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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效率與公平究竟能否兼得?

經濟學家的意見,常常遭到來自經濟學界之外的猛烈批評和嘲諷。原因是,經濟學家對于很多問題的看法都與普羅大眾的常識不一致。但有一個命題不一樣——在非經濟學家那里,它也獲得了足夠多的贊賞。這一命題就是,“效率與公平之間存在著無可避免的替代關系。”
這一命題——或者我們可以稱之為教條——被很多經濟學家奉為圭臬的教條。幾乎每一本流行的經濟學原理教科書,都會對它大書特書。這條神咒——或者說魔咒——的潛臺詞是,市場機制的確能夠很好地實現資源的高效率配置,但解決不了公平問題,因此需要政府采取再分配等措施糾正這一“市場失靈”。諸如“初次分配講效率,再分配講公平”之類的說法,都是這一咒語的衍生品。
但其實這一命題既沒有得到過邏輯嚴謹的證明,也沒有足夠有說服力的經驗證據佐證。查閱經濟思想史的文獻,你會發現,它一直都只不過是一個想當然的命題。
這個命題最簡化的方式是一條直線(圖1),一端寫著效率,另一端寫著公平。這條線一出來,那么合理的推斷就必然是,人類社會只有三條出路:
第一,極有效率但是不公平;
第二,極公平但是沒效率;
第三,取前二者的折衷,即既有一定的效率,又有一定的公平,或者說,既沒什么效率,也不怎么公平。

圖1
但是,這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經驗上,都是很成問題的。的確,毋庸置疑,在一些條件下,效率和公平之間可能存在一定的替代關系,但這絕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
當然,可能會有人說到“福利經濟學第二定理”。但是要注意的是,這條定理只是表明,如果將不公平作為一個前提,那么有可能有某種干預可以改善公平而不損失效率,但并不能證明市場機制一定會引起不公平。而且這條定理的結論要成立,所需要的條件遠遠不是真實世界所能滿足的。
從最樸素的邏輯出發,效率的對立面不是公平,而是無效率,公平的對立面也不是效率,而是不公平。因此,一個合理的思維框架,不是一條將效率和公平對立起來無法兼容的線,而是由兩條線分割而成的四象限空間(圖2)。于是,我們看到的是由四個不同象限對應的四種可能組合:
第一象限:公平且有效率;
第二象限:公平但無效率;
第三象限:既不公平又無效率;
第四象限:有效率但不公平。
公平和效率相互沖突的情形,只發生在第二象限和第四象限。至于第一象限,公平和效率是相互兼容的;第三象限則對應著既不公平又無效率的情況。

圖2
上述四象限分析是不是簡單的文字游戲呢?當然不是。
在真實世界中,存在著很多既沒有效率又不公平的現象(位于第三象限)。針對這種現象做出的改善,自然也就有三種可能的結果:
第一,更加公平但依然沒效率(轉移到第二象限);
第二,更加有效率但依然不公平(轉移到第四象限);
第三,更有效率也更加公平(第一象限)。
最近這些年逐步推進的戶籍制度改革,就讓這個社會在變得更加公平的同時,也更加有效率。這樣的故事,在“公平-效率”二元平衡的框架下,是不可能發生的。
此外,一些認為政府干預可以有力地改善公平的主張,其論證的背后都有一個很強的潛在假設,那就是沒有不確定性,或者,至少對于政府而言,信息是完備的,而市場主體也不會對政府的政策做出準確的預判,于是也就只是被動的適應政策,而不會采取相應的對策。顯然這個高度理想化的條件在真實世界中并不成立。“上有對策,下有對策”一直是公共決策者需要面對的揮之不去的難題。也正因為如此,高明的政府在面對所謂“市場失靈”的時候,對于是否要干預和如何干預這兩個問題,都是高度審慎的。
簡言之,在市場經濟中,效率與公平遠不只是非此即彼的簡單對立關系。二者既可能對立,也完全可能彼此兼容。而直接針對不公平采取的干預,則往往事與愿違。
[作者李輝文為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經濟學教授、區域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發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員,研究興趣為城市化與經濟發展、制度經濟學、世界經濟和經濟思想史,出版有《現代比較優勢理論研究》、《大國經濟學》(合著)等;馮皓為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區域與產業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國際經貿學院講師,致力于區域、城市、環境經濟學等領域的研究,關注中國區域和城市經濟發展、中國環境污染的制度背景及其治理對策等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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