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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種草筆記”附購物鏈接必須要標明“廣告”
澎湃新聞高級記者 鄒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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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倪俊南做客“2023上海民生訪談”節目,解答市民關注的問題。
“網絡直播”是很多市民的“菜”。有流量,也就意味著有廣告投放。現在有很多通過直播營銷、網絡測評等“帶貨”式廣告,市民應該如何正確識別,保護自己不上當受騙呢?
倪俊南在直播中指出,現在,廣告和信息的邊界是越來越模糊,有些商業廣告具有迷惑性、隱蔽性,消費者比較難辨別。今年5月1日,即將實施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里明確提出了“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讓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比如“種草筆記”,這種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附加購物鏈接的,就必須要顯著標明“廣告”。如果遇到以“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醫藥類產品服務的,很可能違反了“醫藥產品服務廣告不得代言和不得使用患者名義證明”的法律規定,消費者不要輕信。
如果發布者沒有做到,《廣告法》里是有對應罰則的。如果廣告不具有可識別性,市場監管部門會責令改正,并對廣告發布者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但如果是違規發布“醫療和三品一械”廣告的,就更嚴了,視具體違法情節,最高可處罰10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倪俊南指出,此次《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針對消費者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是做了一些針對性回應的。針對彈窗廣告“過多過濫”,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注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如果沒有關閉標志,出現倒計時關閉、虛假關閉、點擊兩次以上關閉等情況的,責令改正,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倪俊南說道。
責任編輯:高文
圖片編輯:張同澤
校對: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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