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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檔案︱辛亥革命后日本輿論界對中國共和制度的關注與討論

朱丁睿
2023-08-23 15:45
私家歷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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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時期,日本政府干預、插手中國革命,趁機擴大在華利權;在野的“支那浪人”集團則與日本參謀本部結盟,以支援革命為名潛入中國。這些史實在過去的研究中已被充分展現。但是,關于日本輿論界對于辛亥革命后中國共和制度的相關討論還未被充分關注。既有研究雖然關注到日本法政界對清末立憲的影響,圍繞民初日本法制顧問也有過一定探討,但對于辛亥鼎革之際日本輿論界有關中國政治構建的討論,還有待于系統展現和深入探討。

經過明治維新以來的文明開化,日本思想界對西方資本主義民主政治制度類型及優劣的認識逐漸深刻,對西方傳入的民主、自由、權利等概念分析獨到,一些日本法政學家的思想還影響到了中國知識分子。武昌起義后的1911年末,共和制度的建立問題是中國各方關注的重要議題,在中日思想文化交流密切的背景下,日本輿論界對此也予以了充分關注。那么,日本知識精英如何看待中國確立共和制?在革命黨人與日本方面關系匪淺的背景下,日本學者的政治理念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民初共和制的構建?本文擬分析日本輿論界,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學家、法學家、報人等活躍在輿論前沿的日本人,對于民初中國共和制建設的不同觀點,為繼續深入認識日本與辛亥革命的復雜關系,提供一個新的研究視角。

1911年10月11日,武昌起義黨人在武昌成立湖北軍政府

對辛亥革命后中國政權結構的預判

1911年末,關于未來國體問題,革命黨人堅持認為中國所必需的和人民決心要求的是一個共和國,這個共和國部分仿效美國,部分仿效法國,并根據瑞士的原則進行某些修改。日本輿論界對中國能否推行共和制、推行什么樣的共和制展開討論,其中有積極支持的聲音,比如在天津經營松昌洋行的山本唯三郎就認為中國成為共和制國家是不可避免的趨勢,但是日本國內輿論界不乏觀望或質疑者。無論何種態度,他們分析出的政治模型指向了不同程度的集權。

孫中山所寫的《建國方略》

日本報人、政治家矢野文雄對中國能否實現共和制持觀望態度。從社會文化角度看,他認為孔教影響了共和制的真正實現。共和制國家需要國民有愛國心,而孔教教臣民以“忠君”,所以中國人缺乏對國家的熱愛。這一點在同受孔教影響的中日兩國存在差異。在日本,在朝之臣與在野之民對國家的感情無差別,在國家有難時都會挺身而出。但在中國,朝廷有難,為官者有義務奔走,而一般民眾則對國家大事有著“與我無關”之感,這是組織共和政府的不利因素。在這樣的社會文化之下,如果出現一個有威望的大政治家,中國的政體就可能會滑向君主制。

早稻田大學政治學教授、綜合性雜志《太陽》主筆浮田和民對中國確立共和制存有質疑,主張糅合君主立憲制與民主共和制。他認為中國沒有能統率全部革命軍的大人物,也沒有多數人認同的“鐵律”,缺乏領導核心的中國即便確立共和制仍難以實現穩定。他主張中央政治組織形式參照比利時憲法(即君主立憲制),中央政府任命地方長官,中央議會制定地方憲法;地方政治則仿照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亞的聯邦制,由地方長官組織對地方議會負責的地方政府,地方議會擁有一定程度的立法權。對于此前革命黨人主要借鑒美國憲法的構想,以及清末立憲模仿日本憲法的舉措,浮田氏指出“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

日本輿論界也存在直白否定共和制的聲音。早稻田大學教授青柳篤恒認為健全的中間階層是實現完美立憲政治的關鍵,可惜中國沒有中間階層;另外,選舉總統對實現共和制很關鍵,但這勢必會引發各省的政治競爭甚至是武力爭奪戰。德富蘇峰更是認為“共和制是一種無形的病”,中國實行共和制對日本天皇制造成威脅,故主張對中國進行干涉。對此,慶應大學教授向軍治批判德富蘇峰“浮躁”,只觀察表面現象,不去分析事物內部邏輯。浮田和民則指出中國實行共和政體對日本不會產生影響,所以主張不干涉主義。

