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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自由:它們互相滲透,也可說是一體兩面
【編者按】
在鋼筋水泥的森林中,人類與自然的聯系變得稀有,會生出被“束縛”的感覺。這種自然和自由交織的感覺,東晉詩人陶淵明也曾有過:“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
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劉華杰業余是一位植物愛好者和博物學推動者,他在個人文集《自然以自由》中討論了“自然”和“自由”的關系。本文節選自《自然以自由》的前言,北京大學出版社2023年6月版。澎湃新聞經授權刊發。

《自然以自由》書封
書名《自然以自由》包含兩個大詞“自然”和“自由”,以及一個非常含糊的連接詞“以”。無論怎樣的自由觀,都沒法脫離自然問題得以討論。兩者的關系在歷史上也被討論過無數次。
自由是相對于束縛而言的。自由問題看似單純的政治哲學問題,其實也有自然的一面。當生命(不限于人類)自身能力低下時,面對大自然的束縛,活動余地有限。當生命自覺意識到局面需要改變并有可能改變時,自由問題就出現了。認識自然、利用自然、征服自然、再造新的自然等等,一路走來,部分打著“爭取自由”的旗號。早期樸素的想法可能是(少有人公開講出來),自由處在自然權威的對立面,降伏自然的“暴政”將獲得更多人的自由。爭取政治自由,不過是換個對手。突出人類個體之主體性,將一舉兩得,兩種自由都解決了!真的如此嗎?
啟蒙運動發生于17—18世紀的西方,當時的對手是封建專制和宗教愚昧。為何啟蒙?是讓處于蒙昧狀態之人意識到不足、不自由,改變還在其后。啟蒙本身就包含著矛盾,甚至可能是不道德的!讓人意識到問題,又沒辦法改變,痛苦增加了,這恰好是歷代知識分子的寫照。
到了康德那時,啟蒙已經進行了相當長一段時間,1784 年康德說:“如果現在有人問:我們目前是生活在一個已啟蒙的時代嗎?那么回答就是:不是!但卻是生活在一個啟蒙的時代。”意思是啟蒙沒完成,還在進行中。到了 1884 年,啟蒙任務完成了嗎?沒有。到了 1984 年呢?還沒有。從康德講那段話時算起又“啟”了兩百多年,還遙遙無期。對手已部分更換,卻沒有消除。有時老對手、新對手疊加在一起,任務愈發艱巨,幾乎無法完成!以啟蒙自居者,其人生大多染上悲劇色彩。
啟蒙的目標是使民眾能夠公開地運用自己的理性。那么理性又是什么?以前好像很清楚,現在則不得不思考一番。理性不等于當代自然科學的理性,不等于“現代性”的理性。當然,這不意味著幾百年來無數前輩完全白費功夫,人們的確獲得許多。許多什么?許多自由!席勒 1795 年說:“人類粉碎了枷鎖。幸福者!恐怖的枷鎖 / 斷了,可別也扯斷羞恥的韁繩! / 理性要自由,無限的欲望也高呼要自由,/ 他們放縱地掙脫神圣的自然。”不僅僅人類在持續爭自由。也有人說,疫情的泛起實質就是日益邊緣化的病毒為爭取自由的絕地反擊。人類不能就此而簡單地服輸,立即承認“地位低下”之新冠病毒的自由權利,但疫病泛濫的生態學解釋可以讓我們意識到人類自由必然受到約束。從更大的范圍看,啟蒙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對啟蒙也要反思,但措辭要十分小心。
在康德的時代,自然、目的性、自由就難以協調,康德哲學某種程度上就是要把三者的復雜關系理順。通常,人類主體面對來自人為和來自大自然兩方面力量的夾擊,與前者的戰爭表現為爭取政治自由(哈耶克的《自由憲章》和《法律、立法與自由》在此有點用途),與后者的戰爭表現為爭取生存自由(也關聯著道德自由)。應當說,政治自由確實已爭取到一些,而后者戰績不明顯,有時戰爭進入了消耗戰,矛盾愈加不可調和。比如現在“零零后”的年輕人,有些人不想生孩子。他們有這個自由,但是細想一下,是無奈的自由,還是不自由。“決定不生孩子”也是形勢所迫,是精細“算計”的一種決策。人口多了是個問題,不生孩子更是個問題。

