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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遜會被分拆嗎?美FTC聯合17州發起反壟斷訴訟,指其濫用壟斷地位抬價

醞釀數月之后,美國監管機構對電商巨頭亞馬遜(Nasdaq:AMZN)的行動落地。
當地時間9月26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17個州的檢察長在西雅圖的聯邦法院對亞馬遜提起了一項全面的反壟斷訴訟,指控亞馬遜濫用其“壟斷地位”抬高價格、降低消費者的體驗和非法排擠競爭對手,破壞了公平競爭。根據此前分析,一旦FTC勝訴,亞馬遜或將被要求重組。
受訴訟消息影響,亞馬遜26日股價大跌4.03%,收于125.98美元。
在長達172頁的訴訟文件中,FTC指出,亞馬遜采取了雙重策略來“非法維持”其壟斷地位。首先,利用其所謂的反打折措施,亞馬遜懲罰賣家并阻止其他在線零售商提供更低的價格,導致網上的商品價格居高不下。
其次,亞馬遜要求賣家使用其“昂貴”的履約服務,來為他們的產品獲得亞馬遜的“Prime”標志。通過亞馬遜履約服務,賣家可以將商品存儲在亞馬遜的倉庫中,由亞馬遜負責處理訂單、包裝和配送。但這也增加了賣家在平臺上的經營成本,FTC主席莉娜·汗(Lina Khan)表示,賣家每獲得的2美元中就有1美元要付給亞馬遜。
此外,亞馬遜還被指控強迫賣家支付高額廣告費來在網站上推銷商品,而別無選擇的賣家“只能依賴于亞馬遜來維持業務”。這些在搜索結果中大量顯示的付費廣告也降低了消費者的體驗,引導消費者購買價格更高且更不相關的商品。
莉娜·汗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們的重點是,亞馬遜是壟斷者,并且它正在濫用其壟斷地位,讓買賣雙方為更差的服務支付更多的費用。”她指出,亞馬遜的非法壟斷策略奪走了競爭對手的入場機會,讓公眾直接承擔了費用。
莉娜·汗還沒有明確要求分拆亞馬遜,但她表示,如果反壟斷訴訟勝訴,FTC會要求法官停止該公司的“違法行為”。
在反壟斷案件中,法官通常會先裁定公司是否對被指控的違規行為承擔責任。只有在確定責任后,才會開展獨立的程序來確定合適的解決方案。
亞馬遜方面也迅速就此事做出了回應。亞馬遜總法律顧問大衛·扎波爾斯基(David Zapolsky)在26日連發兩份聲明,表示FTC的指控“在事實和法律上都是錯誤的”:“FTC所指控的這些措施有助于激發零售行業的競爭和創新,為顧客帶來了更多的選擇、更低的價格和更快的交付速度,也為在亞馬遜商店進行銷售的眾多企業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扎波爾斯基還指出,亞馬遜的廣告和履約服務都是提供給賣家來選擇的,而亞馬遜履約服務正在進行市場推廣,其價格也并不昂貴。
這起訴訟令目前市值1.3萬億美元的亞馬遜再次成為關注的焦點。亞馬遜由杰夫·貝索斯(Jeff Bezos)于1994年創立,這家曾經的在線書商現已發展成為一個業務遍及零售業、影視業和互聯網基礎設施的龐然大物。
第三方交易平臺的業務讓亞馬遜獲得了更高的利潤。根據非營利機構地方自力更生研究所(Institute of Local Self-Reliance)的數據,在2023年上半年,亞馬遜從美國賣家的每筆銷售中收取了45%的傭金,而這一數字在2014年為19%。亞馬遜也于今年8月披露,來自第三方賣家的銷售占平臺總銷售量的60%。
早在2020年,在對蘋果、亞馬遜、Facebook(后改名為Meta)和谷歌進行了長達16個月的調查后,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發布了相應的調查結果和建議,認為這四家科技巨頭擁有壟斷權力,并建議國會修正相關的反壟斷法,或將導致它們業務的一部分遭到拆分。
就在不久前,美國司法部針對科技巨頭谷歌為期10周的反壟斷訴訟也正式開庭。不過,美國知名經濟評論員吉姆·克雷默(Jim Cramer)表示,盡管亞馬遜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肯定都想成為真正的壟斷者,但他并不相信這兩家企業具有足以被稱為壟斷者的規格,并認為兩者股票今后的表現都值得期待。
亞馬遜一直是FTC的關注重點之一,幾個月前就有消息傳出稱FTC將對亞馬遜的一系列商業行為提出質疑,一旦FTC勝訴,亞馬遜會被要求重組。FTC在今年6月起訴亞馬遜欺騙客戶簽訂收費會員制度Prime,指控亞馬遜利用界面設計引導、操縱用戶注冊Prime,并故意將取消訂閱的過程繁瑣化。《華爾街日報》指出,莉娜·汗是亞馬遜的長期批評者,她曾于2017年在《耶魯法律雜志》上撰文指出,前幾代反壟斷監管機構和法院放棄了在法律上對亞馬遜等綜合性企業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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