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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與公共領域:東西方比較視野下的中國城市公共生活
近年來,研究西方歷史的學者越來越多地關注公共生活,提供了一個新的角度去考察城市史和地方政治的演變。從東西方比較的視域可以發現,中國的茶館與西方的酒館、咖啡館、酒吧等公共服務設施有著類似的功能,在公共生活的許多方面有著共同點。作為公共空間,它們也為鄰里生活提供了必要的設施,為一般家庭做小本生意提供了機會。中國茶館與美國的酒吧對城市市民來說是最普通、最便宜的消費,生意穩定而且經營也很靈活,可以白天為找工作的流動人口服務,晚上的客人則多是附近的住戶。它們歡迎來自社會各階層的顧客,但主要為普通人服務。討論“公共空間”和“公共生活”問題,不可避免地涉及德國學者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研究中國的學者們對這個問題曾進行過長期辯論,但還需要關注的是,物質空間怎樣演變成為一個社會空間、并賦予了其政治上的重要意義。事實上,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并非總是一個社會和政治空間,有時也是指實實在在的物質空間。從“物質”的“公共領域”這個角度看,中國茶館在公共生活中扮演了與歐洲咖啡館、美國酒吧類似的角色,它也是人們傳播交流信息和表達意見的一個空間,是地方政治的一個舞臺;但是,它們的表現也不盡相同。改革開放推動了市場經濟的發展,茶館再次成為各行各業的人們所聚集的場所。人們不僅在茶館中社交和享受閑暇時光,也在那里開展經濟和文化活動。隨著商業的擴張和消費文化的興起,政府管理逐漸寬松,中產階級迅速崛起;茶館作為一種充滿活力的公共空間,對公共生活和公共領域的回歸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文轉載自《南國學術》2018年第3期。

公共領域在近代早期歐洲的發展,促進了資本主義的擴張,像咖啡館、酒吧、廣場等公共空間,成為政治活動和公眾輿論的萌發地。在近代中國,人們也能夠發現類似的場所。例如,中國的茶館雖然在經營、服務、顧客公共空間活動等方面與西方的咖啡館、餐廳、酒吧十分不同,但在公共領域、公共政治方面卻有相似之處,在其他公共生活的方面也存在許多共同點。當然,隨著空間(中國和西方)和時間(不同的時代)的變遷,這種共同點也會發生轉移,但考察中西方公共生活的各種異同,無疑可以幫助人們加深對中國茶館的認識。
酒吧、階級與族群
彭慕蘭(Kenneth Pomeranz)在他的《大分流:歐洲、中國及現代世界經濟的發展》一書中指出,在東(中國江南)西(英格蘭)方經濟中的“大分流”,至遲發生在18世紀末;在那之前,它們的經濟特點十分接近。羅威廉(William Rowe)在對清中葉精英意識的研究中發現,那些杰出的儒官,與歐洲啟蒙時期的思想家有許多相通之處。他認為,由于在18世紀亞洲與西方“日益聯系在一起”,而且都“面對更多的本土變化過程”,因此“如果兩個社會的精英意識沒有形成某種共同之處,倒是真的奇怪了”。當然,彭慕蘭、羅威廉這里揭示的是中國與西方某些經濟和思想的共同點,而經濟和思想的共同之處可能產生城市社會文化生活的類似現象也是毋庸置疑的。
在19世紀的美國城市里,各個族群都有自己社會生活空間,酒吧“對許多住在附近的人來說本質上猶如教堂”,對某些社會群體和族群來講是其文化和經濟背景相同的人的聚集地,酒吧里存在著職業、族群、鄰里等各種聯系。從這個方面來看,酒吧與那些由同鄉會、同業公會、袍哥所開辦的茶館非常相似。同鄉會的茶館為相同籍貫的移民服務,那些同業公會的茶館則為本業人士服務,而那些鄰里的街頭茶館則為住在附近的居民服務,當然它們也并不排斥其他顧客。猶如茶館成為這種社會組織的活動中心,美國的酒吧也是群體和社團的聚集場所,甚至作為它們活動的總部。
