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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是違法行為,應堅決制止并索賠生態環境損失|中國網報道
【中國綠發會訊】編者按:8月24日,日本政府無視國內外各方反對,仍執意啟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海,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據日本TBS電視臺8月26日報道,東電方面承認,目前儲罐中約有66%的核污染水放射性物質含量超標。至于什么時候能排完,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沒有具體的計劃。
從這一事件關聯出的系列疑問中,除了核事故污水有哪些危害?影響程度有多廣?我們還能做些什么?也涉及到這一事件的違法問題,以及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帶來的不確定性風險等疑問。對此,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馬勇近日接受中國網記者采訪,對相關問題進行解讀和剖析。現將原文轉發分享如下,以饗讀者。
按/Cherry 審/綠宣 編/angel
中國發布丨日本核事故污水排海屬違法行為 未公布關鍵信息致危害程度尚難評估
中國網8月31日訊(記者 彭瑤)8月24日,日本政府無視國際社會的強烈質疑和反對,啟動福島核事故污染水排海。按照此前東電公司公布的計劃,每天約有460噸核污染水排入海中,將持續排放17天。
連日來,日本多個在野黨、工會團體在福島發起反對核污染水抗議集會;中國全面暫停進口日本水產品;韓國多地舉行集會敦促日本停止排海,中小學食堂不再使用日本產海鮮;馬來西亞在沙巴海域部署輻射檢測設備,泰國消費者委員會敦促泰國食品藥品監管局和漁業部加強管制日本海產品……顯然,盡管日本一再聲稱排放的核污染水符合標準,但卻難以打消日本國內、臨近國家和民眾的擔憂。
核污染水危害究竟有多大?我們還能做些什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馬勇日前在接受中國網記者采訪時表示,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是違法行為,且未公開多項關鍵信息,我們應當持續關注核事故污染水的長遠影響,并在應對核污染物排放的過程中形成合力。
日本排放核污染水是違法行為 處理信息不公開不透明
“日本排放的不是核電站普通的核廢水,而應該叫核事故污水。”馬勇認為,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是違法行為,一方面,違反了其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和《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等多項國際公約的締約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另一方面,按照近日“兩高”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司法解釋》),東電公司排放“有放射性的廢物”如果導致我國環境受到污染,屬“兩高”《司法解釋》“嚴重污染環境”的情形,應該要追究刑事責任。
今年7月,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秘書長鄧戈在回應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關于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的綜合評估報告時就曾指出,日方沒有證明核污染水排海決定的正當合法性,刻意限制IAEA技術工作組授權,使審查評估僅限于排海一種方案。東京電力公司近年來曾多次隱瞞、篡改核污染水數據。IAEA僅基于日方單方面提供的數據和信息開展審查評估,僅對日方單方面采集的少量核污染水樣本開展實驗室間比對分析,數據真實性、信息準確性有待確證,取樣獨立性和代表性嚴重不足。
馬勇說:“日本對核事故污水的處理過程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從2011年發生事故到現在排海,始終沒有公開環境影響評價的報告,具體的放射性污染物質種類、濃度、裝置設施、核查機制等都不得而知。核事故污水對環境、人體、遺傳基因有危害是確定的,但是由于關鍵信息的缺失,危害程度、危害范圍、危害時間仍是未知數。”
核污染水長遠影響有待深入研究 全球氣候變化或成影響因素
“目前來看,日本排放核事故污水對我國沿海的捕撈業、養殖業造成的影響是實實在在的,而且也帶來了額外的巨額監測成本,這都是最直接的影響。由于海洋是一個連通的體系,加之核事故污水排放是持續30年的行為,肯定會波及到全世界每一個角落,這些是長遠的影響。”馬勇以新污染物為例解釋道,“現在我們都很關注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就是在常規污染物的治理和管理過程中,發現了它們對環境、對人體健康有比較大的危害。所以判斷和評估持續排放30年的放射性物質對于環境、人體健康究竟有何影響,還需要深入的研究。”
IAEA報告指出,日方采用的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不能去除核污染水中的所有放射性核素。據日方自己公布的數據,經ALPS處理的核污染水仍有70%以上未達到排放標準,需再次凈化處理。在后續長期運行過程中,ALPS的性能有效性和可靠性還會隨設備腐蝕老化進一步下降。
“日本一直聲稱自己的處理是‘達標’的,但各個國家規定的放射性物質活度的限制值有不同。日本是達到了自身的標準,還是達到國際標準?這個話語權目前來看還是在日本這邊,因為我們沒有渠道去做檢測。”馬勇提出,全球氣候變化顯著,直接影響到海水水文條件的變化,進而導致未來污染加劇或加速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核事故污水造成的海洋污染和對海洋生物的影響是全局性的,并非僅僅發生在海洋幾十米以上,整個海洋都會受到影響。”

核污染水問題導致民眾對食品安全感到擔憂。圖片來源于網絡
民眾多關注政府部門權威信息 購買進口商品檢查來源地
近期,多地含碘食鹽、核便攜式輻射檢測儀熱銷。官方機構及專家已辟謠:碘鹽不能防輻射,而放射性測量光有儀器檢測是遠遠不夠的,還有樣品的采集、樣品的前處理以及相應方法的建立,且不同的核素有不同的測量方法,普通儀器檢測核輻射日常作用不大。
當前,為維護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海關總署已全面暫停進口日本水產品;農業農村部表示,將加大對海洋水產品核污染風險監測力度,同時密切關注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對我國海洋漁業可能造成的危害;市場監管總局嚴禁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使用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加工食品、制作餐食或進行銷售(含網絡銷售),并加強市場銷售進口水產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生態環境部正組織開展2023年度我國管轄海域海洋輻射環境監測。此外,浙南放射醫學與核技術應用研究院成立東海海洋放射性污染監測專班,在此前每季度開展采樣監測基礎上,將于9月啟動第三次監測,此后調整為兩月一次,并擴大監測范圍,增加監測點位,及時公布進展。
“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把住了國門關口,我們可以關注政府部門發布的權威信息,避免焦慮。”馬勇提示,應警惕受污染的產品通過第三國或其他方式輸入,購買進口商品要多關注標簽上的來源地。
馬勇還表示,為應對核事故污水排海,中國要有效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組織體系,形成專門的監測、核查監督機制,監測核事故污水的長遠影響。特別要加強中日雙邊談判或磋商,掌握更多信息,盡快采取相應的措施,同時要堅決提出生態環境損失索賠。“作為社會組織,我們可以加強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普及,避免群眾的恐慌情緒,同時在社會層面表明反對核事故污水排海的態度和立場。另外,如果中國在公益訴訟或國際海洋法法庭上采取法律方面的措施,我們也能夠在這些方面提供一些支持或協助。”
編審: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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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丨日本核事故污水排海屬違法行為 未公布關鍵信息致危害程度尚難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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