實際上,12月南北議和之際,日本政府大肆宣揚干涉中國政體走向,而輿論界的報人群體卻組織起來反對干涉。以《太陽》的浮田和民、《東京朝日新聞》的松山志次郎、《東京日日新聞》的松山忠次郎等人發起的“支那問題同志會”,集合了《萬朝報》的斯波貞吉、《日本新聞》的工藤日東、《報知新聞》的上島長久等人,發布宣言稱:“帝國應尊重鄰邦之民意,不可濫行干涉政體問題。”《東洋經濟新報》《大阪每日新聞》等報紙雜志代表對此決議也表示贊同。相較于稱霸亞洲、侵略中國的立場,不干涉主義顯得尤為珍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干涉主義的代表浮田和民對孫中山、袁世凱的態度是不偏不倚的,這說明浮田和民缺乏對這二人政治理念區別的深刻理解,對中國革命興起、變化的內在機理的反思也是不足的。

1912年民國建立伊始,日本輿論界將“再造中華”“應采取何種政體建設新中華”,視為重大緊急問題予以關注,日本政界、學界、報界人士紛紛發文討論中國前途問題,其中多位論者從中國民智不及美法,共和體制與中國歷史傳統相違背角度進行論證,最終大都指向君主立憲制更適合中國。大隈重信認為中國人整體上缺乏公共心、政治參與能力不足,為國家獻身的犧牲精神匱乏。浮田和民對此也持相近的認識。另外大隈重信認為中國財政緊張,即便中國短時間內完成共和,最后還是會演變為專制。《上海信使報》主編佐原篤介更是直接表達對中國人建立共和能力的蔑視:“無論如何,我對共和制的中國沒有信心,因為中國人不論地位高低,就其稟性和氣質來說,個個都是小暴君。可是在目前,中國人幾乎滿腦袋都是可以從共和制得到賜福的想法,而不知道共和制為何物。”青柳篤恒則是從共和思想普及角度指出,革命黨人崇尚的美式民主共和制的實際擁護者有限,反倒是梁啟超等提倡的“虛君共和制”更符合中國的歷史傳統與現實情況。

對于這些輕視中國民眾能力、主張君主立憲制的觀點,早稻田大學政學士平野英一郎指出其中的邏輯悖論。他認為如果說中國國民不具備采用共和政體的能力,而且也沒有實行其他代議制的能力,那無論是君主立憲制,還是民主共和制,都將無法確立。即便中國民眾真的不具備民主能力,那么中國除了再次回到專制獨裁政治外別無選擇,因為這是中國人民選擇忍受的。法學博士、早稻田大學校長高田早苗則基于中國傳統政體形式,指出共和政體適合中國。具體而言,早在唐虞三代,漢民族就已確立民主的移交王位模式,即禪讓制。其規定由選舉出的賢人繼承大統,所以“得民心者得天下”。夏以后王位繼承演變為世襲制,盡管君主對國家實行專制統治,但是民心所向依然與政權合法性捆綁在一起,民心喪失而放伐起,進而王朝更迭。所以高田早苗認為中國本就是民主政體——之前是民主的專制政體,今后是民主的立憲政體,所以在中國實現共和制是可能的。另外,高田早苗也秉持不干涉主義,由中國人自己決定國家事務。他指出袁世凱一派主張君主的共和政體,革命派則主張名副其實的民主共和制,至于中國未來的政體,他認為應當基于歷史習慣、國民喜好來確定國家政體,這是最為穩固的。

