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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情人分手后強行發生關系被判3年,不服判決已上訴
山東一男子與情人分手后強行發生性關系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一事引發關注。男方父親稱,本案應綜合考慮雙方的感情狀況、經濟狀況和意圖,已上訴。女子稱系被強迫。
澎湃新聞記者:朱敏駿 編輯:胡寶秀 實習生:邱帆 素材來源:相關人士
責任編輯:蔣格偉
校對: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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