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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開展圍填海專項整治和入海河流綜合整治行動
中新社海口8月8日電 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8日公布貫徹落實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開展圍填海專項整治和入海河流綜合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圍填海等四類突出問題。
國家海洋督察組2017年對海南開展圍填海專項督察指出,海南圍填海活動主要服務于旅游房地產業,給海洋生態環境帶來較大壓力。局部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不容樂觀。圍填海管控措施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海南重點整治的四類突出問題是:
國家有關圍填海管理、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海口市燈塔酒店填海成陸35公頃,2011年至今仍未進行開發建設。整改要求填海形成土地不得從事商品住宅開發,研究制定土地閑置處置方案,開展生態整治修復。
填海項目審批不規范、監管不到位問題。海口市政府及海洋部門在海口灣如意島項目用海審批過程中,未進行關聯性審核,將19個項目分兩批確權給如意島投資有限公司及其9家子公司,共批準填海386.13公頃,各項目規避國務院審批。方案稱,對如意島人工島項目后續建設項目加強執法監管,對政府部門審批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圍填海執法監管不到位問題。三亞市政府明知紅塘灣圍填海項目存在違法填海的情況下,仍召開會議并加快推進。海口市海洋部門放任如意島項目違法填海行為,導致違法填海面積由3.23公頃擴大到21公頃。方案指出,對兩市相關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需進一步加強問題。海南高位養殖、海水養殖廢水及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海域、河流問題突出。方案稱,海南開展入海河流綜合整治,組織對入海河流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登記。2019年底前完成對非法或設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分門類開展清理整治。
方案指出,海南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政策,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審批,加快處理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強化圍填海項目生態保護修復。
方案明確,到2020年海南省海洋生態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海洋生態環境質量保持優良,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
(原題為《海南開展圍填海專項整治和入海河流綜合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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