1913年3月23日,日本長崎,孫中山參觀長崎三菱造船所留影

中華民國建立后,日本法政學界紛紛對共和建設出謀劃策。平野英一郎認為,中國的理想政體應該是“兼有中央集權式立法的聯邦型共和政治”,即應兼采美法兩國共和政體的特點,在總統選舉上效仿法國,由上下兩院聯合的國民議會推舉總統;立法部、行政部等部門首長選舉效仿美國;且在憲法中明確規定大總統的權限,以及其行使權力的方式方法。高田早苗反對梁啟超提出的“虛君共和制”,他認為中國不似英國有限制王權的傳統,“虛君”最終還是會演變為“實君”。他建議新國家建設時期最好采用以中央政府為核心的聯邦制,這樣既可以防止國土分裂,又可以充分啟用地方人才。他認為,中國是官僚的聯邦制,中央授命的總督巡撫擁有相當的行政自主權,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行國民的、民主的聯邦制也并非難事。高田早苗樂觀地認為漢民族作為進步的民族,必然是會成功的;這樣的民主國體共和政體對中國、對東亞、對世界都是有益的。

對于1911年末提出的“共和制難行”論斷,浮田和民解釋這只是學理分析的結果,表示“如果中國出色地實現了振興,日本的立憲政治屆時也會成為出色的立憲政治,而不僅僅是停留在形式上的。我們要以滿腔熱情歡迎中國的振興”。他在此時一改先前的態度,認同了高田早苗的支持態度。他認識到中國人民在傳統的民主思想基礎上,又學習了歐美各國的民主共和理想,所以此時廢除君主制、以主權在民為原則建立共和國是自然之勢。但是在制度構想方面,浮田和民還是堅持糅合君主制和共和制,“今后中國欲永久成為共和國,除了暫時作為專制共和國外別無它法”。他指出中國在南北對立、蒙古西藏伺機獨立的情況下,只有君主制和共和制并立才最有利于國家的獨立和完整,所以他仍主張采取英國殖民地式的聯邦制,而非美國的聯邦制。他認為只要能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自由、推動社會進步,無論是君主制還是共和制,都是可行的。

在東亞第一個共和國誕生前夕,日本作為東亞先行實現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在共和思潮日益增長的明治末期,其政府對鄰國推行共和制態度消極,擔心中華民國的建立會對日本的民主運動起激勵作用。而日本輿論界觀點多樣,既存在悲觀論調,也有對中國實現共和制期待的聲音。這些政論家從不同角度分析中國政治,都看到了根深蒂固的集權特質,不過是有人認為應當延續集權抵制民主,有人主張明確分權控制集權。反觀同時期的中國國內,雖然“今共和之治,畢露萌芽,中國前途,悲觀樂觀,交縈于愛國者之胸中”,但是整體上“共和政體已決定,君主議論已澌滅無余,京中報館并改變言論,所尚持君主論者,僅資政院議院所開《民視報》耳,僅數百紙,不足輕重也”。在共和逐漸成為中國思想界主流之際,副島義一、寺尾亨兩位法學博士專門前往中國,擔任南京臨時政府法律顧問,親身參與到民初國家構建中去,為中國從封建帝制走向民主共和制提供學理支持。

日籍法律顧問來華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修訂

辛亥革命前后,不僅日本政府對中國內政頗為關注,一些日本“民間人士”積極援華,襄助中國民主革命事業。日本駐南京領事鈴木榮作在1912年1月18日發給外務大臣內田康哉的電報中這樣寫道:“與孫逸仙、黃興等時常共同行動之宮崎、末永一派及尾崎行昌、伊藤銀月、山田純三郎、池亨吉等,均扈從孫行動,以便謀取某種地位……另外在宋教仁處,有社會主義者北豐次郎,同樣充任秘書一職。近來,又有犬養毅及寺尾、副島兩博士被任命為法制顧問,阪谷、原口兩博士被任命為財政顧問。”電報中提到的寺尾亨、副島義一于中華民國建立前抵華擔任法制顧問,在處理總統與議會關系、中央與地方關系等問題上提出更為具體的主張,并且與革命黨人意見相近。

在來華的動機上,熊達云在研究中指出,多方協調商定對中國法制建設熱心的寺尾亨赴華,寺尾亨又鼓動副島義一同行。寺尾亨與副島義一于1912年1月16日抵達南京,17日便于總統府內住下,接受法制顧問的任命。