從一定程度上看,中國的茶館與西方的酒館(tavern)、咖啡館(coffeehouse)、餐廳(café),特別是酒吧(saloon)有著類似的功能。關于法國的“café”,很難用中文翻譯,因為它既非完全的酒館/咖啡館,亦非完全的餐館;它既賣咖啡,也賣酒,還賣像“三明治”這類的快餐。這里翻譯為“餐廳”,是為了與“飯館”(restaurant)進行區別。麗貝卡·斯潘(Rebecca Spang)把巴黎的“飯館”與“餐廳”進行了比較,稱一個餐廳能夠同時為500個顧客服務,提供大眾午餐、飲料、報紙或其他讀物;但一個飯館很難為超過200人服務,其地方不大,服務的客人不多。因此, 飯館服務的“特點不是普通服務,而是個別服務”。如果說餐廳的顧客讀報紙,“思考他們周圍的世界”;那么 ,飯館的顧客讀菜單,“想的是他們自己的生理需要” 。
作為小生意和公共空間,茶館與餐館的關系很像西方的餐廳與飯館。不過,根據史葛·哈連(Scott Haine)的研究,在18-19世紀,“巴黎的公共空間變得更少面對公眾開放”,但餐廳像教堂和戲院一樣,為“最基本的公共空間,人們在那里度過工作和家庭生活之外的時間”;有意思的是,哈連把餐廳與教堂相比,他相信餐廳較少公共性,因為顧客必須在那里買東西,但是更有包容性,“因為它們提供各種飲料,而教堂不會” 。
而“saloon”雖然一般可以翻譯為“酒吧”,但主要是指19-20世紀初美國城市的下層酒吧。“Saloon”這個詞最早使用是在1841年,1870年代已很流行了,意思是“法國沙龍”(French salon)或者“在郵船上的大客艙”。酒吧的興起“同樣是因為工人階級低微的地位,他們缺乏在工作場所的自由,自由時間和收入有限,居住條件也很差”。到1850年代末,“saloon”這個詞出現在城市名錄中,標明“其基本功能是賣酒的零售設施”。杜伊斯(Perry Duis)把“saloon”定義為作為一個“半公共空間”(semi-publicspace),因為其是私人所有,為公眾服務,即是“半公共營業”(semi-public business)。
關于茶館和酒吧相同之處的更多例子可以從其他研究中看到,如鮑爾斯(Madelon Powers)指出酒吧成為“百萬工人日常生活”的社會俱樂部,這些工人把酒吧視為“窮人的俱樂部” 。其他學者也有類似的定義,如坎貝爾(Robert Campbell)也注意到酒吧在19世紀末的北美的角色是“窮人的俱樂部”(the poor man’s club),指出酒吧是工人階級文化的一個關鍵部分,“男人社交的中心” 。在德國,酒吧不論在工作場所還是在家庭,不論是在公共生活還是私人生活,都“滲透到城市工人階級生活的各個方面”,“沒有一個新的商業休閑形式只是單獨為工人階級,或是單獨為其他任何社會集團服務的”。此外,工人還到電影院、體育場、商品會等場所,“那里各個階級、宗教、性別的人混合在一起”。因此,“在休閑中,社會和諧在某種程度上成功了” 。在美國匹茲堡,劇院成為“平民文化” (plebeianculture)的一部分,工人在那里觀看根據當地故事改編的喜劇和情景劇。19世紀巴黎的“餐廳”也經歷了類似過程,工人階級顧客“創造了一種獨特的次文化”。對于工人來說,他們比其他社會集團,更“把餐廳視為他們的家”。史葛·哈連認為,法國餐廳實際上是“工廠和工廠的附屬”,也是政治舞臺,經常被用來組織罷工和游行。杜伊斯指出,在美國,酒吧老板有自己的組織,如“賣酒者協會”(liquor dealers’ associations),“猶如兄弟會,提供保險、聚會以及其他社會活動”。
酒吧也為鄰里生活提供了必要的設施,扮演著與茶館類似的角色。在18—19世紀的美國城市中,由于缺乏清潔的飲水,廁所也難找,于是提供啤酒和廁所的酒吧吸引了不少顧客,在冬天還提供了溫暖。酒吧還有許多附加服務,如賣食物、兌現支票、提供報紙,那些居無定所的工人甚至可以在那里“取郵件,聽關于地方政治的閑聊,或得到本業有關的信息”。由于酒吧使人們的生活更方便,所以人們樂意在那里聚會。像茶館一樣,酒吧還提供娛樂,如演唱、講笑話、講故事等,當然也有賭博、黑市酒、斗雞等。美國城市的許多男人還把酒吧作為找工作之地,因此酒吧像茶館一樣成為一個“勞動力市場”。那些待雇的人等候在特定的酒吧,一般是在需要雇人工作的場所附近,雇主也很清楚到哪個酒吧去找雇工。