康德
回想一下笛卡兒、康德的二分法,人雖然根本上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卻被“隔離”開來。人走出人之專制而導致的受監護狀態(涉及人為法,稱法律、規章、制度)被認為是自由的表現,人“征服”大自然(涉及自然法,稱自然定律、規律)也同樣是自由的表現,雖然康德早就暗示對兩者的態度要有所區別。但康德哲學極強的人類中心主義特征,妨礙了對后者的發揮。“合目的性”是康德反復啟用的一個說辭,為此他還構造了“自然意圖”等不合時代潮流的概念。行為或思想合目的性,則是自由的,反之則是不自由的,這是心理層面的解釋。但目的性本身也是時代建構出來的,由此解釋墮入循環。對于具體的主體,自由有多少,更是難以度量。
康德從年輕時就在考慮,如果不借用宗教,如何表達、處理人的活動與自然法則(自然律)的關系。康德的寫作多少還有點宗教禁忌,從那時至今,西方自然科學在功能上已經完全取代西方基督教,形勢發生了大反轉。康德對開普勒、牛頓、布豐都表示尊重,自己也考慮了貫穿大自然所有層面,一攬子給出世界存在與演化的圖景(涉及他的“萬有博物學”);后來基本放棄了這個艱巨任務,但晚年又試圖拾起來。康德對新興的近現代自然科學極為敬重,所補充的只是知識的確實性問題,構思了“先天綜合判斷”等完全不成功的解決方案。就知識的生產而言,康德未提供任何新手法;就知識的性質而言,康德有驚人的領悟,卻開出了錯誤的藥方。他最大的貢獻,可能在于肯定人之認知與規范世界的能力。
在科學昌明的時代,討論自由問題,對話方主要不再是康德的先驗論,而是自然科學的有限經驗論。“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擺脫自然規律而獨立,而在于認識這些規律,從而能夠有計劃地使自然規律為一定的目的服務。這無論對外部自然的規律,或對支配人本身的肉體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規律來說,都是一樣的。這兩類規律,我們最多只能在觀念中而不能在現實中把它們互相分開。”1987年我從地質學系準備考哲學系研究生時,首次接觸到這段話,有醍醐灌頂的感覺,之后亦經常琢磨它的現實意蘊。當下,在非科學主義的意義上理解“自然規律”,這段話便顯示了強烈的批判性。再進一步,單純認識了“自然規律”,可能也不足以增加總體的自由(“總自由”)。但無論如何,認知對于獲取自由、個體生存總是重要的。
現在重啟博物之學,并非在逃避現實,是想借用科技的一個類似物(一個更有傳統、經過了檢驗的東西)來平衡科技,反思科學主義以及與之相黏著的意識形態。
科技不應當壟斷人們的自然觀念。自然科學對于刻畫自然具有優先性和優越性嗎?自然與人為、人造是什么關系?怎么做才叫順應了自然?現代科技發明了一些自由“項目”,也埋葬了若干,兩者能進行會計核算嗎?剝奪一個人的自由意味著什么?爭取自由的過程會附帶產生什么后果?自由與自然、必然的關系如何?這些問題始終考驗著每一位學人。
……
簡化來看,“自然”與“自由”分屬兩界,哪個高?有人說顯然“自由”更高,本書名似乎也在暗示這一點。其實不一定,兩界的劃分本身就有諸多預設,就排除了許多嚴肅的思考方向。自然、自由、自在、自我是密切相關的一組概念,也應當聯系起來討論,那將用到更大的分析框架(博物學文化實際都涉及了)。人們可以講“自然以自由”也可以講“自由以自然”,它們兩者還應當構成一個循環,互相推動,所謂“道之反(返)也”。其中任一環節,比如“自然以自由”,作為一個命題,表達了一種不常見的看法、非主流的哲學觀點。它是我多年從事科學哲學、科學史、科學社會學以及博物學文化教學與研究的心得。在我內心里“自然”與“自由”同樣神圣,它們互相滲透,也可說是一體兩面。做到自然了,也就自由了;有自由了,也就自然了。現實場景太復雜,通常“訪問”不到純然的、理想化的自然、自由,它們永遠是學人憧憬、追求的狀態。吉狄馬加曾寫道:
我曾問過真正的智者
什么是自由
智者的回答總是來自典籍
我以為那就是自由的全部
有一天在那拉提草原
傍晚時分
我看見一匹馬
悠閑地走著,沒有目的
一個喝醉了酒的
哈薩克騎手
在馬背上酣睡
是的,智者解釋的是自由的含義
但誰能告訴我,在那拉提草原
這匹馬和它的騎手
誰更自由呢

在這里,詩人沒有論證“自由”是什么,但不等于他沒有表達看法。相反,詩人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宣布了“自由”的部分含義。席勒說過,“要提防掙脫鎖鏈的奴隸”,“智者的理智所不能看到,/ 有童心的人會簡單做到”。我的想法與此相關,若要講明,那就是“自然以自由”。這個論點之強弱,要由實踐來判定。演化有時間指向,回到過去是不可能的。“自然”,包含著合理性,也不意味“不變”,而是“自然地變”。自然地變,是指與環境協調一致地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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