值得注意的是,副島義一赴華前后對中國實行何種憲政的態度是有所變化的。1911年12月,副島義一還認為中國推翻四千余年的君主制確立共和制是不可能的。在他看來,通過流血革命實現的憲政代價過大,最好通過長期準備與訓練確立憲政。彼時中國憲法最需要實現的是賦予國務大臣以政治大權,將國會打造成國家的政治中心,所以稍加刪改《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第一、二條便可以了。到了1912年7月,副島義一便改口認為清專制政體造成官紀紊亂、民生凋敝、軍備廢弛等一系列問題,所以革命勢在必行,建立共和制既是人心所向,也是順應世界文明的趨勢。

為何副島義一在不看好共和制的情況下,仍與寺尾亨一拍即合前往中國,接受中華民國法制顧問一職呢?這與副島義一的東亞觀有關。副島義一曾說:“日本是東亞的主人翁,作為東亞和平之根本的中國和平,日本人必須參加。我們就是為了實現這一根本志愿而奔赴中國的。”寺尾亨基本認同這一觀點,在他看來支援中國就是保護日本自身,“如果中國滅亡,或者不致滅亡而被四分五裂,日本人還能獨善其身與白色人種為伍嗎?……如果日本不擁護中國,日本這個國家就存在不下去”。另外,日本欲維持其國際地位,需在中國發揮重要作用,“日本能否立于世界之林,得到充分的發展,作為世界中之一國能否受到重視,端視此中國問題如何解決”。

1912年赴華擔任法律顧問的副島義一,雖然一改先前態度轉而支持共和制,但是仍然堅持強化議會職權的主張。他認為君主制與共和制的主要區別在于人民對于政治的參與度,既然清政府在推行代議制政治上有所計劃,那么實行共和制的中華民國更應完善議會制度。另外,副島義一和寺尾亨都認為中國更適合總統對議會負責的責任內閣制。他們指出在美國總統選舉是一件非常重大的政治事件,但中國人還沒有像美國人那樣正確理解選舉,因此“還是應該仿效法國制設立內閣總理,總統由參議院或國會選出”。如此一來總統對參議院或國會負責,其權力受參議院或國會限制;總理和內閣能輔助總統行使行政權,參議院作為咨詢機關存在。對此,參議院議員谷鐘秀也頗為認同。在他看來,臨時政府成立后,南北統一勢在必行,中國應建立法國式的單一制集權政權,采用法國式的內閣制;由于各省的聯合類似于美國十三個州的聯合,所以美國式的總統制也應被吸納。

但是,副島義一并不希望過分突出議會權力,進而影響行政權高效發揮。他指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五條“臨時大總統得參議院之同意,有任命各部部長及派遣外交專使之權”不符合實際。對于新成立的民國而言,事務繁雜,總統事事向參議院提請同意會有所延誤,因此他主張給予大總統任命行政部長及外交專使的權力,而在總統之下設置內閣,這樣既保證了行政效率,又不至于權力過度集中。

在處理中央與地方關系上,出于保全領土、強盛國力的目的,副島義一與寺尾亨都主張單一國家制,實行中央集權。他們認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第七條“參議院由各省都督府所派遣之參議員組織之”不合時宜,不贊成在中國實行聯邦制。副島義一指出:“各省應當只是行政區劃,各省都督只是地方官廳。所以不是各省的代表組成中央機關,而是像省這樣的地方選出有資格的人作為國家的代表。”所謂“各省的代表組成中央機關”,實際上是聯邦制下組織議會的方法,突出的是地方的自主性與相對獨立性。副島義一建議中央政府對地方進行有效的指揮和監督。在這一點上,他們與黃興達成共識:“我們(寺尾亨、副島義一)表示,如果你們同意實行聯邦政治,那與我們的主張完全背道而馳,我們絕對不會參與這種憲法政治。我們的主張說到底就是實行單一制國家。黃興說他也是這種主張,我們的意見基本上被接受。”他們提出這樣的主張,主要是為了避免列強進一步割裂中國:“如果實行聯邦制,就是把單一制國家拆分成若干個小國。省一旦變成國家就容易讓人上下其手。各省就可以分別與外國締結某些特殊條約……這樣就開啟了分裂中國的禍端。”實際上,晚清時革命黨人原本設想在中國推行聯邦制,“共和政治也,聯邦政體也,非吾黨日以為建設新中國無上之宗旨乎?然使吾黨之目的而達,而中國之政體,將變為法國之共和,美國之聯邦”。但當臨時政府成立后,革命黨真正面臨建立國家的時候,各方面的思想逐漸趨于中央集權,《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以下簡稱《臨時約法》)所采用的便非美國而是法國的制度了。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內容第一頁

