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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網一審被判賠償投資者20.4億元,賈躍亭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樂視網一審被判賠償投資者超20億。
9月22日,據證券時報報道,據北京金融法院判決,被告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投資者支付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等賠償款共計約20.40億元。
其中,被告賈躍亭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在中介機構方面,被告平安證券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0%范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同時,利安達會計所有限責任公司和利安達會計所共同就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5%的范圍內與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誠會計所共同就相應日期之后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1%的范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信永中和會計所就相應日期之后曾買入過樂視網股票的原告投資者的損失,在0.5%的范圍內與被告樂視網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樂視網成立于2004年11月,2010年8月12日在創業板上市,曾是唯一一家在中國上市的視頻網站,也是最早宣布盈利的視頻網站。2015年,其市值一度超過1700億元,成為當時創業板市值最高的上市公司。2016年末,樂視網資金鏈問題集中爆發。2019年4月,因樂視網及賈躍亭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為,證監會宣布對樂視網及賈躍亭立案調查。
2020年7月,樂視網被摘牌,終止上市交易,樂視網股價當日收報僅剩0.18元。自創業板退市后,樂視網退至新三板交易,且處于長期停盤狀態。
2021年4月,樂視網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
證監會指出,樂視網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IPO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等違法事實,證監會對樂視網、賈躍亭等15名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對樂視網罰款2.4億余元,對賈躍亭罰款2.41億余元。
2021年4月12日晚間,樂視網披露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行為,樂視網被處以2.406億元罰款,樂視網實控人賈躍亭被罰款2.412億元。經北京證監局查明,樂視網、賈躍亭等存在五項違法事實:一是樂視網于2007年至2016年財務造假,其報送、披露的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相關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二是樂視網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三是樂視網未披露為樂視控股等公司提供擔保事項;四是樂視網未如實披露賈某芳、賈躍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諾的情況;五是樂視網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為構成欺詐發行。
此外,據證券時報此前報道,樂視網財務造假案后,深圳證監局曾向平安證券下達了《行政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擬對平安證券責令改正并暫停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對樂視網IPO項目的保薦代表人和時任保薦業務負責人認定為不適當人員5-10年,其他相應的合規業務等相關人員被采取了監管談話等措施。
去年4月15日,證監會發布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6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21〕7號)對申請人賈躍亭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賈躍亭在請求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主要理由涉及4個方面,但都被證監會駁回。與此同時,證監會發布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對時任樂視網財務總監楊麗杰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因賈躍亭未按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北京金融法院日前對賈躍亭發布限制消費令,申請人為中國證監會,涉及行政非訴執行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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