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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女高中生酒吧消費一夜欠7萬余元,經協商支付1.5萬
黃女士告訴記者, 9月9日凌晨五點多,她突然接到女兒薇薇的電話,說自己被扣在了民歌湖的柏菲酒吧里。

她說我在柏菲那里做營銷,一個客人點了一個廂,然后他說明天再結賬,要我先簽單,現在他們(酒吧)要結賬7萬塊。
黃女士和丈夫趕到酒吧后,卻被酒吧服務員告知,巨額酒水單其實是薇薇欠下的,而這時,女兒也道出了實情,原來9月8日那晚她在酒吧開了一間最低消費為3000元的包廂,想約朋友一起來玩,但一個朋友都沒到場,倒是酒吧工作人員陪她喝了一晚。

那時候那種總監、副總監都有跟我講話,就說一瓶酒那么小肯定不夠喝,意思說讓我上瓶路易十三。
就這樣,薇薇點了三瓶XO、一瓶路易十三,加起來價格7萬多元。
非正常拍攝 薇薇(化名)
(你知道這酒多少錢嗎?)知道(那你為什么還要點?)當時記得也不是很清楚,開心吧。
雖然女兒認賬,但對這份賬單,黃女士并不認可。
薇薇的母親黃女士
因為我覺得她是未成年,你賣酒給她不應該,為什么搞個“后結”出來,我覺得里面有欺詐行為。
面對黃女士的質疑,酒吧負責人張總監解釋說,像這樣十六七歲的女孩子他們無法判斷是不是未成年,檢查客人的身份證也不現實,至于酒吧的“先上酒,后結賬”的模式,是他們的慣例,黃女士覺得賬單價格太高,他們也愿意協商。

并不是不可以談,阿姨說吧,阿姨你覺得你能這邊能承受多少?(能承受的就是我老公說的那個數。)一萬五肯定不可能的。
酒吧負責人提出,給薇薇退掉一瓶沒消費的、價錢1萬多元的酒,只用支付5萬多元就好。可黃女士表示還是不能接受,經多次協商,酒吧負責人最終同意黃女士支付1萬5千元。事情算是解決了,黃女士夫婦倆精疲力盡,但經歷了這一切的薇薇似乎不以為然。
非正常拍攝 高中生 薇薇(化名)
(那你有想過后果嗎?) 想過 (后果是什么?) 后果是現在這樣。
隨后記者咨詢廣西萬通律師事務所的韋顯瑞律師,對方表示,根據《民法總則》還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未滿18周歲的公民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如果消費超過勞動收入,而且沒有經過監護人的追認,是無效的可以撤銷,但在這件事情上,黃女士只能跟對方溝通解決。
電話采訪 廣西萬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韋顯瑞:
因為酒本身喝掉了,沒有撤銷的可能性。那個店家方面如果不存在欺詐,店家也沒有過錯,這樣就建議協商解決這件事情。
(原標題:南寧:一晚消費5萬多元, 高中生欠下“天價”酒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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