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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不再給“散客團”發登山許可:不規范易發安全、環保問題

西藏商報9月19日訊,每年8月至10月是西藏秋季登山季,為了確保登山安全和環境保護,今年起,西藏登山協會加強對登山愛好者的管理,按照《外國人來華登山管理辦法》和《西藏自治區登山條例》,各國登山愛好者在登山報名截止日之后以臨時組團申請登山許可的不再頒發登山許可證,沒有登山許可證的國內外登山愛好者嚴禁在西藏自治區境內開展任何形式的登山探險、登山科考、登山攝影等活動。
西藏登山協會秘書長索朗說,臨時組團的登山愛好者缺乏團隊意識,沒有規范的組織機構,喜歡單獨活動,這些臨時組團的“散客”純粹是湊人數申請登山許可證,導致每年登山季容易發生登山安全和登山環保問題。不再對報名時間截止后臨時組團申請登山許可的登山者頒發登山許可證,也是西藏登山協會對各國登山愛好者進行嚴格管理,確保秋季登山安全的一大亮點。
索朗介紹,2018年秋季登山季西藏登山協會共向近180名登山愛好者頒發了登山許可證,其中包括高山向導員78名。這些登山愛好者將攀登海拔8000米以上的卓奧友峰和希夏邦馬峰。
索朗說,為確保登山安全和山區環保,今年西藏登山協會將登山者和登山向導比例提高到了1:1,保障每名登山者配一名專屬向導。此外,在往年每座山只有1名聯絡官的基礎上增加到3名,1名聯絡官專門負責登山安全,登山愛好者從大本營出發之前對所有裝備進行檢查,在登山愛好者到達前進營地后召集登山愛好者開安全教育會;1名聯絡官專門負責山區環保工作,要求登山愛好者在下撤途中攜帶8公斤山區垃圾,由聯絡官負責與當地政府對接處理;1名聯絡官專門負責登山愛好者與西藏登山協會和攀登山峰所在地政府之間的業務聯系。
(原題《今后不再向“散客團”頒發登山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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