除此之外,美國城市的酒吧提供了各種活動,人們喜歡在那里拳擊、打臺球、下棋。有人在19世紀時寫道:“我們見面、交談、歡笑、聊天、抽煙、爭論、尋找知音、探索道理、夸夸其談、胡拉八扯、唱歌、跳舞、拉琴,各式各樣的活動都有,實際上像一個俱樂部。”鮑爾斯仔細考察了在酒吧里的各類談話,諸如“隨意交談”“說粗話”等,認為酒吧可以看成是“工人的學校”。這些美國城市史學者的描述,人們很容易在中國成都市的茶館里找到類似之處,只不過某些玩法不一樣而已,如美國工人在酒吧里打臺球、跳舞,成都市民則是在茶館里斗鳥、打圍鼓。像茶館是社會組織的活動中心一樣,美國城市中的酒吧被視為“自發協會” (voluntary associations),因為這些酒吧俱樂部與小區生活的關系比其他組織更為密切。這些功能還可以從19世紀巴黎的餐廳中看到:“餐廳多種功能的性質從餐廳和其他社會空間的各種關系中顯示出來”,餐廳“可以視為住所、沙龍、劇院、教堂、下水道、街道、股票交易所、議會和慶祝活動,可以想象得到的在天堂和地獄間的一切空間”。因此,人們所看到的是,這些公共場所無論在中國還是在西方,在城市中都扮演著類似的角色。
開辦一個茶館并不需要很多資金,與在法國巴黎開一間酒館或在美國芝加哥、波士頓開一個酒吧很相像。在18世紀的巴黎,只要“在屋頂之下有一張桌子和若干椅子”,一家酒館便可開張。在19世紀的美國城市,一個人如果“資本有限”,那么,經營酒吧是“世界上最容易的生意”。據芝加哥的一個酒吧店主回憶,一個酒吧全部所需要的不過是“開門的鑰匙”。在他付了第一個月的房租后,“便拿著租房的合同和收據”,去釀酒商那里,從他們堆貨的地方得到其他用品。有學者研究了酒吧、餐廳、酒館的管理、資本、競爭等問題,認為酒吧“缺乏生意經”,這導致了其衰落,因而把酒吧視為“功能的失敗”;在美國城市里,無執照的酒吧被稱為“廚吧”(kitchen barrooms),其顧客是“光顧這家人的廚房的真正的朋友或親戚”。
像茶館一樣,法國許多餐廳都是家庭所有,如“在柜臺后面的許多婦女的價值并不僅僅是漂亮的臉蛋兒,在一個夫妻店里,妻子充當的是理財、收款和會計的角色”。在美國城市的酒吧,這樣的店“成本最為低廉”,因為不用付工資,“無非就是將家稍加擴張”,客廳便拿來開業,妻子和孩子都是幫手。在經濟蕭條之時,許多小商鋪關門歇業,但酒吧卻是“鄰里中最穩定的生意之一”。因此,從經營的角度看,中國茶館與美國的酒吧、法國的餐廳都非常接近,都為一般家庭做“小本生意”提供了機會。
在中國成都,許多移民都把茶館作為他們的“半個家”;在美國城市中,因為移民流動性大,所以也經常把酒吧作為固定的收信地址。茶館對于成都市民來說,是最普通、最便宜的消費;美國人雖然比成都人的選擇性大得多,但美國酒吧的生意穩定也依然是因為“沒有其他場所可以取代它”。酒吧的生意總是很靈活,可以白天為找工作的流動人口服務,晚上的客人則多是附近的住戶。與此相似,茶館歡迎來自各社會階層的顧客,但主要為普通人服務。美國酒吧的興起,是由于縮短工作時間、提高工資等狀況改善的結果,因而成為“工人階級社會生活的中心”和“商業性娛樂”的場所。
當然,中國茶館與這些西方設施之間的差異也是十分明顯的。近年研究西方歷史的學者越來越多地關注公共生活,提供了新的角度去考察城市史和地方政治的演變。例如,在美國史方面,研究各種酒吧、酗酒問題和戒酒運動;而歐洲史方面,則揭示小酒館、咖啡館等場所中的社會復雜關系。從現有的研究中可以看到,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人們怎樣從事公共生活,怎樣使用他們所建立的公共空間。中國茶館的密度與美國的酒吧、法國的餐廳相比要小。從19世紀80年代到20世紀初,巴黎有4萬多家公眾飲酒或喝咖啡的地方以及餐廳。在1909年,倫敦有5860家這類地方,紐約有10821家。這即是說,在每1000人中,倫敦便有1個公共飲酒處,紐約有3.15處,巴黎有11.25處。同時期,成都是中國茶館密度最高的城市,大約平均每千人有1.5個茶館,35萬居民共有518個茶館。
公共空間與公共政治
