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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7歲女孩撫養權之爭”后續:孩子父親被控拒執罪案開庭
夫妻訴訟離婚后,法院判決孩子由媽媽撫養,而孩子對媽媽存在抵觸,不愿與媽媽生活,父親則被指控未配合執行,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被批捕……福建泉州一起夫妻離婚后孩子撫養權爭議案經媒體報道后引發關注。
澎湃新聞了解到,2023年11月10日,芊芊父親黃驊(化名)被指控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一審已在泉州市豐澤區法院開庭。
澎湃新聞從黃驊辯護人及庭審旁聽人員處了解到,涉尋釁滋事罪部分系2018年黃驊與他人的一次沖突,此部分公開審理;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部分,因涉未成年人及個人隱私,未公開審理。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1年3月,家住泉州的黃驊和小芳(化名)結婚8年后因多種原因感情破裂離婚。彼時,年僅5歲的女兒芊芊被法院判給了媽媽小芳撫養。判決后,芊芊仍一直和爸爸黃驊一起生活。而在法院執行過程中,芊芊表現出對媽媽的抵觸,多次表示不愿意跟其一起生活。
2023年1月,小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期間,黃驊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變更芊芊的撫養權。黃驊在起訴狀中稱,小芳已上小學一年級,具備辨識能力。孩子十分排斥小芳,不愿意與小芳生活,有強烈的意愿與他生活。該撫養權糾紛經一審二審,黃驊未獲支持。泉州中院二審認為,鑒于小芳提起離婚訴訟后兩年多時間里,婚生女客觀事實上已被迫與小芳分開,未與小芳保持正常的母女情感交流及生活聯絡,年幼的婚生女難免對小芳較為生疏,也難免會對小芳產生抵抗情緒和排斥心理,但不能以此為由主張小芳不宜直接撫養婚生女,婚生女目前的情緒和對小芳的成見完全可以通過日后與小芳長期共同生活來改善。
2023年5月15日,因未配合執行等行為,黃驊被指控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尋釁滋事罪被批捕。
檢方指控稱,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責令黃驊將女兒交由小芳撫養,遭到黃驊拒絕,導致執行無果。一次,雙方還發生肢體沖突,黃驊強行抱走芊芊,應當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黃驊辯護人則認為,本案一直執行未果的最核心事實是芊芊對母親具有嚴重的抵觸情緒,其有不愿意隨母親生活的真實意愿。且本案沒有證據表明芊芊不愿隨母親生活的意愿是黃驊教唆形成的。黃驊的行為并非故意拒不執行。
小芳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芊芊的抗拒對她來說是心底的一根刺,但她不會放棄爭取芊芊的撫養權。直至今年,小芳已經和7歲的女兒分別兩年多。據小芳所述,在這兩年里,她與芊芊的幾次見面均在法院強制執行的現場,并未有過和芊芊單獨相處培養感情的機會。
該案經過一天審理,該案未當庭宣判。
芊芊的爺爺黃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這個案子讓他們一家人都很難過,老伴在開庭前突發癲癇,現在正在醫院治療。黃先生說,芊芊目前就讀二年級,仍和他們一起生活,“孩子不愿意去,我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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