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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隱匿千萬拆遷款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七旬老父提起刑事自訴

因為上千萬元拆遷款的糾紛,74歲的老人與自己的親生女兒走上了法庭。而女兒拒不履行生效判決,遲遲不支付888萬元的款項,并且與丈夫一起向執行法官隱瞞錢款的去向。
老人因生活窘迫,還要照顧因腦溢血癱瘓的兒子,于是提起刑事自訴,將女兒、女婿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訴至法院。昨天下午,本案在豐臺法院開庭審理,女兒、女婿均當庭表示認識到了其行為的錯誤,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決,請求法院從輕處理。
女兒拿走千萬拆遷款
2014年,豐臺區南苑鄉分鐘寺村面臨拆遷,該村153號宅基地被劃入拆遷范圍。由于該宅基地上僅有謝菲(化名)一人的戶口,拆遷部門便依據相關規定,與謝菲簽訂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將騰退補償款1044萬余元全額支付到了謝菲的賬戶。
但由于這處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謝菲的父親謝平(化名)、母親鄭莉(化名)在1977年自建的,謝平認為拆遷款應該作為老兩口的夫妻共同財產。因鄭莉早年間已去世,謝平主張這筆款項應按法定繼承計算,謝菲和其大哥謝林(化名)僅應享有相應的繼承權。
于是,謝平將謝菲起訴至豐臺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謝菲支付其拆遷款675萬余元,支付謝林173萬余元。庭審期間,謝林因腦溢血喪失了行為能力,謝平成為了兒子的法定監護人。
七旬老父勝訴難執行
經兩級法院審理,法院支持了謝平的訴訟請求,案件進入了執行程序,謝菲應當將888萬元支付給父親。豐臺法院依法查封了謝菲名下的房產,但上千萬元的拆遷款卻不知去向。
“剩下的錢我都燒了。”面對執行法官的追問,謝菲絲毫不松口。由于謝菲抗拒執行,豐臺法院對她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被拘留后,謝菲這才告訴執行法官,她借朋友楊某的名字在大興黃村購買了一套400余萬元的房屋,并答應抓緊將房屋賣出變現。剩余的錢款她轉到了丈夫秦騰(化名)名下,已經被揮霍了一部分。
此外,秦騰還將200萬元現金借給了他的老板,并且沒有簽訂借款合同。謝平認為,如此大額的借款卻沒有任何憑證,不符合借款的一般形式,是女婿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
父親提起刑事自訴
由于女兒、女婿拒不執行判決,謝平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認為兩人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昨天下午,本案在豐臺法院開庭審理。
法庭上,謝菲哭著表示她認識到了錯誤,并愿意配合法院履行判決。而秦騰在認錯的同時,卻稱原本謝平承諾將拆遷款中的500萬元交給女兒購房,后來謝平反悔并訴至法院。因為老丈人出爾反爾,他們才在判決后一直拖延執行,希望能找機會協調。
謝平的代理律師認為,謝菲、秦騰的行為屬于隱匿財產。即使事后兩人有悔罪、退還錢款的表現,也僅屬于退贓行為,不影響刑事責任的承擔。
而謝菲的辯護人指出,目前,返還、查封的涉案財產市場價已達900萬余元,足以償付謝平。且謝菲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主動交代隱瞞的財產線索,并未對謝平造成重大損失,因此不符合相關司法解釋中“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情形,不應構成刑事犯罪。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本文原題為《隱匿千萬拆遷款 老父訴女上法庭 法院判女兒女婿應付800余萬 二人卻拒絕履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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