討論“公共”問題,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關于“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的概念。由于研究中國的學者已經對這個問題進行了長期的辯論,因此,這里所要考察的則是物質空間怎樣演變成為一個社會空間,并賦予了其政治的重要意義。哈貝馬斯意識到,新飲料的出現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在17世紀中葉,茶、巧克力、咖啡日益流行,特別是被上層社會所廣泛接受。在18世紀早期的倫敦,有三千多家咖啡館,而且“都有自己固定的鐵桿顧客”。這些咖啡館給人們的活動提供了一個從私人領域到公共領域的場所。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非常依賴像咖啡館、酒吧這樣的公共空間,哈貝馬斯相信,在這些地方“公共領域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于關閉的房間內”。事實上,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并非總是一個社會和政治空間,有時也是指實實在在的物質空間。按他的說法,“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的界限直接從家里延伸。私人的個體從他們隱秘的住房跨出,進入沙龍的公共領域”。作為公共領域的沙龍,事實上便坐落在私人之地,“在那里,資產階級的戶主和他們的妻子進行社交活動”。人們聚集在那里,“走出家族的、夫妻間的、封閉的、傳統的私人生活方式”。與沙龍不同,咖啡館是對公眾開放的,在這些地方人們追求自由,因此被視為“政治騷動的溫床”。
從“物質”的“公共領域”這個角度看,中國茶館在公共生活中扮演了與歐洲咖啡館、美國酒吧類似的角色,它也是一個人們傳播交流信息和表達意見的空間。研究西方酒館、酒吧、咖啡館的學者發現,這些地方不僅僅是一個喝酒或喝咖啡之地,而且具有多功能的設施。在所有權形式、提供的服務、社會功能方面,茶館與它們并無本質的不同。像茶館一樣,美國的酒吧也是一個復雜的公共空間,“涉及城市生活的各個方面”。酒吧不僅提供酒和食品,而且提供住宿、幫助找工作,甚至作為政治集會之地,這些都是茶館所具有的。此外,茶館與咖啡館也有諸多相同之處,正如社會學家桑內特(Richard Sennett)所指出的,咖啡館是“討論各種話題的地方”,在那里“社會分層暫時消弭”。在那里,每個人都“有權利與另一個人講話”,并“參加任何討論”,無論他們是陌生人還是朋友。
小酒館、咖啡館、餐廳、酒吧以及茶館,提供了一個非常理想的觀察公私關系的實體。在18世紀的歐洲城市,咖啡館是主要的城市設施,人們在那里自由表達各種意見。18世紀中期,餐廳興起,那里成為陌生人聚集的地方。正如成都人在茶館這個“舞臺”演出的“社會戲劇”中扮演著一個角色一樣,桑內特所定義的“公眾人”(public man)在歐洲的公共空間也是“作為一個演員”。例如,在18世紀的巴黎,像小酒館這樣的飲酒場所“處于公共與私有、工作與休閑的結合點”。的確,只要一個人進入公共場所,無論是茶館還是酒吧,他既觀察別人,別人也觀察他。另外,在晚清和民國時期,中國政府力圖控制人們的公共活動,這也并非是中國的獨有現象。在美國城市,改良者也試圖控制酒吧,通過頒發各種禁令來維持秩序,甚至設法關閉所有飲酒場所,但這些努力經常反映了階級的歧視。
一個私人的家居在中國的成都可以變為一個茶館,在美國的芝加哥、波士頓可變為一個酒吧,在那些地方顧客們可以經常觀察店主一家的生活,包括飲食、習慣以及婚姻狀況。在茶館,公與私的空間經常難以劃分。例如,茶客們可以一瞥茶館主人臥室內的風光。根據中國傳統,家里的年輕女人應該盡量避免與陌生男人接觸,但是茶館主人及其家庭成員幾乎沒有隱私可言,他們的家庭生活就暴露在茶客的眼皮底下,私事成為茶客饒舌的談資。在這樣一個茶館中,當私人空間轉變為半公共或公共空間時,個體的人成為了一個“公眾之人”(public men)。另外,在茶館中,其他顧客的私人事務也總是引起他人的興趣,成為“大家議論”的話題。猶如酒吧“作為一個流言中心”的重要角色一樣,茶館也是一個人們談論鄰里的場所,哪家成員、親戚或朋友發生什么事,都在大家的議論之中。在多數情況下,茶客們并不十分在意別人談論隱私,但有時饒舌也可以引發沖突。