相關研究指出,寺尾亨與副島義一作為“法制顧問”與宋教仁一起,在起草的法案中增加了限制大總統權限、強化眾議院權力等重要內容。但實際上他們并沒有真正參與到《臨時約法》的修訂過程中,只是發揮了建議作用。根據《申報》1912年1月28日的報道,“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草案,由景耀月、馬君武、王有蘭、呂志伊、張一鵬五君起草,共有四十九條”。寺尾亨與副島義一實際上參與了《中華民國臨時組織法案》的修訂。1912年1月30日臨時政府將《中華民國臨時組織法案》提交參議院審議,2月1日,參議院將此案否決,理由是“憲法發案權應歸國會獨有,而國會未召集以前,本院為唯一立法機關,臨時組織法應由本院編定。今遽由法制局纂擬未免逾越權限,雖聲稱為參考之資,而實非本院之必要,相應將原擬臨時組織法案五十五條咨還”。根據《參議院議事錄》記載,自2月7日開始,編輯委員會提出臨時約法草案,在審議長李肇甫主持下全體議員討論公決草案,決定將草案中的總統制改為責任內閣制,并對原草案章節作了調整。2月17日至3月5日,參議院召開會議,審議臨時約法草案,進行二讀。3月8日召開會議,進行三讀,一致通過《臨時約法》。可以看出,《臨時約法》在參議院內部制定完成。

從結果上看,副島義一與寺尾亨的憲法主張具體落實到《臨時約法》中的主要有兩點——單一國家制與總統制下的責任內閣制,副島義一在回憶中稱“我最初的提案被采納”。但總統制下的責任內閣制“因人立法”的意圖過于明顯。副島義一認為,在南北、新舊政治斗爭的情況下,若是有野心的人擔任大總統甚為危險,所以憲法應采取盡量減少大總統的權限原則。如此一來,“對于創業初期的大總統孫文來說,即使是參議院擴大權限,但是通過與孫文的意思相反的情況也會很少出現的,是沒有弊害的”。但是如果大總統與議會不能在整體上保持一致,或者出現傾心專制的總統執政,那么就應由參議院限制大總統的權限。在袁世凱即將就任臨時大總統之際,此規定指向性不言而喻。

但這種“因人立法”的構想遭到了浮田和民的反對。他指出:“從法理上看,袁世凱的地位無可指摘。”在三權分立的框架下,相比較于活躍的立法權,浮田和民認為對中國而言穩固的行政權更為重要,應充分保障總統的行政權,而非被參議院多加限制。對于此種批判,寺尾亨認為,“在共和的基礎還沒有鞏固的時候,約法也有不完備的地方,在正式憲法制定之前,作為約法對特定人多少有些拘束,這是從法制發展史上觀察非常普遍的事情”。

