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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關于地方債務風險,如何理解政治局會議提出的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
此次會議仍高度關注地方債務風險問題。會議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而此前4月28日召開的政治局會議對地方債務的表述是“要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新增隱性債務”。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恒表示,此次會議的總體思路延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4月28日召開的政治局會議的基調,但是不僅僅從增量和存量的角度,更加強調一攬子化債方案。
中誠信國際研究院執行院長袁海霞在接受澎湃新聞(www.kxwhcb.com)采訪時表示,當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尤其顯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壓力不斷上揚,需要重點關注結構性和區域性風險。
對于化債的建議,袁海霞表示,需短期與中長期措施相結合,堅持以時間換空間的原則,在發展中解決問題。中長期看,一方面要持續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央地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加強中央財政的協調作用,另一方面,需加快設立隱性債務合并監管框架,并提高債務管理透明度,合理引導和穩定市場預期;并從信息披露、風險預警、考核問責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債務管理長效機制。
短期來看,袁海霞表示,需堅持43號文后“開前門、堵后門”的管理思路,并加大“以時間換空間”力度,助力債務風險軟著陸。一是合理控制增量,并進一步優化債務結構;二是對于存量隱性債務,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誰的孩子誰抱走”,壓實地方政府償債主體責任,分類甄別處理;三是根據債務類別,有序透明地推進債務重組和置換,以時間換空間、以低息換高息緩釋風險。
中國社科金融室CMFA團隊認為,當前地方政府普遍為債所困,中央應給地方政府適度松綁,激發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積極性。其一,中央加強防風化債頂層設計,借助新一輪債務審計、債務置換和債務重組等方式與地方政府共同化解債務風險,并通過提振經濟增速來提供化債保障。其二,隨著人口增長和房地產市場迎來結構性拐點,傳統的“以地謀發展”模式難以為繼。應持續深化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積極探索土地財政向股權財政轉型,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財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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