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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間電力現貨價格上限下調七成,利好缺電省份迎峰度夏
7月12日,有媒體報道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北京電力交易中心7月7日宣貫《關于落實優化省間電力現貨市場交易價格機制的通知》。其中,文件對于省間電力現貨市場申報價格上限進行了調整,從10元/千瓦時降低至3元/千瓦時。《能源》雜志從多方渠道核實了這一消息。

目前省內現貨市場建設中,大多數省份的正式申報價格上限為1.5元/千瓦時。“3元/千瓦時的報價上限也就是省內價格上限的2倍。”有電力市場人士告訴《能源》雜志記者。
2021年11月22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的復函》(發改辦體改〔2021〕837號)要求,正式印發《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試行)》。
省間現貨的推行,旨在強化電力跨省區的市場化交易,實現更大范圍的資源優化配置。同時,現貨交易可以保證實現電力的時間屬性,有利于厘清不同時段電力價格及成本。
國家電力調度控制中心數據顯示,2022年省間現貨市場交易總量約278億千瓦時,江浙滬三地為主要外受電地區,合計占比46.7%。在高峰期部分地區購電均價直逼10元/千瓦時的上限,出現了長時間的極端電價。
根據中電聯的預計,2023年全國電力供需總體緊平衡,最高負荷可能達到13.7億千瓦,同比增長近1億千瓦,部分區域部分時段電力供需偏緊。在迎峰度夏的關鍵時期,省間現貨對滿足電力受端省份的尖峰負荷,有著重要意義。
2022年迎峰度夏期間,部分省份出現的高價省間現貨電量,是直接推動本次上限價格下調的原因。
不過有知情人士表示,此前版本方案中曾提出上限價格下調至1元/千瓦時,但是遭到了部分發電企業的反對。
有電力市場專業人士表示,過低的上限價格不利于體現電力在不同時段的真實價值,也影響了價格波動對負荷移峰填谷的作用。
省間現貨價格上限的降低,有助于提升部分電力受端省份迎峰度夏的能力。不過也有電力市場人士指出,省間現貨市場還需要加強與省內現貨市場的價格聯動和銜接。
“目前來看,省間現貨的高價時段大多是負荷尖峰時段,主要承擔了空調負荷或者冬季采暖負荷的尖峰。”上述人士說,“這些大多為居民用電,但是相關電價目前并沒有很好的疏導機制。”
(原標題 省間電力現貨價格上限降至3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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