無論是《中華民國臨時組織法案》還是《臨時約法》,都是由一部分人制定出來要求袁世凱“以資遵守”,不是各黨各派所有人共同商討確定、以期共同遵守執行的根本性文件,這從出發點上就違背了憲法的基本精神。錢端升就指出,這樣做“與其謂為制度上之選擇,毋寧認為是基于人事之考慮”。寺尾亨、副島義一和革命黨人希冀將總統置于虛君地位,維護革命成果;故而在《臨時約法》中規定責任內閣制,這背后反映的是法律工具主義的理念。而這種理念貶損了憲法的價值,在結果上還招致了袁世凱就任后武力控制局面,干擾迫害國會,一心推翻《臨時約法》,加緊修訂符合個人心意的憲法,實現事實上的個人獨裁,反而影響了憲法目的的實現。《臨時約法》最終變成一紙空文,副島義一與寺尾亨的努力也付之東流。

對中國政制建設的再認識

1912年3月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共和建設進入新的階段,選舉大總統、頒布正式憲法提上日程,即日本所謂的由“假政府”向“真政府”過渡。這一時期袁世凱通過不斷換總理、自己單獨召開會議等方式突破《臨時約法》束縛;國內知識界圍繞如何設計共和憲法,如地方自治、政黨內閣、彈劾總統等具體問題,在報紙上紛紛發表看法。而日本的關注點,仍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中國能否建立共和制”這一問題上,質疑迭起,甚至還有人主張退回君主專制。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凱宣誓就任臨時大總統

先前參與討論的諸位早稻田大學教授中,高田早苗與青柳篤恒態度相對穩定,浮田和民則發生轉變。高田早苗指出變更國家組織形式、完成共和是中國保全領土的唯一方法。他堅持認為中國應當實行聯邦制,即中央掌握部分權力,給予地方更多自主權。這樣的好處在于減少中央層面的權力爭斗、發揮地方政治能動性,進而使國家重新恢復活力。他還認為讓袁世凱之流推行專制政治損害了中國及中國人的利益。青柳篤恒依舊堅定反對共和制,他認為中國傳統政治與思想上都將君王作為中心,民眾對于共和的理解十分貧乏,所以在一個民智未開的國家推行共和制為時尚早。而原本轉向樂觀的浮田和民在1913年態度再次轉變,他撰文表示:“今日中國建設成立憲共和國是不可能的。”雖然清朝覆滅中華民國建立,但袁世凱是中國實際上的獨裁君主,稱皇帝和稱總統本質上是一致的。中國的發展態勢取決于袁世凱個人的能力,而其個人政治能力高低在浮田和民看來是不確定的。浮田和民本身對立憲制和共和制的態度具有曖昧性,這也是其對于中國能否推行共和制的態度不斷變化的原因。

在日本輿論界,還有對民主共和制更消極的態度。在清史研究學者稻葉君山看來,盡管之前在中國立憲共和轟動一時,但在繁雜的現實面前,專制共和主義更應提倡,他對袁世凱推行專制政治、穩定秩序抱有積極態度。川島浪速認為,突然建設共和政治,是無視中國五千年以來的國情、顛覆既有風教倫理習慣之舉,其狂態違背常理。辛亥革命前后“憲政”“國權”“民權”的觀念廣為流傳,是留學生群體在對國外政治概念一知半解的情況下,為了迎合新名詞輸入的潮流,以及為個人爭取新知識傳播的話語權而競相發言的結果;雖然他們深入思考了嚴肅政治的意義,但可以推斷其行為是錯誤的。對這一點,內藤湖南也有過類似的表述。內藤湖南還認為中國即使是共和政體,由于國民缺乏政治能力,最終必須借助外國人。盡管此觀點遭到袁世凱政府官方報紙的批駁,但是內藤仍然堅持如果中國不盡快達到國民自覺的境界,無論是什么樣的國家組織,最終都只是走向終結,進而強調“日支親善論”。打著“日中提攜論”干涉中國內政的還有內田良平。他不相信袁世凱,主張推翻袁世凱政府,取消共和制,另立新主,確立君主立憲制。內田良平認為君主須是有德之人,此人是前清廢帝溥儀或是民國政黨成員,甚至革命黨成員均無礙。上述論調包含蔑視中國人知識水平的意味,同時反映出其擔心中國共和制會影響日本君主制穩定的情緒仍然難以消解;所謂“日支親善”“日支提攜”強調中國需由日本出手相助方可走向穩定,實際是美化侵略的說辭。

