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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考試開始報名!別錯過!

2023-08-16 17:1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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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通知,就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202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考務工作進行安排,具體報名細則看這里↓↓↓

關于做好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7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8日、29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負責。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客觀題)、“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主客觀題)4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專業科目。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科目分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7個專業類別。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1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免試2個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大綱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基礎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

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版》為準,具體內容已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布。

網址:

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符合《應急管理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應急〔2019〕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5.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6.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后,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報名條件中“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按照《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應急廳函〔2019〕410號)執行。

為保證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平穩過渡,新舊制度銜接按以下要求進行:按原制度文件報考條件報考201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繼續報考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部四個科目(考全科)時,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規定的4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管理;未選擇過報考專業類別的人員,2023年度再次報考時可根據所在單位行業類別,參考《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各專業類別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行業界定表”,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已經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含中專學歷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增報專業)。

為做好考試報名相關工作,行業主管部門出具了《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附件2),請各地依照執行。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各市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市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

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8月26日前完成注冊,8月18日9時-28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31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8月30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并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報考人員還須攜帶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報考級別為“免一科”報考人員,還須攜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佐證材料,并向審核人員說明情況。報考人員自行查驗時,以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協會認證查詢結果為準,具體操作可參考附件2。為提高審核效率,建議報考人員提供上述網址與自身相關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并選擇告知承諾制,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2)、(3)、(4)、(5)要求材料。

(7)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還須攜帶本人已取得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

6.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8月31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7.打印準考證

10月20-2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二)考試實施

為加強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作,打擊高科技有組織作弊行為,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試卷采用“變換卷”技術。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安全生產專業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即主觀題科目),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為進一步防范利用手機進行高科技作弊行為,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將個人物品(不含手機)放在指定位置,將手機關機后集中放入監考人員提供的專用信封、手機掛毯或其他專用容器內,隨后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安檢,安檢完成后應試人員入座。全部應試人員入座后,監考人員比對應試人員數量與手機數量(注意區分一人多部手機情況),對聲稱未攜帶手機應試人員要核實詢問,并加強考中監督。各市要為考點足量配置手機專用容器(信封、掛毯等)、手柄金屬探測器等考務用品。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收費標準

根據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9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六、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附件:2.《關于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安全工程專業查驗方法的有關說明》

附件:3.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關于做好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1日、22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負責。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大綱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3)》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網址:

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6807&page=1)。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渡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執行。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各市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市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

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8月23日前完成注冊,8月16日9時-25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30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8月28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并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報考人員還須攜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中藥學)或醫學(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的佐證材料。

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并選擇告知承諾制,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8月30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7.打印準考證

10月13-22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二)考試實施

為加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作,打擊高科技有組織作弊行為,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為進一步防范利用手機進行高科技作弊行為,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將個人物品(不含手機)放在指定位置,將手機關機后集中放入監考人員提供的專用信封、手機掛毯或其他專用容器內,隨后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安檢,安檢完成后應試人員入座。全部應試人員入座后,監考人員比對應試人員數量與手機數量(注意區分一人多部手機情況),對聲稱未攜帶手機應試人員要核實詢問,并加強考中監督。各市要為考點足量配置手機專用容器(信封、掛毯等)、手柄金屬探測器等考務用品。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收費標準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11元)。

六、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附件:2.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關于做好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8日、29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負責。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大綱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設工程計價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個專業)

下午: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專業)

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21年版《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以下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http://www.ccea.pro)、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網站(http://www.giwp.org.cn)。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5年。

2.具有工程造價、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3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各市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市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

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8月23日前完成注冊,8月16日9時-25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30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8月28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并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報考級別為“免二科”報考人員還須攜帶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或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報考人員根據個人情況選擇提供上述三種證書其中之一)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

增報專業報考人員還須攜帶本人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原件以及復印件1份。

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并選擇告知承諾制,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8月30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7.打印準考證

10月21-27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二)考試實施

請監考人員務必在《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開考前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為進一步防范利用手機進行高科技作弊行為,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將個人物品(不含手機)放在指定位置,將手機關機后集中放入監考人員提供的專用信封、手機掛毯或其他專用容器內,隨后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安檢,安檢完成后應試人員入座。全部應試人員入座后,監考人員比對應試人員數量與手機數量(注意區分一人多部手機情況),對聲稱未攜帶手機應試人員要核實詢問,并加強考中監督。各市要為考點足量配置手機專用容器(信封、掛毯等)、手柄金屬探測器等考務用品。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收費標準

根據人考中心函〔2019〕41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筆試費每人69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9元),其余3科筆試費每人每科51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1元)。

六、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附件:2.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關于做好202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3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翻譯考試”)于11月4日、5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筆譯考試地點設在各市。口譯考試地點設在石家莊市和唐山市。口譯考試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屬地原則選擇“考區”,其中選擇“考區”為唐山、秦皇島、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考區”為石家莊、邢臺、邯鄲、保定、張家口、衡水,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負責。

翻譯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葡萄牙語等9個語種,每個語種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應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中通過所報考語種、級別的口譯或筆譯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一)口譯考試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通過同聲傳譯考試并符合相應任職條件的人員,可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