公共生活中公的領域與私的領域也并不是截然劃分的,這在茶館和餐館都可以找到適當的例子。在巴黎的餐館(restaurant)中,公私關系是不斷轉化的。斯潘對作為“18世紀公共生活的新場所”的餐館進行過研究,認為餐館是“一個公共的私有空間”,既為那些“想在公共空間進餐”亦為那些“想在私人空間吃飯”的人服務。因此,“公”“私”這兩個詞都適用于餐館:餐館“提供了具有隱私的個人現身公共空間的可能性”。餐館經常是“一些私人餐桌(或房間)上有一個公共屋頂”,如果說餐館對大家開放,“雅座和指定桌子和座位卻不再是為每一個人”。結果,一個人可以進入餐館,但是“一旦坐在桌子旁,這個人便只面對他自己的世界”。 斯潘指出:“公共空間的現代發展并非必然與公共領域的擴張一致:城市的空間和政治卷入從來都不是很吻合的。”在這里,斯潘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分析框架:餐館中的公與私的界限是一個變量,房間是公共的為大家所分享,桌子卻是隱私的為個人所利用。
與巴黎餐館相較,成都茶館卻有著不同的公私關系模式,其整個空間和桌子都是公共的。在茶館里桌椅都是可以移動的,可以單獨組合。桌子對茶客來說沒有提供任何隱私,他們可以傾聽或加入旁邊另一桌人的談話,而不會被認為侵入了他人的隱私。還有,在巴黎的餐館里,一旦一張桌子有人使用,哪怕只有一個人,也不會再安排其他顧客就座,這表明那個顧客已經劃定了自己隱私的范圍。但在茶館,桌旁的每個座位都要填滿,而不論他們是否互相認識,每個顧客只可以擁有方桌的一個邊,甚至一只角。在擁擠的茶館里,一張方桌可供四到六個顧客使用,而且經常他們互不相干。茶客們并不因此感到不舒服,大家很自然地一同聊天。反而,如果在一個茶館里,一個顧客獨坐則會引起其他茶客的注意,覺得這個人好生奇怪。在茶館里,如果一個人被其他人看來是“不合群”,那么 也就是被劃入了異類,往往這種茶客遲早會脫離這個茶館,而尋求另一個他更容易融入的新場所。
雖然茶館與在西方的咖啡館、餐廳、酒吧等類似,都是地方政治的一個舞臺,但它們的表現也不盡相同。在美國城市,酒吧是一個展示“街沿政治”(sidewalk-level politics)的場所。它們像茶館一樣與政治聯系在一起,如杜伊斯指出的:“在吧臺后面的男人象征著美國城市政治的時代” ,他們是“酒吧主政治家”(saloonkeeper-politician),同“茶館政治家”有異曲同工之妙。此外,酒吧還可以作為打聽各種閑話和政治新聞的“一個天然的場所”,酒吧老板成為“溝通的中心”。早期近代倫敦和巴黎的咖啡館被認為是“信息中心”(information centers),而法國的酒館則成為“一個地方政治的論壇”。在美國,酒吧經理人積極參與地方政治,有的成為城市議會成員,還有不少工匠和小業主在市政管理中扮演角色,這顯示出當時美國社會支持一般市民介入城市事務。早期工會尋找聚會的地方有困難,酒吧經常給工會提供活動場所,有的甚至成為“工會正式的大本營”。作為一種社會設施,酒吧幫助彌合“由于族群分野造成的勞工運動內部的分離”。一些酒吧經營者在小區政治中變得非常活躍,甚至把他們的酒吧免費提供給社會組織集會。工人們可以使用其街鄰酒吧組成政治俱樂部,組織政治活動。當罷工發生,酒吧還可以被用作總指揮部。在19世紀的巴黎,餐廳幫助工人運動發展,其經營者在工人組織發展過程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如果說美國城市的酒吧老板和巴黎餐廳的店主積極卷入地方政治,那么中國茶館老板則盡量遠離政治,這從另外一個角度反映出中西方公共空間所扮演的相同和不同的角色。
公共空間中的性別和族群歧視
美國的酒吧與中國的茶館一樣,也有著性別和族群的歧視。19世紀末的美國城市,婦女可以出現在舞廳、餐館以及其他公共場所,她們可以買酒,與男人共飲、跳舞,不過這也引起社會改良者的擔心。但是,19世紀美國的酒吧基本上還是一個男人的世界,也頒布了限制婦女的規章,因為“男人把酒館限定為既是公共空間,但又不受婦女在場拘束的場所”。即使大多數男性工人都認為酒吧是“男性的空間”,有的工人階級婦女也去酒吧。一些男人去酒吧“就是為了躲避妻子”,雖然“有的也把妻子帶到酒吧”。芝加哥市議會在1897年頒布了禁止女工進入酒吧的禁令。所以,羅森茲維格(Roy Rosenzweig)寫道:“酒吧作為休閑空間的逐漸出現,很明顯地與家分離開來,這樣工人有一個更舒服和吸引力的地方度過他們的閑置時間。”不過,大多數勞動婦女“并沒有享受到這個工人生活的適當改進”。在20世紀初的成都,婦女與早期近代的美國婦女有著類似經歷,當然,在美國城市的婦女宣稱她們在公共空間擁有的權利比成都婦女要早得多。成都到了20世紀20年代,男人獨享的世界纔開始動搖,婦女開始追求公共生活的平等待遇。