除了不看好國民政治能力,一些日本知識精英還從社會結構、社會文化角度進行分析。內藤湖南認為日本的中產階級社會助長了立憲政治的生長,而中國只有貴族和下級階級兩個,所以中國沒辦法自身發育出立憲政治。浮田和民認為立憲政治實現需要國民中形成具備資產的中等社會、公共心和政治興趣等要素,然而這些在中國都是不具備的。浮田和民將中國社會分為大地主、官吏、商人、農民四個社會階層,大地主占據財富但是數量較少,本應承擔變革政治責任的官吏又是現行政治體制的既得利益者,商人在“重農抑商”、被打壓的傳統中缺乏政治公共心,數量上占據多數的農民不具有政治勢力。

民國成立前,矢野文雄就曾在文中論及中國民眾缺乏愛國心的問題,這一點上文已有所敘述。民國成立后,這一問題仍舊存在。浮田和民認為中國是家族主義的國家,人們傾向于對有血緣關系的人負責,觀念中有家無國。副島義一指出即便共和制確立,但是中國人民仍然普遍缺乏公共愛國心,仍舊奉行私利至上,這顯然不利于共和制的真正實現。他們的認識不無道理。所謂共和制度,即意味著人民是主權所有者,這就要求人民對于國家事務的責任心、參與度達到較高程度。長期處于君主制下、習慣于被動服從的中國民眾在短期內養成共和國家需要的自主參與政治的意識與能力,客觀上來看是具有難度的,這是民初政治中不可否認的一個問題。

矢野文雄

早稻田大學法學教授有賀長雄正是抓住這一問題,從權力正當性方面為袁世凱獨攬大權、復歸君主專制造勢。他指出,中華民國不是只因純然的民意而立的,而是因受到屬于清帝的統治權的讓與而成的,他認為共和制和君主立憲制都不適合中國,中國應當由有德之人創建適合中國的新政體,此人能夠用自然之德升華所有人,并因此使得國民團結在一起。從國家形成的角度來看,中華民國成立經歷了地方起義宣布獨立、南北議和、清帝遜位等過程,有賀長雄著重強調清帝遜位對于中華民國成立的意義,他沒有注意到的是,此前具有代議性質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以及臨時參議院召開會議、商討國家事務,實際上就是民意收集、表達的過程。中華民國的成立具有民意基礎,只不過政治參與的群體有限,愛國心主要由具有一定教育水平的人傳達出來。而浮田和民、矢野文雄等只看到了中國的歷史傳統和當下情況,卻忽視了中國社會文化的變化。移植而來的共和文化經上層知識分子吸收、改造,通過教育傳媒等手段逐步普及,公民觀念逐漸取代臣民觀念,可以說共和制一經確立就逐漸在本土化的過程中為更多人所接納、認可。盡管此本土化過程回環曲折,但由共和制再返回君主制是不可能之事,事實的發展也的確如此。副島義一已看到中國社會的發展變化。他看到了中國傳統家族制度瓦解的趨勢,并指出中國人原本普遍具有“愛鄉心”,民國建立后隨著地方之間聯系密切,人們共同經營的事務開始增加,人與人鏈接增強,單一的“愛鄉心”漸次擴張,人民的國家公共事務的參與度提升,國家成員的自覺心逐漸養成,普遍的愛國心也自然而然形成,所以鞏固完善共和制是有希望的。

另外,浮田和民認為,理想的立憲政治,不僅是政府在政治行動中為了人民,而且確保人民能自由地表達,并且以民意為基礎確立內外政治方針。可以說,立憲政治也是輿論政治。事實上,辛亥革命后革命黨人為言論自由做出了諸多努力——廢除《大清律報》《大清印刷物專律》等鉗制自由的法令,在《鄂州軍政府臨時約法》《浙江軍政府臨時約法》和《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等新法規中保證言論、集會、結社自由。在《暫行報律》風波中,孫中山明確表示:“言論自由各國憲法所重,善從惡改,古人以為常師,自非專制淫威,從無過事摧抑者。”在袁世凱統治時期,新專制主義者逐漸摘掉其熱愛共和、尊重民主、保障言論自由的假面具,《臨時約法》所承載的民主共和夢破碎。所以在寺尾亨看來,袁世凱上臺后,北方官僚壓迫南方共和主義,致使中國政治陷入險惡的境地。

