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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立法治理“斑馬線低頭族”,喚醒更多人的安全意識

2021年8月27日,北京,市民在街頭瀏覽手機。中新社記者 蔣啟明 攝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批準通過了《寧波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決定》,針對過馬路看手機等行為,增加“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的規定。
一邊看手機一邊過馬路,必然造成觀察力、判斷力、反應力的削弱,在車水馬龍、情況瞬息萬變的道路上,一旦出現車輛變道、有人闖紅燈等突發情況,人們往往無法從容應對。現實中因此引發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低頭看手機已然成為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陋習。
同時,“低頭族”不分時間和場合“刷手機”,也是手機沉迷、網絡成癮“病癥”的體現之一,是一種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因此,無論是出于提升社會文明素養,還是維護交通安全的需要,治理“馬路低頭族”都十分必要。此次寧波修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治理“馬路低頭族”納入其中,其效果值得期待。
此前,國內多地已將禁止過馬路低頭看手機納入地方性立法,體現了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善意,既是為了用實際的懲罰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予以震懾,也是希望通過教育、引導、評價、監督等去涵養文明理念,培養文明行為自覺。此前,對于一些地方立法治理“馬路低頭族”,往往有一些爭議,但實際上,多數人并不反對將過馬路玩手機列為違法行為并進行處罰,而是對立法處罰的可操作性存疑。
其實,立法首先代表了一種共識,其次才是如何執行、落實的問題。立法本身可以讓人們認識到,過馬路玩手機是文明陋習、是違法行為,這本身就形成了一種約束。至于具體的執法和管理,則是取得法律依據后的漸進豐富過程。如對駕車接打電話的行為的治理,在納入立法、完善執法的過程中,都有過爭議,而隨著監控與智能識別在交通執法中的應用普及,如今爭議已基本消弭。
治理“馬路低頭族”,立法只是第一步,后續還要加快建設和完善配套措施,完善對行人過馬路玩手機的勸阻、教育、管理機制,將其納入常態化的交通執法中,從而化無形于有形,讓“過馬路不低頭”愈發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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