不過,巴黎的情況不同,工人階級婦女可以經常光顧“餐廳”,甚至“她們可以單獨去”,那里成為“男女交往的主要地方之一”。1789年的法國革命,“把婦女帶進餐廳達到史無前例的程度”,婦女越來越多地參加政治運動,在餐廳生活中扮演一個角色,“巴黎公社”標志著“婦女參加餐廳政治(cafépolitics)的高潮”。不過,在法國,酒館的情況與餐廳不同,那里基本上是男人的領域,公開的飲酒活動使男人形成了“一個基本的共同體”,在那里人們“創造了他們的團結和重申他們的價值”。酒館特別為工人階級所青睞,因為那里“出售空間和自由”。與美國的酒吧一樣,酒館也“給男人逃避妻子”和工作之余的“休閑和娛樂”提供場所,是一個他們會友、尋樂、放松的地方,“在朋友、同事、競爭對手以及同伙的各種網絡中,把男人們聚在一起”。
不過,雖然東西方的公共空間和公共生活存在許多相同之處,但畢竟由于生態、環境、地理、經濟、文化、政治的不同背景,因此也有諸多相異。例如,中國的飲茶文化的發展與英國不同,在茶被介紹到英國之前,中產階級家庭一般在家以酒招待客人和朋友,但是隨后茶逐漸在這類場合取代了酒。然而,英國和其他西方國家的飲茶習慣都沒有發展出像飲酒的酒吧和喝咖啡的咖啡館那樣的公共場所。西方城市的人們較之中國人在娛樂方面有更多的選擇,諸如沙龍聚會、經營花園、打保齡球、舞廳跳舞、溜冰打球、聽音樂會、參加演講、開讀書會等等。盡管有許多選擇,“作為工人階級的社會中心來說,可能只有教堂和家可以與酒吧抗爭”。對此,羅森茲維格指出:“對許多人來說,喝酒是他們日益增加的、雖然仍然是有限的休閑生活的重要部分。毫不奇怪,像喝酒解悶是過去工作時間的重要部分,現在卻在休閑時間扮演主角了。”而在中國成都,市民缺乏其他公共生活的空間,比較西方人與餐廳、酒吧、咖啡館的關系看,成都人對茶館有更強的依賴。
相比起來,中國的婦女比西方婦女在公共場所遭到更多的限制。在西方,男人到酒吧,而“女工到劇場看演唱則非常流行”。在19世紀末,隨著電影的興起,“女觀眾也蜂擁而至”。在美國,酒吧吸引許多小孩,因此酒成為對城市小孩“最大的威脅之一”。在中國,盡管小孩經常出現在成都茶館里,聽講評書,看曲藝和地方戲,雖然也有人抱怨影響了小孩的學習,但這從來沒有成為一個令人頭痛的社會問題。而中國的公共空間對婦女的控制更嚴于小孩,這恰好與西方相反。在美國,女招待亦有很長的歷史,雖然“這不一定總是婦女最主要的行業”,但在1900年,10萬個餐館端盤子的服務員中,三分之一是婦女。
這些公共空間的中心人物——吧臺酒師和茶館堂倌,在中西方是不同的。吧臺酒師一般在酒柜前為顧客服務,他可以一邊工作,一邊與顧客交談。但堂倌必須在茶館里不斷地移動,為顧客摻茶,因此不能停留在一個地方與顧客聊天。由于堂倌的工作性質要求節奏快,因此他可以是一個摻茶好手,但很難是一個好的聽眾。而且,吧臺酒師和茶館堂倌的社會地位也不同。對前者來說,加入顧客的談話是很自然隨意的,針對不同顧客的需要和心境,他們還經常扮演同情者、安慰者、開導者、支持者、批評者等等各種不同的角色。但對后者來說,雖然顧客并不在意他對大家正談論的問題作幾句評論,但也并不期望他真正參加大家的討論或提供他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當然,西方的小酒館、咖啡館、餐廳、酒吧也各不相同,取決于不同的地方和時代;同時,不同國家和時期也有很大區別。雖然它們是茶館在西方的對應者,但它們自己也并非千篇一律。這里只想強調的是:中西間的區別并非人們想象的那么巨大,特別是在公共生活方面。毫無疑問,相比美國工人階級的酒吧文化(saloon culture)在20世紀經歷了一個“長期、緩慢的死亡”過程,中國的茶館文化卻堅韌得多。在整個20世紀,當面對日益強化的政治、經濟的挑戰和現代國家機器的不斷打擊,茶館在成都不僅幸存下來,而且在20世紀最后的十年,更是達到了史無前例的繁榮。
公共空間的復興與公共領域的拓展