日本輿論界指出的民初中國國民政治素養不足、民權缺失等問題,其實也是中國學者痛心疾首之處。李大釗在反思民權旁落時認識到:“抑知共和不任厥咎,豪暴亦奚足尤?但嘆悼吾民德之衰、民力之薄耳!民力宿于民德,民權荷于民力,無德之民,力于何有?無力之民,權于何有?”面對同樣的事實,李大釗希冀找到更適合中國國情的民主政治形式,“以吾民今日之普通程度,決不足與圖共和之治,故一院制之初行,必與選舉制度之間接選舉、限制選舉相佐輔,若貪企共和國之公例,驟欲行直接普通選舉,則吾愿寧犧牲所主張之一院制,轉取二院制,庶于國體前途尚減多少之危險也”。參與討論的日本學者本身具有一定的政治學理論水平,在論及憲政、民權等問題上頗有見解,他們的授課著述對留日知識分子產生一定影響。但是在分析中國政治問題時,大部分人帶有不同程度的偏見和輕視,對于中國能發展出先進政治制度保持懷疑,有賀長雄、青柳篤恒更是在此后赴華與袁世凱政府合作,協助修訂利于集權的新憲法。

辛亥鼎革之際,活躍于報端的日本政治學家、法學家紛紛刊文,對中國政制的歷史、現狀進行分析,提出了建設民國的一些創想。對于中國確立的共和制,日本輿論界可謂眾聲喧嘩:質疑、觀望、期待,甚至搖擺不定;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動身前往中國,親身參與到民初共和制的憲法設計中。從整體上看,辛亥革命后,日本輿論界有支持贊揚中國共和制的聲音,但也有擔憂中國共和制動搖日本君主制的聲音,而唱衰共和制、鼓動君主制的聲音亦此起彼伏。從政治立場來看,這些言論背后的動機各異——浮田和民、高田早苗等堅持不干涉主義立場,主張從學理角度分析討論;副島義一和寺尾亨雖支持革命黨人,但其主張隱含了“大亞洲主義”邏輯;內藤湖南的“日支親善論”、內田良平的“日支提攜論”包藏侵華禍心;有賀長雄、青柳篤恒借機與袁世凱政府親近,如此等等。

日本思想界為何對于辛亥革命后的中國共和制度問題如此關注?早稻田大學教授金子筑水當時曾分析指出了幾種可能的原因:其一是知識分子往往對政治抱有本能的批判,故而會從學理出發提出不同于政府的見解;其二,一些知識分子認為日本不能像以前一樣只關注本國眼前的、相對簡單的問題,亦應關注他國復雜政治問題,為日后本國處理復雜社會問題積累經驗。當然,他也指出日本知識分子逐漸出現了官僚主義的傾向,所以也有和政府保持一致的聲音。結合日本本土思潮的發展來看,經歷自由民權運動、步入大正民主運動時代的日本知識分子,對于民主、自由、共和等西方政治學概念的理解更為深入,更為迫切地希望從實踐層面在東亞建設、發展現代化民主政治。所以說民初共和制在中國的確立,是部分日本學者的共和理想在東亞的實現。在東亞一體的理念之下,探討中國問題,也是他們在為探索日本政治民主化之路積累經驗。只不過他們帶有優越感地分析中國國情,對發展趨勢把握不足,提出的構想對于解決中國實際面臨的問題,難免有隔靴搔癢之感,這也是他們難以引起中國國內廣泛關注的歷史原因。

(本文首刊于《民國檔案》2023年第2期,作者朱丁睿為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研究生。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重點項目“‘二十一條’與近代中日關系研究”(編號:18AZS013)的階段性成果。澎湃新聞經授權轉載,原文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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