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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江界河風景區以治理名義搞磷礦開采,被巡查組識破后叫停

貴州省甕安江界河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成立于2009年,而今9個年頭過去,風景名勝區內的甕安縣玉山鎮宏遠磷礦仍傳來陣陣轟鳴聲。
9月5日,“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第八巡查組接獲群眾舉報后,在宏遠磷礦現場巡查發現,這處緊鄰烏江干流的磷礦仍以“開發式治理”的名義在繼續采礦,而該磷礦的采礦許可證早已于2010年1月到期,但于2016年4月卻再次從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獲頒采礦許可證。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里就不應補發采礦證,‘開發式治理’是偽命題。”巡查組相關人士指出,建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之后仍補發采礦許可證,已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相關規定,該開發式礦山環境治理項目不但未做環評,施工現場管理也不到位,遙感監測顯示山體被破壞的規模在擴大。
對此,甕安官方回應稱,立即停止甕安縣玉山鎮宏遠磷礦開發式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一切施工活動,在正式治理方案出臺前,嚴禁任何施工行為。
而在“開發式治理”的名義下,據甕安官方提供的數據,該磷礦自去年12月至今,已開采磷礦8.3萬噸。

建立風景名勝區后仍對采礦證延期
坐落在黔中群山中的宏遠磷礦,通過一條蜿蜒曲折的盤山公路與外界相連,車輛從位于貴陽市東北一百多公里的甕安縣城出發,需在山路上行駛一個多小時才能到達礦山所在地。
甕安縣宏遠磷礦的開采史可上溯至上世紀90年代,伴隨2009年12月28日江界河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設立,宏遠磷礦的采礦證也恰在2010年1月到期,此后數年間該磷礦已停止生產,甕安官方及礦山周邊村民對上述情況均予以證實。
經歷沉寂的六年后,宏遠磷礦卻于2016年4月再次對采礦許可證進行了延期,有效期限直至2019年6月。
但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開山、采石、開礦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被明令禁止。
“雖然風景名勝區已經成立了,但無明確的相應退出機制及規定。”對于續發采礦證的緣由,甕安官方回應稱。
“采礦證到期不續發不就退出了,退出難道不是應該的嗎?”在巡查組人士看來,甕安官方的上述解釋站不住腳。
自宏遠磷礦采礦許可證續發后,礦山附近村民與這座磷礦紛爭不斷。
“宏遠公司2016年偷偷回到采礦區,以整理地質災害為由,又重新開采山體底部礦產,炮聲陣陣,沙塵滿天。”宏遠磷礦周邊眾多村民向巡查組投訴舉報稱,運送磷礦的大貨車常超載在村村通、組組通公路上行駛,致使路面損壞開裂嚴重。
9月5日下午,澎湃新聞(www.kxwhcb.com)記者到達這座磷礦時發現,礦山與外界相連的唯一山路坑洼不平,數臺挖機正停放在礦山入口處,遠處的山坡上,碎石渣傾瀉而下,裸露的山體在蒼翠的群山間格外引人注目,就在百米之外,碧波蕩漾的烏江水正靜靜流淌。
“采礦點位于長江一級支流烏江岸邊很近的地方,生態環境風險較大。雖說是治理,但遙感監測顯示破壞規模在擴大。”巡查組相關人士面對著烏江兩岸的碧水青山說道。
“實話實說,‘環保風暴’之前礦權和采礦都不是太規范。”在礦山現場,甕安縣官方人士對澎湃新聞說。

縣國土部門稱開礦是為了彌補治理經費
甕安縣官方表示,玉山鎮宏遠磷礦采礦權區域于2007年3月10日發生崩塌、滑坡災害,造成3人死亡,由于崩塌面不大,做了排險等處理。
2009年,由于烏江構皮灘水庫建成蓄水,水位上升淹沒礦洞,經多年侵蝕,塌陷區域擴大,地質災害程度加重。
對于為何在礦山停產數年后的2017年才開展礦山治理,甕安縣官方并未給予明確回應,稱治理原因系群眾反映和要求。
甕安縣官方提供的材料中稱,2017年3月該公司申請對礦山崩塌區域開展開發式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并于同年12月28日獲得黔南州國土資源局的批準。
甕安縣國土資源局及黔南州國土資源局均稱,相關部門曾多次對宏遠磷礦治理項目進行督查、檢查,不存在以環境恢復治理盜采礦產資源的問題。
宏遠磷礦開發式治理項目設計報告中建議,在治理區范圍內,礦方可在治理標高范圍(+630.5米)以下適當開采點殘余礦產來補償企業。
殘余礦產數量不菲,開采企業顯然不想斷然放棄。

根據甕安官方提供的書面材料上的數據,在宏遠磷礦治理范圍內,2017年年底礦山企業可采礦量仍有約56萬噸。
值得一提的是,在采礦證到期后停產的六年間,宏遠磷礦仍在謀劃對殘余礦產的開發利用。
這份設計報告顯示,宏遠磷礦曾在采礦證到期停產后的2011年委托相關公司進行儲量探查,并在2014年編制延續開發利用方案。
“采礦是為了彌補治理經費不足。”甕安縣國土部門負責人在礦山現場對此解釋說,隨后宏遠磷礦礦主插話稱,開采出的磷礦每噸僅為12元,目前僅有幾十萬元利潤。
但澎湃新聞查詢后發現,目前磷礦的市場價為每噸數百元。
對此,巡查組相關人士指出,“礦是你采走的,治理是你的義務”,一邊治理一邊采礦的“開發式治理”存在打擦邊球的嫌疑,“任何礦山都可以說我一邊開發,一邊治理。如果監管不力,里面文章可能會很大”。
巡查組在宏遠磷礦現場勘查走訪后認為,該礦山磷礦礦帶主要在山體中下部,而宏遠磷礦采取削方放坡的治理方式,治理工程主要集中在山體頂部,因此該磷礦目前的采礦行為實際上與治理措施無關,繼續開采反而會進一步加劇治理難度。

事實上,此類礦山“開發式治理”已然出現問題。
巡查組相關人士對澎湃新聞介紹,貴州畢節市納雍縣下對門煤礦開發式礦山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由于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的突出問題,已被當地政府叫停。
“純粹做治理就行了,不能再采礦了。”巡查組相關人士說。
自9月4日“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第八巡查組進駐貴州以來,巡查組兵分多路對貴州全省范圍內的自然保護區開展監督檢查。
持續開展“綠盾”專項行動是《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明確提出的重大任務,是生態環境部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7+4”行動的4個專項行動之一。
“綠盾”專項行動于2017年首次由原環保部等7部委聯合開展,是歷年來所有針對自然保護區的監督檢查行動中,檢查范圍最廣、查處問題最多、整改力度最大、追責問責最嚴的一次監督檢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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