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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時評:環境數據造假背后是“數字政績”作祟
近日,有媒體報道,國務院第十八督查組一支小分隊在位于長江流域的淥江王坊水質自動監測站發現,該站總磷總氮在線水質分析儀的監測探頭插在了幾個礦泉水瓶內,但監測數據卻在變化,并實時上傳到了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這一明目張膽的造假行為令人震驚。
事實上,另一起讓輿論嘩然的臨汾大氣監測數據造假窩案才剛剛塵埃落定。2017年4月份至2018年3月份,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授意工作人員,通過堵塞采樣頭、向監測設備灑水等方式,對全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實施干擾近百次,導致監測數據53次嚴重失真。就此,有關人士曾明確指出,利益驅使是數據造假的動因,臨汾案件不是孤立的。
當前,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的壓力傳導已經形成,環境指標成為地方政府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然而,污染防治并非一日之功,特別是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都是投入大、見效慢的長期工程。于是,有的地方和單位為求表面過關,搞“數字政績”,不惜弄虛作假,企圖瞞天過海。比如,為降低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值,2016年2月份至3月份,當時的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長安分局環境監測站站長等人進入相關區域內空氣子站,用紗布堵塞采樣頭,干擾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數據采集;2017年12月份,寧夏石嘴山市環保局使用霧炮車向監測點噴水霧以求改善環境監測數據,結果把市環保局大樓噴成了“冰雕”。類似監測數據造假行為一再發生,不僅僅是因為環境污染存在問題,而是在政績觀上出現了偏差。
必須看到,在環境監測數據上動手腳絕不是小事,而是“零容忍”的犯罪行為。在新環保法及兩高關于環境犯罪的司法解釋中,對“篡改、偽造監測數據”作出了明確規定,輕則懲處,重可入刑。臨汾大氣監測數據造假窩案中16名涉案人員被依法處理,足以引為反面教材。以身試法突破環境“紅線”的僥幸行為將得不償失。
為了防止環境數據造假事件再現,有關部門還要持續加大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懲處弄虛作假行為,必須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應加強大數據、人工智能、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在環境監測和質量管理中的應用,實現對異常數據的智能識別、自動報警。要進一步完善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機制,遠程監控與實地抽查相結合,采用飛行檢查、例行檢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規范監測站點的設置和管理,責任到人。總之,以更強有力的監管行動杜絕環境數據造假事件上演。
(原標題 環境數據造假背后是“數字政績”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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