一、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和各級別《口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均為1小時,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0分鐘。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錄音的作答方式。

(二)筆譯考試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筆譯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筆譯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筆譯考試開始后,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應試人員須使用鼠標、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口譯、筆譯考試各級別、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2。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須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已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已評聘翻譯專業職務。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二)免試一科條件

已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人員,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316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培養單位名單見附件3。

(三)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各市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市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

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9月2日前完成注冊,8月29日9時-9月4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6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學歷在讀階段報考人員,注冊時填寫已取得的上一層次學歷,如:本科在讀人員應填寫已經取得的大專或高中學歷。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特別是承諾符合一級、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一科或在讀碩士免試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同時上傳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以及聘任材料、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生證等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等四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9月5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3)一級報考人員持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以及聘任材料,復印件1份;

(4)二級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持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生證或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6.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9月6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7.打印準考證

10月27日-11月3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考試大綱

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官網(

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四、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二)考前告知

應當考前告知應試人員的內容或事項主要包括:

1.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

2.考試時間、考試時長及作答方式等基本信息。

3.遲到、離場相關要求: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口譯考試開始后,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筆譯考試開始后,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4.考試設備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關內容:

(1)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朝鮮語/韓國語(朝鮮語)-Microsoft IME &朝鮮語、葡萄牙語(葡萄牙)-葡萄牙語、葡萄牙語(巴西)-美國英語-國際。

(2)參加口譯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開始作答前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

(3)建議應試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利用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

5.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

五、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為進一步防范利用手機進行高科技作弊行為,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將個人物品(不含手機)放在指定位置,將手機關機后集中放入監考人員提供的專用信封、手機掛毯或其他專用容器內,隨后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安檢,安檢完成后應試人員入座。全部應試人員入座后,監考人員比對應試人員數量與手機數量(注意區分一人多部手機情況),對聲稱未攜帶手機應試人員要核實詢問,并加強考中監督。各市要為考點足量配置手機專用容器(信封、掛毯等)、手柄金屬探測器等考務用品。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六、收費標準

根據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我省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筆譯考試

報名費每人10元,一級筆譯考試《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二級筆譯考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1元)、《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部分科目免試人員《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三級筆譯考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66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1元)、《筆譯實務》科目70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5元)。

(二)口譯考試

報名費每人10元,三級口譯考試每人每科14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9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1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00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每人每科4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400元),一級口譯考試每人每科3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300元)。

七、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翻譯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附件:2.2023年度翻譯考試時間安排

附件:3.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培養單位名單

關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14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定州市和雄安新區報名考務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務中心負責。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2個科目;中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2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和考試大綱

10月14日

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中級)

下午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23年版)為準。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深化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10號),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考人員須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并如實選填是否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工作。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進行查閱。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各市需提醒報考人員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各市應當引導相關人員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事后補充提交本人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并做好登記和相關報考人員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的核查工作。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管理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實施全程社會監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和打擊不符合條件報考、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切實履行審核職責,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按照報名屬地化管理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積極溝通,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查。對須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在盡量方便報考人員的同時,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建立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考人員承諾情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名流程

1.時間安排

報考人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zg.cpta.com.cn)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最晚于8月20日前完成注冊,8月16日9時-22日17時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24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考人員,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已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3.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在線核查通過人員報名

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查通過,且提交報名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核查,核查通過報考人員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

4.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且無法在線自動核查人員報名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無法在線自動核查報考人員,填報相關報名信息后,同時提交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簽署《告知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各市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查。報考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

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

5.須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

具有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撤回承諾申請、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部分科目免試等五種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有關材料,于8月23日前(周六、日除外)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查,具體時間由各市另行確定。現場審核后及時查看審核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打印報名表1份;

(2)報考人員自我判斷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并打印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4)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佐證材料(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可不提供);

(6)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交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名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

(7)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還須攜帶2001年8月7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職稱證書和聘任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部分科目免試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查通過并選擇告知承諾制,現場人工核查時可不攜帶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繳費須知

考試費用實行網上繳納,報考人員按照網站提示操作。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已網上付款,但由于技術原因導致網報平臺費用未到賬現象,進而導致報名失敗,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8月2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7.打印準考證

10月9-14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四、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具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二)考試實施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均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即主觀題科目),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嚴肅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為進一步防范利用手機進行高科技作弊行為,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后,將個人物品(不含手機)放在指定位置,將手機關機后集中放入監考人員提供的專用信封、手機掛毯或其他專用容器內,隨后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安檢,安檢完成后應試人員入座。全部應試人員入座后,監考人員比對應試人員數量與手機數量(注意區分一人多部手機情況),對聲稱未攜帶手機應試人員要核實詢問,并加強考中監督。各市要為考點足量配置手機專用容器(信封、掛毯等)、手柄金屬探測器等考務用品。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五、收費標準

根據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筆試費每人每科68元(其中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18元)。

六、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

zhichengkaoshibm@163.com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附件:2.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更多報名詳情可通過網址https://www.hebpta.com.cn/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看

(來源:河北日報微信公眾號、河北省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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