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永州原副市長張常明涉受賄被訴,曾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性關系
“湖南檢察”微信公號
字號

微信公號“湖南檢察”消息:2018年7月20日,湖南省永州市原副市長張常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長沙市檢察院向長沙中院提起公訴。
長沙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常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履歷顯示,1963年生的張常明是湖南東安縣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東安縣委常委、副縣長,東安縣委副書記、副縣長,道縣縣委副書記,祁陽縣委副書記、縣長,祁陽縣委書記等職務,2014年2月至2016年10月任永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7年5月,三湘風紀網通報,張常明被雙開。
通報稱,經湖南省委批準,原湖南省紀委對張常明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張常明違反政治紀律,不珍惜組織給予的機會,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弄虛作假為女兒謀取少數民族身份,享受高考加分優惠政策;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出借公款;違反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收受禮品禮金,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搞錢色交易、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責任編輯:馬世鵬
校對:丁曉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