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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收9萬元承諾“調劑包過”,考生未如愿起訴要回費用
近幾年考研火爆,有培訓機構為招攬客源推出調劑“包過”服務,卻惹來官司。日前,江蘇南通如皋法院審理了一起涉考研復試調劑“包過”的合同糾紛案,考生H同學向某機構老師繳納9萬元,對方承諾能幫助其調劑到211院校并順利通過復試,最終事與愿違,該同學起訴至法院后拿回全部咨詢費。
2021年,H同學考研未能如愿進入初試,考慮調劑其他院校。經朋友介紹,他認識了經營某培訓機構的D老師,雙方簽訂了一份《研究生調劑服務合同》,D老師承諾通過其運作保證H同學調劑211院校,H同學為此支付了9萬元咨詢服務費。雙方還約定,如果D老師安排不力,造成H同學未能參加復試或者復試未通過,全額退還咨詢服務費。
合同簽訂后,H同學依約付款9萬元,D老師安排另外一位老師為H同學聯系了院校,但與H同學條件不匹配,H同學未能參加復試。后H同學自行聯系其他院校并被錄取,D老師所承諾的包調劑通過的合同未能落實。
D老師向H同學退款6萬元,扣留3萬元未退,理由是其雖然沒有落實包調劑通過,但其認為已經完成一部分工作,且未能調劑通過雙方都有責任。H同學多次催要未果后,訴至法院要求D老師退還余款3萬元。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案涉調劑服務合同承諾“包過”存在虛假宣傳,教育主管部門明確禁止類似宣傳。同時,案涉服務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規定及教育部關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規定,也擾亂了正常教育資源配置和教育秩序。經過法官釋明法律,被告D老師意識到其行為的不當,當庭將3萬元咨詢服務費退還給H同學。
主審法官提醒,某些培訓機構利用考生“上岸”心切的心理,以“包過”進行虛假宣傳牟取利益,破壞了教育領域的競爭公平性,也易引發糾紛。考生一方面要注意識別虛假廣告,另一方面也要通過正當渠道獲取信息及資源,避免求學之路受到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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