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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八部門聯合整治房地產市場:重點打擊炒房、虛假信息發布
據“杭州住保房管”微信公眾號8月8日推送文章:近日,市住保房管局聯合市場監管、公安、物價等八部門下發了《關于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杭房局(2018)192號〕,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虛假信息和虛假房源發布行為,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決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房價上漲,根據住建部等7部委《關于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建房(2018)58號〕的文件精神,杭州下發了《關于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
《通知》提出,從2018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通知》明確了市住保房管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物價局、宣傳部、國稅總局杭州市稅務局、金融辦以及公積金中心等八家職能部門的查處工作職責。要求各區、(縣)市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落實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管的屬地責任。要求各部門履行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主體責任,密切配合,建立聯合查處機制,發揮部門合力,全面排查,精確打擊,共同做好對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
《通知》要求,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存在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及相關單位,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視情節輕重,可采取書面警示、約談負責人、公開曝光、暫停網簽、停業整頓、行政處罰、限制參與土地競買等措施嚴肅處理。
《通知》強調,對開展整治行動不力、人民群眾投訴較多、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較嚴重的地方和領域,要加大督查力度。對涉嫌隱瞞包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部門和人員,要堅決問責。各區、縣(市)專項行動組織情況將與各地房地產市場調控考核工作掛鉤。
杭州將始終堅持“房住不炒”的基本定位,始終保持著對房地產市場高壓的監管態勢,對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和規范工作,采取堅決、果斷的措施,堅決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為打擊部分商品房銷售出現價外加價、捆綁搭售、炒賣房號等違規行為,今年4月4日,市住保房管局下發了《關于實施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工作的通知》,在我市限購范圍區域內實行“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公開銷售”。
6月26日,在我市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銷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房),進一步抑制投機炒房,支持自住購房需求。
在房地產市場監管上,杭州始終堅持規范和整治相結合,6月以來,杭州又查處了一批企業或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其中典型的有:
1、違規簽訂“陰陽合同”,浙江信義房地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被通報批評。2018年4月份,浙江信義房地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在為杭州下城區星都嘉苑某房屋提供經紀服務過程中,存在為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違規行為,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已于2018年6月12日,對其進行了公開通報,并納入星級評定考核、記入誠信檔案。
2、違規發布、傳播虛假信息,多名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被“終身禁止在杭從事經紀行業”。石洪、吳照凡、陳子健等3名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違規發布、傳播“轉讓商品房搖號資格”的虛假信息,擾亂了我市房地產市場正常秩序,已于2018年7月4日對其作出列入行業黑名單,終身禁止在杭從事經紀行業的處罰。
3、對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進行銷售,杭州百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被行政處罰。杭州百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北湖綠洲”三期、四期開發期間,存在對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商品房進行銷售,并向買受人違規收取預定款性質費用的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已于2018年7月23日對其作出“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整改,處以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原題:《杭州八部門聯合整治房地產市場,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虛假信息發布及房企和中介的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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