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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庭審細節:兩被告人“互相推脫”

7月7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聚集了部分媒體和民眾。 中新網 圖
7月7日,《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一審在山東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
此案有兩名被告人,即呼富吉和唐立霞,兩人曾是戀人關系。其中,呼富吉今年58歲,河南省林州市人,有多次犯罪前科,曾涉嫌參與3起兒童拐賣案,還曾于1988年因盜竊罪獲刑三年,于1996年因敲詐勒索獲刑8個月。在偵辦郭剛堂之子被拐案中,當警方鎖定呼某時,發現其因其他案件被羈押在山西某看守所。
據央視新聞報道,聊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1997年至1998年期間,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賣為目的,拐賣郭剛堂的兒子郭新振等四名兒童;2001年,呼富吉又與他人(另案處理)以出賣為目的,拐賣一名兒童,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兩人(指兩被告人)都在互相推脫,‘大難臨頭各自飛’。”參加此次庭審的郭剛堂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庭審中,呼富吉辯稱:當年是唐立霞帶走了兩歲的郭新振,后將郭新振帶至河南。整個過程中,他未參與偷孩子;后面,郭新振是經過他人之手賣出的,他也未參與。
唐立霞則稱,當年她和呼富吉從濟南來到聊城,呼富吉把地圖、糖塊、小汽車玩具等作案工具裝進她的袋子里,由她負責引誘郭新振。后面,郭新振是呼富吉賣出的,當時她并不清楚孩子被賣了。
在郭剛堂看來,呼富吉有多次犯罪前科,庭審中表現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態度,不認罪、不悔罪,這是在無視法律、無視法庭;而唐立霞表面上承認了部分犯罪事實,但也在推脫自己的責任。兩人的這種態度,受害者家屬都很氣憤,無法接受。
郭剛堂還透露,這次開庭,是他第一次見到呼富吉和唐立霞。庭審中,他問唐立霞“認識我嗎”, 唐立霞回答說“認識”,稱以前在新聞報道看過他的尋親故事,但并不確定當年她在聊城拐走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
郭剛堂表示,在庭審中的個人陳述環節,他強調,拐賣兒童的行為,對于被拐兒童及其家屬都是巨大傷害,即使找到孩子,也不是終點,如何修復缺失這么多年的感情,仍是考驗,也需要時間。
在此次庭審中,郭剛堂提起了民事訴訟。“這不是多少錢的問題。”他強調,尋親家庭非常艱難,大家都不可能諒解人販子。他呼吁,媒體、公眾等更應該把目光聚焦在仍在尋親路上的家庭,幫助他們找回自己的孩子。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5年,“打拐”題材電影《失孤》上映,引起外界對尋親家庭的關注。電影中,劉德華飾演的尋子父親原型就是郭剛堂。
1997年9月21日,山東聊城郭剛堂夫婦的兩歲兒子郭新振在家門口被人抱走,下落不明。此后的20多年,郭剛堂為尋找兒子騎行50多萬公里,跑了數十個省份,報廢了10輛摩托車。
2021年7月,被拐24年的郭新振被成功找到。同年7月13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披露此案的偵破情況。據介紹,公安部技術比對會戰專班發現線索后下發指令,山東、河南、山西等地公安機關密切協作、扎實工作,成功找回電影《失孤》的被拐兒童原型郭新振,并順線偵查,抓獲了當年拐賣郭新振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據嫌疑人呼某、唐某交代,1997年,兩人為戀人關系。當年兩人拐走郭新振后,便返回了河南,后由呼某將郭新振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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