在賀麥曉(Michel Hockx)、斯特勞斯(Julia Strauss)關于改革開放后中國市場化的研究中,發現“市場逐漸取代了”過去由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其中,最突出的變化是,“中國快速發展的市場經濟,促進了以消費和利潤為導向的文化的興起與發展”。在成都,人們也可以看到相同的趨勢。隨著市場的開放,國家允許私有商業發展,促進了經濟與公共生活的復興,茶館也因此得以恢復,再次成為各行各業人們聚集的場所。他們在茶館中社交,享受閑暇時光。此時,老年人依舊是街角茶鋪的主要顧客,但是中高檔的茶樓,卻幾乎是時髦的中青年人的天下。與過去一樣,新時期的茶館也為許多下層民眾提供了生計。一些過去依賴茶館的營生,如算命、挖耳、擦鞋和小販等,現在也得以重返茶館,并且隊伍日益壯大。另一個顯著的改變是,女性開始進入到過去像算命、挖耳這些由男人占領的傳統行業中。對婦女的約束與限制逐漸減少,女性地位的提升,是人們思想開放的結果,也反映了社會的進步。但傳統的習慣與思維,也并非就是可以完全消除的,茶館對雇傭女性,依舊在年齡與外表上持有相當的偏見。
公共空間和公共生活是地方文化的重要載體,它們作為社會與政治活動的舞臺,在城市生活中扮演著中心的角色,是國家與社會生活的重要領域。在歐洲與美國的歷史上,公共關系和市民社會是一個重要的話題。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冉枚爍(Mary Rankin)、羅威廉和全戴維(David Strand)便用“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這個概念來研究中國自晚清以來的社會轉型。這個詞的使用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一些學者認為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概念并不適用于中國。其實,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并不只是與國家對立的社會和政治力量,也是一種實際存在的物質空間。當人們離開他們的私人領域(經常指他們的家),便進入到公共領域之中。從物質公共領域的角度來看,中國的茶館與美國的酒吧、歐洲的咖啡館扮演著類似的角色。在民國時期的成都,茶館是解決糾紛的場所,因此國家的司法權也被社會基層所分解,這個所謂的“最民主的法庭”(盡管這個詞有些理想化)發揮著穩定社會的作用。因此,關鍵問題不在于是否可以使用“公共領域”這個概念來研究現代中國,而是如何定義這個概念以適應獨特的中國語境。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擴張,商業和消費文化的興起,政府管控逐漸松弛,中產階級迅速崛起,茶館作為一種充滿活力的公共空間,對公共生活和公共領域的回歸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20世紀80-90年代,出現了各種自發的組織,包括經濟、行業、老年人、宗族和宗教協會等等。這些組織的出現,使人們過去一切依靠國家的觀念發生了很大變化,人們發現,依靠社會關系紐帶、群體組織比依靠國家要直接和高效得多,特別是在社會和精神生活方面,更是如此。而這些相關種子的生長,或許就是“社會”緩慢回歸的顯著標志。
在這個時期,茶館得以迅速恢復乃至蓬勃發展。在民國時期,茶社業公會控制著茶館的數量;但現在,人們可以自由開設茶館。隨著競爭的加劇,出現了各種類型的茶館,并且顧客盈門。這表明,公共生活真正地恢復了,低檔和高端的茶館都促進了公共領域的繁榮。企業經營者、顧客、中產階級(包括受過良好教育的知識分子)皆因此受益;生意人要求經濟自主化,顧客追求輕松的空間,知識分子渴望公共空間中的自由表達,這些都促使更強大的公共領域的形成。在這種新型的社會環境中,人們經常討論自身的生活,包括各種社會話題,城市、國家乃至國際的新聞熱點。改革開放時代的人們,對于公共空間中談論政治感覺自由多了。這種相對寬松的社會環境,無疑更加速了公共領域的發展。
