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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萬元“活動保留金”欲退變“定金”?裝修公司銷售套路引糾紛
近日,合肥胡女士向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她2021年12月在安徽東箭裝飾公司預繳了一萬元活動保留金。2023年房子交房后,她對該公司的裝修價格和設計效果均不滿意,希望退還保留金。但對方以收據上沒有“可退”字樣為由,拒絕全額退費。

收據中“收款事由”被遮蓋,胡女士稱是“保留金”三個字。
對此,涉事公司設計部負責人表示,胡女士繳納的是裝修定金,如果是承諾可退的,公司會在收據上寫上“可退”的字樣,但胡女士的收據上沒有“可退”的備注,如果退款則需要扣除2000元的設計服務費。目前,雙方仍在協商中。
消費者投訴:
胡女士介紹,2021年12月她剛剛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就接到了合肥東箭裝修公司業務員的推銷電話,“當時我也很疑惑,房子要到2023年6月才能交房,從來沒有咨詢過任何裝修公司,他們是怎么拿到我的聯系方式的,而且對我們的購房信息已經非常了解。”
胡女士說,她當時沒有考慮裝修的事宜,電話里拒絕了業務員的推銷,但該業務員十分熱情,多次致電聯系她,稱公司有力度非常大的促銷活動,僅需繳納1萬元的活動保留金,就可以保留活動資格,等到未來房屋裝修時再使用,“他電話里說如果以后不在他們公司裝修,保留金也能退”。
在對方的承諾下,2021年12月25日,胡女士與業務員簽訂了“東箭裝修樣板房認籌協議”及“材料保真及合同保價協議”,協議上顯示保價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并當場繳納了1萬元的保留金。
今年6月新房交房后,胡女士聯系合肥東箭裝修公司,“他們說原來的業務員已經離職,派了一個新業務員跟進,我們也溝通了很多次,但設計師給的CAD版設計簡圖還是沒辦法滿足我們的要求”。此外,胡女士稱,活動力度和價格也和之前業務員承諾的不一樣,她于是要求退還1萬元的活動保留金。
但該公司以“發票上沒有可退字樣”為由拒絕,并表示此前承諾保留金可退的業務員已經離職,不了解對胡女士的承諾。胡女士說,7月15日,她前往東箭裝修公司當面溝通,“溝通后他們說可以退款,但要扣除3000元服務費,而且還要我拿出之前和原業務員溝通時對方說保留金可以退的錄音”。
7月17日,胡女士撥打12315維權,在12315的介入下,裝修公司稱可以退還胡女士8000元,但需扣除2000元違約金和服務費。胡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我又沒有和他們簽署任何合同,怎么會有違約金?我問他們我違反了哪一個條款,他們也說不出來。而且他們也沒有提供過什么服務,只給了一份非常簡單的設計簡圖,就要扣2000元嗎?”胡女士認為,在簽訂裝修合同之前,裝修公司都會向客戶提供設計簡圖,不能算作服務費。
企業回復:
針對胡女士反映的情況,7月28日,澎湃新聞記者聯系安徽東箭裝飾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退定金是設計部工作人員負責的,自己并不清楚。
同日,澎湃新聞記者致電該公司設計部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胡女士繳納的實際上是裝修定金,如果是承諾可退的,公司會在收據上寫上“可退”的字樣,如果是不可退的定金,發票上就不會寫。如今按照胡女士提供的發票,上面沒有“可退”的備注,則屬于不可以退款的情形。
對于扣除2000元的違約金和服務費,該負責人稱,是因為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了測量、設計等服務,2000元是扣除這部分服務費用。
但“活動保證金”為什么變成了“定金”?該負責人未正面回答該問題,而是稱“無論是保留金還是什么,如果可退,收據上都會寫清楚”。隨后,其以有事為由,掛斷了電話。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胡女士的收據上“收款事由”一欄中只能看到一個“金”字,其他部分被蓋章遮蓋。胡女士稱,當時寫的是“保留金”,其中前兩個字被遮蓋,但也能看出原本寫的是三個字,并非“定金”兩個字。目前,雙方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律師說法:
對此,澎湃新聞記者咨詢了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邢鑫。他認為,雙方沒有以書面的形式約定相關退款事宜,屬于約定不清。其次,即便沒有約定,也沒有備注可退,也并不能得出“說明不能退款”的結論。“一般來說,民法典的宗旨和民事行為的普遍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則根據法定來,但本案所述,不符合定金罰則。”他認為,雙方應本著事實和合同履約過程中雙方是否存在違約或履行不到位的情況,綜合判定該筆款項退還的依據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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