一個商業社會、宗族社會,更是一個理學傳統社會,以新安理學和徽派樸學為主要內容的徽州傳統學術史肇始于朱熹。祖籍婺源的朱熹曾兩度回鄉祭祖并拜會宗族,使得大批尊崇朱子學的新安理學家脫穎而出,從而開啟了從南宋到清前期六百年的新安理學之風。這六百年間,新安理學經歷了南宋的形成期、元代的發展期以及明代的盛極轉衰期,受到政治、教育、經濟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故而每個時期均表現出了不同的時代風貌。清初,由于學術風氣從“宋學”逐漸轉向“漢學”,加之徽州傳統學術內在發展使然,新安理學逐漸走向終結,代之而起的是以戴震為首的徽派樸學。周教授最后提出,徽州傳統學術的意義不僅在于汗牛充棟的皇皇巨著,還在于徽州傳統學術之演變對于中國學術文化變遷的引導和強化作用。

文本與制度的探討
1987年,著名的徽學專家周紹泉教授發表了《田宅交易中的契尾試探》一文,該文系統而全面地回顧了東晉到清末土地契稅的演變歷史。在此基礎上,阿風研究員通過對徽州文書,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收藏的明末清初北京文書等第一手資料的深入挖掘,對明清中國契稅制度的演變提出了新的見解,從而推進了土地交易稅契的研究。他強調,對文書樣式、內容、官印等物質形態的“文書學”研究,對于探討徽州文書的史料價值有著重要的意義;同樣的,將不同地區、不同時間的文書資料結合起來,有助于了解宋代以來的土地契約及稅契制度的演變。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欒成顯研究員著有《明代黃冊研究》,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欒先生就開始研究徽州文書,并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此次,他帶來了關于魚鱗圖冊的研究成果。講座伊始,欒先生強調了魚鱗圖冊文書本身的重要意義。他認為,研究魚鱗圖冊制度,必須閱讀大量文本,為此,他向在座的師生展示了圖冊的基本樣式。他將魚鱗圖冊制度的發展總結為“宋元發端,形成制度。明代完善,推向全國。清代發展,成為常態。民國延續,開始轉型”。此外,他還介紹了海內外現存魚鱗圖冊的基本情況,如收藏機構、現存數量、各地魚鱗圖冊的基本特點等,在運用魚鱗圖冊進行研究的問題上,欒先生也提出了獨到的看法,在他看來,魚鱗圖冊能夠很好地反映田土自然形態、租佃關系、宗族分布等諸多問題。
在此次講座中,兩位學者均強調要在大量且扎實的文本閱讀基礎之上,進行制度的分析和探討。欒先生還告誡年輕學子,史學研究是一個不斷積累的過程,需要多思考、多提問。
民間規約與秩序
南開大學歷史學院卞利教授長期致力于徽學研究,其講座主題為“明清徽州的民間規約與社會秩序”。卞教授指出,民間規約是某一特定地域、組織或群體,按照當地風土人情等因素,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共同遵守的自我管理、服務、約束之共同規則或約定,具有地域性、時效性、靈活性、權威性等特點。這些民間規約,發揮著規范、互助救濟、獎懲等功能。此外,他細致地分析了明清時期民間規約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之間的復雜關系。認為:無論是國家法律還是地方法規,往往都會對民間規約采取妥協、讓步的態度,其目的在于將之掌控在國家和地方政權之下,充分發揮“以良民治良民”的政策作用。

誠如王振忠教授在講座前所強調的,徽學之于中國史(尤其是明清史)的意義,就如同敦煌學之于中古歷史研究的意義。徽州地區現保留有100萬件(冊)的民間文獻,是現存最為豐富的民間文書群,其數量之豐,可謂學術研究的重要寶藏。因此,利用第一手民間文獻的徽學研究,為明清以來中國史的研究注入新的活力。徽學研究并非是劃地自牢的研究,而是與明清時代許多重大問題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因此,從事徽學研究并非“就徽州談徽州”,而是要將之置于中國歷史發展和社會變遷的大背景下,闡發其真正的學術意義。
此前,由王振忠教授主編的三十冊《徽州民間珍稀文獻集成》已由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書收錄了大批首度公布的珍稀文獻,將在一定程度上推動徽學乃至明清以來中國史研究的深入。
(本文未經演講者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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