魏斐德(F. E. Wakeman,1937-2006)不認同“自1900年以來的不斷擴張的公共領域”可能形成了“對抗國家的公民權利的說法”。然而,冉枚爍、羅威廉對公共領域的興起則持有更積極的觀點。冉枚爍在關于晚清中國公共領域的研究中指出,“公民社會一直是西方政治理論的重要主題”,但“公共領域”概念本身,“并不是很契合西方的政治理論或是歷史文獻,而是更適用于17世紀早期以后的其他地區”。在她看來,“公民社會”的概念雖來自西方,但卻適用于中國。羅威廉注意到,諸如茶館、酒館這樣的場所是公眾觀點闡發的集中地,“盡管別人不這樣認為,但我深信這樣的現象也存在于晚清。中國城市中的茶館和酒館便是如此的場所,它們至少都促進了人們對于公共話題的辯論,類似于早期現代歐洲咖啡館”。
與歷史學家相較,那些研究改革開放時代的政治學和社會學家,更喜歡用“公共領域”這個詞。正如克勞斯(Richard Kraus)所說的,他相信“所有的社會都存在著公共領域”;但一些更為謹慎的學者們認為,雖然“公民社會與公共領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它們經常被捆綁在一起”。學者們已經關注到,公共空間在當代中國是如何影響“公共領域”這個概念的。當然,“城市公共空間”不僅僅包括街道、公共廣場、公園、劇院、咖啡館、茶館等,也包括公共場所永久性的建筑,如紀念碑、雕塑、壁畫和其他公共藝術,它們“為討論中國的‘公共領域’這個棘手問題提供了一個途徑”。因此,可以認為,改革開放后的寬松政策,新的公共生活的機會,以及新商業和消費文化的發展,促進了公共領域的形成和發展。此外,研究中國的西方政治學和社會學家,還喜歡用“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這個詞。羅德明(Lowell Dittmer)、郭良平(Lance Gore)指出,“市場化對政治的影響是建立了市場文化“”,從而形成了“更自主的公民社會的基礎,最終可能出現一個更加多元的、善于自省的政體”。盡管一些學者認為,“公民社會”概念是否可以用在中國1949年以后甚至改革開放時期,都“極富爭議”,但公共領域的概念似乎“少一些分歧”。其實,人們可以看到,改革開放以后各種社團的興起,有的甚至以社會批判為己任,這些都是公民社會的強大催化劑。
在20世紀90年代早期,社會學家趙文詞(Richard Madsen)發現,“由于過去十年的改革,中國社會的一些團體有的出現,有的恢復,至少有部分國家控制之外的自治權”,其中包括商業、行業、老年、宗族等協會。他認為,這些協會的擴張“削弱了國家對人口的管控力”。實際上,在趙文詞文章發表以來的大概十五年間,這些協會越來越多地顯示了公民社會中的自治化因素。趙文詞還特別提到,盡管哈貝馬斯指出“咖啡館在18世紀英國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發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并不能假設“茶館在中國也扮演了同樣重要的角色。”而我對茶館和公共生活的研究,便是按照趙文詞所稱的力圖“找到促進民主的公共領域、導致市民社會發展的正確量度”,卻發現,茶館確實發揮了與歐洲的咖啡館類似的功能。
新的市民社會將走向何方?互聯網可能是一個答案。盡管人們已經建立了現代茶館以及其他公共場所,在那里開展著各種社會和政治活動——可以在那里自由地聚會、閱讀、辦講座、討論政治和社會問題等,但是,在當今社會,互聯網已經成為了以上各種活動的信息發布和意見的主要出口。與茶館不同的是,這些活動雖然經常表達民意或“公眾輿論”(publicopinions),但卻可以在私密空間進行,因此出現了在私人空間展開公共活動這樣的新形式。互聯網是一個虛擬的空間,但確確實實已演變成為公共空間,雖然這是一種特殊的形式。人們可以看到,互聯網的活力與茶館類似,也是一個輿論的發布和聚集地。博客、QQ、微信等交流工具的流行,使國家對這種表達民眾意見新方式的管理難度加大。最終,隨著公共生活越來越具有活力,公共領域的范圍也會繼續地擴張。
(本文原載于《南國學術》2018年第3期第404-415頁,轉載未收錄原文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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