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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賠償12萬,杭州互聯網法院判決首例涉虛擬數字人侵權案

來源丨元宇宙簡史
作者丨元宇宙簡史編輯 Eco
【元宇宙導讀】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就首例涉“虛擬數字人”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杭州某網絡公司構成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判決其承擔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含維權費用)12萬元的法律責任。本案涉及虛擬數字人的著作權及鄰接權認定、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等問題,是對虛擬數字人這一新興業態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探索和嘗試。
01、案情簡介
原告魔琺公司是一家專注于虛擬數字人技術研發和應用的企業,其綜合應用AI表演動畫技術、超寫實角色智能建模與綁定技術、智能動畫與語音合成技術以及智能交互技術等多項人工智能技術,打造了超寫實虛擬數字人Ada。

2019年10月,魔琺公司通過公開活動發布虛擬數字人Ada,并于同年10月、11月通過bilibili平臺發布兩段視頻,一段用于介紹虛擬數字人Ada的場景應用,一段用于記錄真人演員徐某與虛擬數字人Ada的動作捕捉畫面。
2022年7月,被告杭州某網絡公司通過抖音賬號發布兩段被訴侵權視頻。視頻的居中位置使用魔琺公司發布的相關視頻內容,并在片頭片尾替換有關標識,且在整體視頻中添加虛擬數字人課程的營銷信息。其中一段視頻還添加有杭州某網絡公司的注冊商標,并將其他虛擬數字人名稱寫入視頻標題。
魔琺公司訴稱,杭州某網絡公司的上述行為侵害其對于美術作品、視聽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侵害錄像制作者及錄像制品中表演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故訴至法院,要求杭州某網絡公司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含維權費用)50萬元。
杭州某網絡公司辯稱,魔琺公司不享有相關權利,其行為不構成侵權,且未因發布被訴侵權視頻而實際獲利。
02、法院判決
杭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查明,涉案虛擬數字人Ada系真人驅動型虛擬數字人,并非真人建模,即并未對應某一特定自然人的數字分身,該虛擬形象的生成過程包括創建靜態三維形象、建模與智能綁定。
結合作品獨創性的要求,虛擬數字人Ada的表現形式借鑒了真人的體格形態,同時又通過虛擬美化的手法表達了作者對線條、色彩和具體形象設計的獨特的美學選擇和判斷,構成美術作品。使用Ada形象的相關視頻分別構成視聽作品和錄像制品。魔琺公司享有上述作品的財產性權利及錄像制作者權。

杭州某網絡公司在其抖音賬號上發布兩段被訴侵權視頻,視頻的居中位置使用魔琺公司發布的相關視頻內容,并在片頭片尾替換有關標識,且在整體視頻中添加虛擬數字人課程的營銷信息。其中一段視頻還添加有杭州某網絡公司的注冊商標,并將其他虛擬數字人名稱寫入視頻標題。
魔琺公司認為,杭州某網絡公司的上述行為侵害其對于美術作品、視聽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侵害錄像制作者及錄像制品中表演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杭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查明,杭州某網絡公司發布兩段被訴侵權視頻的行為符合信息網絡傳播行為的構成要件,其中一段視頻構成對視聽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另一段視頻構成對美術作品、錄像制作者及表演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
杭州某網絡公司在其抖音賬號的商家頁面服務產品及為其他商家推薦的商品櫥窗中均涉及與虛擬數字人有關的商品鏈接,其以視頻形式提供展示虛擬數字人Ada的實例,并非簡單分享有關視頻內容,而是存在利用抖音視頻、虛擬數字人Ada進行引流營銷的目的。
其在視頻中對涉及魔琺公司有關標識的信息內容進行刪減并替換為課程營銷信息或自身商標,加上在一段視頻標題中標注其他虛擬數字人名稱,可能影響消費者理性決策,從而得以獲得更多商業機會,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直接損害魔琺公司的商業利益,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杭州某網絡公司在其抖音賬號上為魔琺公司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含維權費用)12萬元。
03、前瞻探索
虛擬數字人的知識產權保護在中國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法規或指導意見,但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在加快推進相關政策制定,積極參與數據領域知識產權國際合作,立足中國實際,形成數據知識產權保護的中國方案。
此外,國務院也印發了《“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提出了一系列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目標和措施。虛擬數字人作為一種新興的數據創新形式,也應該受到這些規劃的指導和支持。
虛擬數字人的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到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多個領域,也面臨著客體范圍、權利歸屬、權利內容、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等多個問題。這些問題需要在理論和實踐上進行深入研究和探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著作權:虛擬數字人的形象、聲音、動作等可以構成美術作品、音樂作品、表演作品等,享有著作權保護。著作權人可以依法對其進行復制、發行、展覽、表演、廣播、信息網絡傳播等權利的行使和授權;
商標權:虛擬數字人的名稱、標志、形象等可以申請注冊為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權人可以依法對其進行使用、許可使用、轉讓等權利的行使和授權;
專利權:虛擬數字人的生成方法、技術方案等可以申請注冊為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享有專利專用權。專利權人可以依法對其進行實施、許可實施、轉讓等權利的行使和授權。
其他法律:對于虛擬數字人的知識產權保護,還可以從名譽權、肖像權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保護。名譽權和肖像權是虛擬數字人的人格權,可以防止其被誹謗、侮辱或者擅自使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則可以防止其被冒用、混淆或者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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