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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曝光微博大V賣演唱會門票騙錢,大麥網回應稱勿買黃牛票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9月18日消息,9月17日,央視《第一時間》曝光了一則網絡詐騙事件:新浪微博某“大V”冒充大麥網工作人員,向消費者高價“兜售”演唱會門票。大麥網客服人員回應,大麥網官方網站、大麥網客戶端,以及天貓、飛豬、支付寶、淘票票等均系正規渠道,希望消費者不要從黃牛手中購買,以防上當。

據央視報道,今年7月,來自北京的小張得知自己喜愛的一個明星即將舉辦演唱會,第一時間去搶票。但由于門票供不應求,正規票務網站上的票短短幾分鐘內就被搶光,于是小張想到通過微博試試運氣,不巧遭遇詐騙。
據小張介紹,她在新浪微博上看到一個名為“麥子-香香”的微博博主發了一條微博,聲稱有小張所想購買的這場演唱會內場門票。小張見該賬號為黃V認證,并有10萬粉絲,于是便相信了他。

兩次付款后,小張一共支付了2560元,并且備注了自己的姓名和個人信息。但此時,這個所謂的“賣票客服”又發來一個銀聯支付碼,并稱由于小張頻繁支付造成賬戶凍結,無法正常下單,要求小張再次支付3000元才能繼續下單。此時小張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當小張向這個所謂的客服索要票款時,對方以種種理由推脫,最終小張被對方拉黑。后來小張才發現很多人都因此上當受騙。

針對“麥子-香香”這一微博“大V”,央視記者多次撥打新浪微博客服熱線詢問。
記者:當時是有認證的,那么他的認證是怎么通過的呢?
客服:只要他能提供相應的材料,這邊是可以給他審核通過的。
記者:具體到材料的真假你們能分辨出來嗎?
客服:可以的。
記者:但是大麥說沒有任何個人在微博上賣票,只有在大麥官網和APP上賣票。他怎么可能在微博上賣,你們審核是怎么通過的呢?
客服:這確實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但是我現在沒辦法幫您查詢這個賬號的狀態,賬號被很多人舉報,處于封停的狀態。如果發生錢財這種人身(財物)損害的話,您可以進行報警。
此類披著“大V”外衣,冒充票務客服詐騙錢財的微博賬戶屢見不鮮。
小張說,和自己有類似經歷的受害人已經組建了一個網上聯絡群,成員數量達到260多人,而且還在不斷增加。為了便于大家在群里發言,每位成員名字里的數字都代表了自己被騙的金額。這些受害人的被騙金額少則幾百,多的甚至被騙走8000多元。
據小張介紹,最初她聯系微博小秘書,微博小秘書沒有任何反饋處理。隨后,小張又通過一個名為“微博網警”的官方賬號投訴維權,但對方僅反饋詐騙賬號已不存在。
選擇正規渠道購票,受騙第一時間報警
就小張受騙一事,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致電大麥網官方客服人員,客服表示:網絡上的大V并非真正的客服人員,希望用戶從正規渠道購票。據介紹,大麥網官網、大麥網客戶端以及在天貓、飛豬、支付寶、淘票票等大麥官方旗艦店均是正規渠道。
大麥網提醒,無論是不是認證賬號,昵稱、頭像、簡介里的內容跟大麥網是否相關,任何要求溝通過微博私信、加微信轉賬或通過其他非官方購票渠道支付費用的,都不會是大麥網官網行為。
大麥網工作人員表示,為長期有效打擊黃牛和詐騙行為,大麥網已開通客服投訴和舉報通道,消費者可以通過大麥網客服1010-3721和大麥網官方微博舉報冒充大麥網兜售門票實施詐騙的微博賬號,大麥網則定期向微博平臺反饋詐騙賬號名單,要求予以封號處理。
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副會長朱巍表示,受害者首先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立案后公安機關才可按照網絡安全法的規定,從新浪微博獲取騙子注冊信息。立案之后,消費者一方面可以對騙子提起刑事立案,另一方可以對平臺提起民事訴訟。
從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正式施行,其中第38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原題為《“大V”賣演唱會門票騙錢遭央視曝光 大麥網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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